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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5131-200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 5131-2002

中文名称: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7-25

实施日期:2002-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9460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医药卫生技术>>11.220兽医学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畜牧>>B41动物检疫、兽医与疫病防治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14614

页数:6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8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玉东、龚振华、刘俊辉、康达、张衍海、王娟、陆明哲

起草单位: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动物检疫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肉兔饲养场在疫病的预防、监测、控制、产地检疫及扑灭方面的兽医防疫准则。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食品肉兔饲养场的兽医防疫。 NY 5131-200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5131-200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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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11. 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 5131—2002
无公害食品
2002-07-25发布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200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51312002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前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动物检疫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东、龚振华、刘俊辉、康达、张衍海、王娟、陆明哲。732
1范圈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131-2002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肉免饲养场在疫病预防、监测、控制、产地检疫及扑灭方面的兽医防疫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食品的肉兔饲养场的兽医防疫。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6548畜禽病害肉户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130无公害食品肉兔饲养兽善药使用准则NY5132无公害食品肉兔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T5133无公害食品肉免饲养管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动物疫病animal epidemic disease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病原体 pathogen
能引起疾病的生物体,包括寄生虫和致病微生物。3.3
E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动物防疫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4疫病预防
4.1环境卫生条件
4.1.1肉兔饲养场的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NY/T388的要求,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
NY 5131—2002
4.1.2肉兔饲养场的选址、建筑布局、设施及设备应符合NY/T5133的要求。4.2饲养管理
4.2.1饲养管理按NY/T5133的要求执行。4.2.2饲料使用按NY5132的要求执行。4.2.3具有清洁、无污染的水源,水质应符合NY5027规定的要求。4.2.4兽药使用按NY5130的要求执行。4.2.5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消毒,并更换衣鞋。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非生产人员末经批准,不应进人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经严格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人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
4.3日常消毒
定期对免舍、器具及兔场周围环境进行消毒。肉兔出栏后必须对兔舍及用具进行清洗、并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和消毒药物的使用等按NY/T5133的规定执行。4.4引进免只
4.4.1肉兔饲养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4.4.2必须引进免只时,应从健康种兔场引进,在引种时应经产地检疫,并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4.4.3免只在起运前,车辆和运免笼具要彻底清洗消毒,并持有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4.4.4引进免只后,要及时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并隔离30天,确认免体健康方可合群饲养。自繁自养的免场,父母代兔要进行定期的检疫4.5免疫接种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肉免饲养场疫病的预防接种规划,肉免饲养场根据规划制定免疫程序,并认真实施。对兔出血病等疫病要进行免疫,要注意选择和使用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5疫病控制和扑灭
肉免饲养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时采取以下措施:5.1先通过本场兽医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临床和实验室诊断。当发生二类疫病兔出血病、兔黏液瘤病、野免热时要对免群实行严格的隔离、扑杀及销毁措施;立即采取治疗、紧急免疫;对免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病死或淘汰兔的户体按GB16548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5.2消毒及用药按NY/T5133的规定执行。6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按GB16549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疫病监测
7.1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肉兔饲养场应积极予以配合。7.2要求肉免饲养场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测的疫病有免出血病、免黏液瘤病、野兔热等。监测方法按常规诊断方法中的血清学方法或病原诊断法进行。7.3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肉免饲养场进行必要的疫病监测监督抽查,并反馈肉兔饲养场
8记录
NY51312002
每群肉兔都应有相关的资料记录。其内容包括:兔只来源地,饲料消耗情况、发病率、死亡率及发病死亡原因、消毒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其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免只发往目的地等。所有记录必须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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