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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471-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471-1996

中文名称: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Dimensional constraints for transport packag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7-09

实施日期:1996-10-01

作废日期:2008-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42562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货物的包装和调运>>55.020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7运输、贮存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6471-2008代替

采标情况:≠MIL-STD-1366B-8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3, 字数:20千字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6-10-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6-07-09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运输包装件外廓尺寸界限。本标准适用于运输包装件的设计和装载运输等。 GB/T 16471-1996 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 GB/T16471-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运输包装件外廓尺寸界限。本标准适用于运输包装件的设计和装载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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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T 16471-1996
本标准是根据我国运输现状,非等效采用美国军用标准MIL-STD-1366B:1981《装备器材运输系统的尺寸和重量限制的规定》的制定方法进行制定的。这样,尽可能与现存运输工具尺寸协调一致,以尽快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依据美国军用标准制定方法制定标准时,保留了美国军用标准中适合于我国国情的部分内容。按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编写规定,没有完全采用美国军用标准章条内容。本标准规定的运输包装件各项尺寸界限,涉及到各种运输工具有关尺寸大小,这些尺寸是限制运输包装件尺寸的主要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附录 C、附录 D、附录E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包装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机械部标准化研究所、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和中国民航局第一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才启、汪炜、卿红宇、张锦、黄雪。本标准委托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解释。276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
Dimensional constraints for transport packageGB/T 16471-1996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运输包装件外廓尺寸界限。本标准适用于运输包装件的设计和装载运输等。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413一85集装箱类型、尺寸和额定质量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通用尺寸general dimension适用于运输工具各种载货空间的运输包装件最大外廓尺寸。3.2允许尺寸admitted dimension适用于运输工具某种载货空间的运输包装件最大外廓尺寸。4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
4.1一般要求
运输包装件长、宽、高最大分别不应超过5639mm、2134mm、1981mm(航空运输除外)。4.2具体要求
4.2.1公路运输
运输包装件通用尺寸长、宽、高应分别小于3540mm、1600mm、1650mm运输包装件允许尺寸长、宽应分别小于12160mm、2500mm,装车后运输包装件最高离地不得超过4000mm。超出此界限时,应作为特殊运输。根据不同的货车车型,其运输包装件的长、宽、高应分别小于该车型车厢的最小长、宽、高(厢式车高、宽取厢门高、厢门宽),最大应分别小于车型车厢的最大长、宽、高(厢式车高、宽取厢门高、厢门宽),见表1。具体尺寸按公路运输尺寸确定,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7-09批准1997-01-01实施
中型货车
重型货车
厢式货车
厢式挂车
4.2.2铁路运输
GB/T 16471--1996
表1公路主要货车车厢尺寸范围
12 142
运输包装件通用尺寸长、宽、高应分别小于2300mm、700mm、1782mm。最大
承载面高度
.最小
11001400
运输包装件允许尺寸长应小于13020mm,装车后运输包装件宽、高不得超过机车车辆界限,见图1,超出此界限时,应作为特殊运输。根据不同的货车车型,其运输包装件的长、宽、高应分别小于该车型车厢的最小长、宽、高(棚车、保温车应考虑门的高与宽),最大应分别小于车型车厢的最大长、宽、高(棚车、保温车应考虑门的高与宽:平车、车运输包装件高度按机车车辆界限减去承载面高度确定)(见表2和图1)。具体尺寸按铁路运输尺寸确定,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4501450
图1机车车辆界限
铁路主要货车车厢尺寸范围
保温车
1024013020
承载面高度
4.2.3水路运输
GB/T16471—1996
运输包装件通用尺寸长、宽、高应分别小于5000mm、3740mm、1100mm。运输包装件允许尺寸长、宽、高应分别小于32200mm、10500mm、5390mm。超出此界限时,应作为特殊运输,
根据不同的船型,其运输包装件的长、宽、高应分别小于该船型货舱的最小长、宽、高,最大应分别小于货舱的最大长、宽、高,见表3。具体尺寸按水路运输尺寸确定,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表3水路主要船舶货舱尺寸范围
舱口长
4.2.4航空运输
舱口宽
舱内高
集装运输包装件通用尺寸长、宽、高应分别小于1514mm、1000mm、1400mm。mm
集装运输包装件允许尺寸长、宽、高应分别小于3175mm、2438mm、1626mm,超出此界限时,应作为特殊运输。
根据不同的航空集装箱或集装板单元,其运输包装件长、宽、高应分别小于该航空集装箱或集装板单元尺寸,见表4,表5。具体尺寸按航空运输尺寸确定,见附录D(提示的附录)表4航空集装箱尺寸
箱内长
箱门宽
表5航空集装板单元尺寸
4.2.5集装箱运输(航空运输除外)宽
运输包装件通用尺寸长、宽、高应分别小于5867mm、2286mm、2134mm。运输包装件允许尺寸长、宽、高应分别小于11998mm、2286mm、2566mm。箱门高
根据不同的箱型,其运输包装件长、宽、高应分别小于该箱型最小内部长、最小箱门开口宽、高,具体尺寸按GB1413确定,见附录E(提示的附录)。279
GB/T164711996
(提示的附录)
公路运输尺寸
表A1中给出的公路运输典型货车车厢尺寸是在实际中常用的车型货厢尺寸。表Al
公路典型货车车厢尺寸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中型货车
重型货车
重型货车
重型货车
重型货车
重型货车
CA1091
CA1092PK2L2
CA1092PK2L3
CA1092PK2L4
CA1111K2P
CA1111K2PL1
CA1111K2PL2
CA1120K2L5R5
EQ1116G
EQ1116H
EQ1116G18D
LZ1090D
LZ1090DJ
LZ1090DK
LZ1090FK
QD1090KL2
QD1090KL4
QD3090K
NJD1113DP
NJD1112DP
NJD1100DK
吉尔130
IFW50L
日本尼桑
CQ30290
CQ19210
CQ1260.01
6·254
承载面离地高度
厢式货车
厢式货车
厢式货车
厢式货车
厢式货车
厢式货车
厢式货车
厢式挂车
厢式挂车
EQ140SA
解放141
南京东风
NJT5110xLD
NJT5113xLD
武汉东风加长
SG5060
公路运输长大货物尺寸规定
GB/T16471--1996
表A(完)
承载面离地高度
长大货物尺寸为长度超过6m,或高度超过2.7m,或宽度超过2.5m。长大货物按长高分为三级:1)货物长度为6m~~10m的为-级长大货物:2)货物长度为10m~14m(含10m)的为二级长大货物;3)货物长度在14m以上的为三级长大货物。附录B
(提示的附录)
铁路运输尺寸
表B1中给出的铁路运输典型货车车厢尺寸是在实际中常用的车型货厢尺寸。铁路典型货车车厢尺寸
承载面离轨高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保温车
GB/T16471—1996
表B1(完)
1)此为中门的宽与高,下门为1250mm×954mm。282
16201)
承载面离轨高度
1165、1195
B2铁路超限货物规定
GB/T16471-1996
B2.1一件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界限,或特定区段装载界限者(以下简称超限),均为超限货物。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径半径为300m的曲线路时,货物的内侧或外侧的计算宽度(已经减去曲线水平加宽量36mm)仍然超限的,亦为超限货物。B2.2超限货物由线路中心线起分为左侧、右侧和两侧超限并按其超限部位和超限程度划分为下列等级:
a)上部超限:由轨面起高度(以下简称高度)超过3600mm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二级和超级;
b)中部超限:在高度自1250mm~3600mm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二级和超级;
c)下部超限:在高度自150mm~1250mm(不含1250mm)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二级和超级。
B2.3对装载通过或到达特定装载界限区段(简称特定区段,以下同)内各站的货物,虽没有超出特定区段的装载界限时,亦应视为超限货物,其超限等级应按下列规定办理:a)对超出特定区段装载界限,还没有超出一级超限界限的,按一级超限办理;b)对超出一级超限界限的,应根据超出界限程度,确定超限等级。附录
(提示的附录)
水路运输尺寸
C1表C1中给出的远洋、沿海典型杂货船船舱尺寸是在实际中常用的船舱尺寸。表C1
船型种类
货舱号
舱口长
20 250
海上(远洋、沿海)典型杂货船船舱尺寸舱口宽
10:000
舱内高
船型种类
货舱号
舱口长
舱口宽
8·400
舱内高
船型种类
货舱号
舱口长
GB/T164711996
表C1(完)
舱口宽
舱内高
船型种类
货舱号
舱口长
表C2中给出的内河典型货船船舱尺寸是在实际中使用较多的船舱尺寸。表C2内河(包括长江)典型货船船舱尺寸船型种类
舱口长
舱口宽
水路运输长大货物尺寸规定
舱内高
船型种类
舱口长
沿海货物长度尺寸超过12m,长江、黑龙江干线超过10m为长大货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长大货物尺寸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284
舱口宽
舱口宽
舱内高
舱内高
GB/T 16471-
附录D
(提示的附录)
航空运输尺寸
表D1中给出的航空运输典型飞机货舱口尺寸是在实际中常用的机型货舱口尺寸。D1
表D1航空典型飞机货舱口尺寸
747-400 COMBI
747-200全货机
747-200 COMB1
747-400全客机
767-200
767-300
707C货机
MD-11(AY)
DC-10-30(AY)
AIRBUS A300-600bzxZ.net
L-1011
AIRBUS A310-200
主货舱
下货舱
机头舱
主货舱
下货舱
主货舱
下货舱
下货舱
下货舱
前下货舱
后下货舱
前下货舱
后下货舱
主货舱
前下货舱
后下货舱
前下货舱
后下货舱
前下货舱
后下货舱
下货舱
前下货舱
后下货舱
舱口宽
图D1、图D2中给出的航空集装箱和集装板单元是在实际中常用的。D2
GB/T16471--1996
图D1航空集装箱
图D2航空集装板单元
D3航空运输超限货物尺寸规定
每件货物体积一般不超过400mm×600mm×1000mm,超过者为超限货物。附录E
(提示的附录)
集装箱小内部尺寸和箱门开口尺寸表E1中给出的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和箱门开口尺寸是GB1413中规定的尺寸。E1
表E1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和箱门开口尺寸系
集装箱型号
最小内部尺寸
11 998
最小箱门开口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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