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481-2004
中文名称:无公害河蟹苗种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2-24
实施日期:2004-03-2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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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150
中标分类号:B52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河蟹苗种的质量要求,包括苗种来源、蟹苗质量、蟹种质量、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确保河蟹苗种的生产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
部分标准内容
DB33/T481-2004 无公害河蟹苗种
前言
河蟹(学名:中华绒螯蟹,Eriocheirsinensis)是我国传统的名特水产品种之一,在淡水渔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了规范无公害河蟹苗种的质量,保证其正常生长发育和成活,并促进我省无公害河蟹苗种生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主要起草人包括周志明和国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蟹苗种的术语和定义、苗种来源、蟹苗质量、蟹种质量、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河蟹苗、种的生产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 NY/T5065
3 术语和定义
3.1 大眼幼体(Mysis larve):大眼幼体,亦称蟹苗,是由第五期蚤状幼体蜕皮变态而来。其体形扁平,具有显著的复眼,额缘中央内凹。大眼幼体共一期,以“M”表示。
3.2 淡化(Desalt):河蟹泽状幼体变态为大眼幼体后,由正常的育苗海水盐度逐渐降低至出池标准盐度的过程。
3.3 蟹种(Juvenile Chinese mitten crab):大眼幼体经过150至180天的培养,培育成性腺未成熟的幼蟹。
3.4 性早熟(Premature):指河蟹生长期仅一秋令(或当年)即达性成熟的个体,规格通常为15g/只~40g/只。
3.5 白头苗(White-head mysis larve):河蟹大眼幼体出池时,其胃部发白的个体。
4 苗种来源
4.1 河蟹苗来源
4.1.1 天然苗:经长江或钱塘江等江河自然捕捞的天然河蟹苗。
4.1.2 人工苗:选自长江、钱塘江水系捕捞的蟹苗,经人工育苗培养成亲蟹或来自河蟹原良种场的亲蟹,经人工育苗育成的河蟹苗。
4.2 河蟹种来源
池塘及其他水域培育或捕捞自天然水域的河蟹种。培育方法依NY/T5065的规定。
5 蟹苗质量
5.1 天然苗
5.1.1 蟹苗要求个体粗壮,附肢完整,体色呈淡黄色或姜黄色,体表有光泽和透明感,胃肠饱满,游动活力好,趋光性、溯水性强,无杂苗。
5.1.2 蟹苗在河口附近捞取。
5.1.3 镜检体内无致病细菌,体表洁净,不附着污物,无聚缩虫、丝状藻类等寄生物。
5.1.4 可数性状和规格:蟹苗规格约为每千克15万只,白头苗比例在5%以下,伤残率在5%以下,畸形率在2%以下。
5.2 人工苗
5.2.1 外观:蟹苗要求个体粗壮,附肢完整,体色呈淡黄色或姜黄色,体表有光泽和透明感,胃肠饱满,游动活力好,趋光性、溯水性强,在水中平游,离水后迅速爬动。
5.2.2 变为大眼幼体6日,淡化时间在4日龄以上,已适应淡水环境。
5.2.3 镜检体内无致病细菌,体表洁净,不附着污物,无聚缩虫、丝状藻类等寄生物。
5.2.4 可数性状和规格:蟹苗规格约为每千克18万只,白头苗比例在5%以下,伤残率在5%以下,畸形率在2%以下。
6 河蟹种质量
6.1 外观
6.1.1 蟹种形态特征为头胸甲形状不规则椭圆形,背甲颜色淡绿、黄绿,腹部颜色银白色,胸足(步足)前后缘刚毛粗短,色淡黄,第四步足指节长细窄,额齿和侧齿较大而尖锐。
6.1.2 规格整齐,体质健壮,爬行敏捷,附肢齐全,指节无损伤。
6.1.3 甲壳光滑,无附着物。
6.2 可数和可量性状
可数性状:规格为100只/kg至300只/kg,伤残率在5%以下,性早熟个体比例在5%以下。
6.2.1 可量性状:各种规格的体重应达到表1对应数值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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