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20环境空气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标准简介
GB 4915-1996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1996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ement plant GB4915-1996 代替 GB4915-85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原GB4915-85基础上修订,按年限和区域规定水泥厂各排放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本标准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厂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水泥行业矿山开采与现场破碎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 引用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9137-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定义 3.1 标准状态的干排气 指在273K、101325Pa时的不含水分排气,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干排气中的浓度。
3.2 回转窑 卧式圆筒型水泥熟料烧成设备,包括湿法窑(含料浆过滤机)、干法窑(含余热锅炉)、立波尔窑、干法悬浮预热窑、预分解窑及新型烧成窑系统。
3.3 立窑 立式圆筒型熟料烧成设备,包括机械立窑和普通立窑。
3.4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和冷却机 烘干机指物料烘干设备;烘干磨指物料烘干兼粉磨设备;煤磨指煤粉制备设备;冷却机指各种类型冷却熟料设备。
3.5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破碎机指块粒状物料破碎设备;磨机指物料粉磨设备(不含烘干磨和煤磨);包装机指包装水泥设备;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指需通风的设备,包括物料输送设备和各种类型贮库。
3.6 粉尘无组织排放 指水泥厂厂区内物料堆放扬尘、物料输送和窑磨设备粉尘泄漏。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按GB309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一级、二级、三级标准: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4.2 标准值 本标准按年限和区域类别规定水泥厂各排放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根据建设水泥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日期确定执行标准;未经审批建设的水泥厂按补做报告书批准日期确定执行标准。
4.2.1 1985年8月1日前建设水泥厂 烟尘或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按表1、表2执行。
表1 生产设备烟尘或粉尘排放限值(一级)
生产设备名称 | 排放浓度 mg/m³ | 厂界外20m空气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mg/m³ | 吨产品排放量 kg/t
回转窑 | 150 | 1.0 | 0.8
立窑 | 150 | 1.0 | 0.6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单台) | 150 | 1.0 | 0.8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单台) | 100 | 1.0 | 0.07
表2 水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
级别 | 排放浓度 mg/m³ | 吨产品排放量 kg/t
一级 | 1.0 | 0.8
二级 | 2.0 | 2.1
三级 | 4.0 | 3.2
4.2.2 1985年8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建设水泥厂 烟尘或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按表3、表4执行,GB3095一类区禁止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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