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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730-2010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北乡马蹄

所属省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3-17

实施日期:2010-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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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20

中标分类号:B3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余勋文、谭小峰、徐邦俊

起草单位:广东省乐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乐昌市农业局、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

归口单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北乡马蹄(茡荠)的术语和定义、栽培管理措施、病虫害防治、质量要求、分级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采收、贮藏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乐昌市地理标志产品北乡马蹄的生产、质量评定和商贸活动本标准DB44/T730-2010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北乡马蹄的术语定义、栽培管理措施、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适用于广东省乐昌市北乡马蹄的生产与质量评定。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080.20 备案号:27482-2010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730—2010 地理标志产品 北乡马蹄(荸荠)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Beixiang Water Chestnut 2010-03-17发布 2010-07-01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乐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乐昌市农业局、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勋文、谭小峰、徐邦俊。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为2010年03月17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北乡马蹄(荸荠)的术语和定义、栽培管理措施、病虫害防治、质量要求、分级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采收、贮藏和运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乐昌市地理标志产品北乡马蹄的生产、质量评定和商贸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各方研究是否使用其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8858 水果、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和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 GB/T 10469 水果、蔬菜粗纤维的测定方法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GB 18406.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北乡马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广东省乐昌市乐城街道办、北乡镇、廊田镇等行政区域,详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成熟(mature) 指植株枯萎,球茎表皮由白色或黄色转变为红褐色或深褐色。 4.2 红心(red heart) 指马蹄球茎中心部位出现明显红色现象。 4.3 等外品(shuffs) 指马蹄感官指标或理化指标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 5 栽培管理措施 5.1 种荠 5.1.1 选种 选择生长健壮、群体整齐、无倒伏、无病虫害的田块作为留种田。种荠应在完全成熟后收获,选取外形扁圆端正、表皮光滑无破损、皮色红褐一致、球茎饱满、芽头粗壮、单果重15 g以上的球茎作为种荠。催芽育苗前应进行二次选种。 5.1.2 种荠处理 育苗前进行种荠消毒。采用多菌灵500倍液浸种10 h~12 h,取出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沥干备用。 5.1.3 用种量 苗床用种量为每公顷11250 kg~13500 kg。 5.2 育苗 5.2.1 时间 两段育苗适宜播种时间为4月下旬,一段育苗适宜时间为7月上旬。 5.2.2 育苗方法 5.2.2.1 苗床育苗 选择肥沃、排水良好的田块,整平后按4 cm~5 cm间距插排球茎,芽头向上,插植深度以泥面刚好覆盖种荠为宜。采用小拱棚覆盖遮阳网遮荫,生长10 d~15 d后,当叶状茎长至约10 cm时,拆除遮阳网进行炼苗。 5.2.2.2 水田两段育苗 当苗龄25 d~30 d、苗高15 cm~20 cm时进行水田两段育苗。 苗田准备:选择肥沃、排水方便的水田,苗田与大田面积比例为1:25。每公顷施腐熟农家肥7500 kg~15000 kg、石灰600 kg,整平田块。 苗田管理:株行距50 cm×50 cm,保持浅水层3 cm~4 cm。插苗7 d后开始追肥,每公顷施尿素75 kg;20 d~22 d后再追施一次三元复合肥150 kg;38 d~40 d后再次追施三元复合肥150 kg。移栽前7 d~10 d再施尿素60 kg。封行后每隔7 d~10 d喷施防治茎枯病药剂,移栽前3 d~5 d再喷一次,做到带药移栽。 5.3 定植 5.3.1 大田准备 选择肥沃的沙壤土或壤土,在前茬作物收获后及时整地,进行“一犁两耙”,施足基肥。每公顷施腐熟农家肥15000 kg~22500 kg,并配施过磷酸钙450 kg、钾肥150 kg、尿素80 kg,或施用三元复合肥525 kg配合过磷酸钙450 kg。 5.3.2 起苗 苗床一段育苗可在苗高30 cm~40 cm时直接移栽,起苗时应剔除病苗;水田两段育苗在假植后约50 d~55 d进行起苗移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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