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540.2-2005
中文名称:无公害中华绒螯蟹 第2部分 养殖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5-04-26
实施日期:2005-05-2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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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1.140.20
中标分类号:a03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文件规定了无公害中华绒螯蟹的养殖技术,包括产地环境、池塘设施、放养前准备、蟹种放养、饲养管理、水质管理等要求,适用于池塘养殖。
部分标准内容
DB33/T540.2-2005 无公害中华绒螯蟹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本部分规定了中华绒螯蟹养殖生产的产地环境与池塘设施、放养前的准备、蟹种放养、饲养管理、水质管理、日常管理、病害防治及捕捞收获等技术。本部分适用于中华绒螯蟹池塘养殖,其它养殖方式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 GB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 GB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 GB/T18407.4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 NY5051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 NY5071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 NY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 DB33/T481 无公害河蟹苗种
3 产地环境
3.1 环境:周围无污染源,水质清新,水量充沛,进排水方便。产地环境应符合GB/T18407.4要求。
3.2 水质:水源水质应符合GB11607规定,养成池水质应符合NY5051规定。
3.3 底质:以沙质土为最好,粘壤土次之,底部淤泥层不超过10cm。
4 放养前的准备
4.1 池塘设施:池塘面积应为3330m²至6670m²,塘埋坡比为1:3,水深约1.5m。塘四周应用60cm以上高的塑料板、尼龙膜、白铁皮或玻璃钢等作防逃设施。
4.2 清淤整池:修整塘硬并排干池水,清除池底杂草及污染物,过多的淤泥应清除并翻耕曝晒。
4.3 清塘消毒:清淤整池后,放养蟹种前5天至20天,用药物进行清塘消毒,常规消毒药物及用量见表1。
| 渔药名称 | 用法与用量 |
| --- | --- |
| 氧化钙(生石灰) | 干法每667m²用75kg~100kg |
| 漂白粉(有效氯≥28%) | 水深0.5m,15mg/L~20mg/L |
| 三氯异氰尿酸 | 水深0.5m,2mg/L~3mg/L |
| 茶籽饼 | 水深1.0m,30mg/L~60mg/L |
注:清塘用药后的废水排放时应注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4 进水:清塘用药后的废水需经过处理。水源要经过0.3mm至0.4mm袖状筛网过滤。
4.5 设置水草:按蟹种池标准设置,沉水植物与浮水植物各占池塘面积的四分之一。
4.6 投放螺蛳:在清明前后,每667m²投放200kg~300kg螺蛳。
5 蟹种放养
5.1 蟹种质量:蟹种质量应符合DB33/T481标准,详见附录A。
5.2 放养时间:蟹种应在2月下旬至3月下旬放养,水温要求在10℃至16℃之间。
5.3 蟹种消毒:放养前,应采用3%~4%的食盐溶液或20mg/L聚维碘进行浸浴,持续10分钟。
5.4 放养密度:每667m²放养600只至800只。
5.5 放养方法:采用一次性放足,蟹种放置在池塘边让其自行爬入池中。如果蟹种来自远途或不同水域,放养时要注意温差,可在入池前进行三次浸水,使蟹种适应后再消毒并放养。
5.6 搭养品种及数量:每667m²混养15尾至30尾花白鲢鱼种,规格为5尾/kg至20尾/kg。鱼种放养宜在蟹种入池后7至10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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