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38.2-2002
中文名称:有机茶 第2部分:鲜叶与加工
所属省份: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5-09
实施日期:2002-05-0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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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
中标分类号:B3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先宏、徐长兴、杨庆、王同和、鲁志环、吴运翔、张士胜
起草单位: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安徽省农委、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休宁菌业集团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有机茶的鲜叶原料、加工条件和加工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有机茶的鲜叶与加工
部分标准内容
ICS
备案号:
安徽省地方标准
有机茶 第二部分
DB34/T238.2—2002
鲜叶与加工
2002-05-09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02-05-09实施
前言
DB34/T238—2002《有机茶》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DB34/T238.1 有机茶 第1部分 茶园
DB34/T238.2 有机茶 第2部分 鲜叶与加工
DB34/T238.3 有机茶 第3部分 商品茶
DB34/T238.4 有机茶 第4部分 认证与管理
本部分根据GB/T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并参照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有机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1998)以及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法规性文件NO.2092/91《对农产品有机生产以及农产品和食品有机标识的规定》编写。本部分对有机茶的鲜叶原料、生产环境以及加工设备、人员和工艺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和管理采用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现行规定,旨在规范有机茶生产、加工环境和设备、人员、工艺,推动有机茶的发展。
本部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安徽省农委、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休宁菌业集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先宏、徐长兴、杨庆、王同和、鲁志环、吴运翔、张士胜。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有机茶的鲜叶原料、加工条件和加工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有机茶的鲜叶与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705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IFOAM 有机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鲜叶:从有机茶园适制品种茶树上采摘的新梢芽叶。
3.2 加工:以采自有机茶园的鲜叶为原料,按本部分和第3部分规定的要求所进行的初加工、精加工和再加工。
4 要求
4.1 鲜叶
4.1.1 鲜叶原料必须采自颁证的有机茶园,不得混入采自非有机茶园(即常规茶园)的鲜叶。
4.1.2 鲜叶原料的质量等级划分,应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或企业茶叶标准的规定,并按标准验收鲜叶。
4.1.3 鲜叶盛装容器必须洁净、透气、无污染,不得紧压,不得使用布袋、塑料袋等软包装材料。
4.1.4 鲜叶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符合有机茶颁证机构认可的有机操作规范,严防污染,避免日晒雨淋,不得混装来自常规茶园的鲜叶,严禁混装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和杂质。
4.1.5 鲜叶采后应及时运抵加工厂,延时运达时必须按规范贮青,保质保鲜。
4.1.6 鲜叶进厂后应立即摊放于清洁卫生、设施完好的贮青间。
4.1.7 鲜叶验收、盛装、运输、贮存等操作均须认真细致,做到轻取、轻放、轻翻、禁压,避免机械损伤。
4.2 加工场所
4.2.1 茶厂选址、厂区和建筑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茶厂应远离粪池、垃圾场、畜牧场、居民区、常规农田、常规茶园以及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等各种现实的与潜在的污染源。厕所应设有防蝇、防虫设施,并保持清洁、无臭气。
4.2.2 茶厂周围和厂区均应绿化,并保持排水良好,同时应铺设硬质路面。
4.2.3 加工车间空气流通性好,光线明亮,必须具备满足加工工艺和产品批量要求的车间和场地,墙面与地面应保持光洁,便于清洗,防止杂物混入茶叶中。
4.2.4 厂内应设置更衣、洗涤、照明、通风、除尘、防潮、防霉、防蝇、防鼠以及防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并设置堆放垃圾的设施。
4.2.5 应采用物理、机械和生物方法,以及符合IFOAM《有机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杀虫、杀菌、杀鼠并消除其孳生条件。
4.2.6 加工厂废水和生活污水应完善收集,并进行必要处理和排放,不得造成厂内外环境污染。
4.3 设备
4.3.1 设备必须符合有机加工所要求的卫生条件:设备材料不得污染茶叶,使用前后应清洗干净,设备卫生清洗用品和方法应经IFOAM认可的颁证机构认可,应采用符合有机操作方式。有机茶与常规茶叶不得同时加工,常规茶叶加工后须用清水清洗设备后方可进行有机茶生产。
4.3.2 禁止使用含铅等有毒、有害、有污染材料制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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