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T 1193-2019
中文名称:山鸡养殖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9-18
实施日期:2020-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81.59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陆雪林、沈富林、卫龙兴、袁红艳、赵乐乐、李何君、吴昊旻、许栋
起草单位: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奉贤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红艳山鸡孵化专业合作社
归口单位:上海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山鸡养殖基本要求以及山鸡的饲养、孵化、疫病防控、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种用山鸡、肉用山鸡和蛋用山鸡的养殖。
引用标准:GB 13078 GB/T 20014.6 HJ/T 81 NY/T 388 NY/T 823 NY 5027 NY 5030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本标准规定了山鸡(雉鸡)养殖的基本要求,包括饲养管理、孵化技术、疫病防控、档案管理及设施建设等内容,适用于种用、肉用及蛋用山鸡的规范化养殖与生产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30
B43
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 1193—2019
山鸡养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heasant production
2019-09-18 发布
2020-01-01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奉贤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红艳山鸡孵化专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雪林、沈富林、卫尼兴、袁红艳、赵乐乐、李何君、吴昊曼、许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鸡养殖基本要求以及山鸡的饲养、孵化、疫病防控、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种用山鸡、肉用山鸡和蛋用山鸡的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20014.6 良好农业规范 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823 家禽生产性能名词术语和度量统计方法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 25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山鸡 pheasant
学名雉鸡,俗称野鸡。生物分类为动物界、脊索动物门、鸟纲、鸡形目、雉科、雉属、雉鸡种。
3.2 废弃物 waste
山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病死山鸡尸体、垫料、蛋壳等。
3.3 净道 unpolluted road
山鸡场中饲料、健康山鸡、山鸡蛋及人员等进出的道路。
3.4 污道 polluted road
山鸡场中粪便、淘汰山鸡、病死山鸡、垫料、蛋壳等出场的道路。
3.5 育雏期 brooding period
山鸡从1日龄到6周龄结束的一段饲养时期。
3.6 育成期 rearing period
山鸡从7周龄到18周龄结束的一段饲养时期。
3.7 繁殖准备期 breeding preparation period
山鸡从19周龄到鸡群产蛋率达到5%的一段饲养时期。
3.8 繁殖期 breeding period
山鸡从产蛋率5%开始到56周龄结束或淘汰的一段饲养时期。
3.9 育肥期 fattening period
山鸡从7周龄到上市(一般15周龄~18周龄)的一段饲养时期。
3.10 光照强度 light intensity
单位面积接受可见光的能量,简称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3.11 断翅 broken wings
在山鸡7日龄内(最好24小时内)采用高温断切原理切断翅膀末端关节,使其失去平衡而无法飞行。
3.12 全进全出制度 all-in all-out system
同一山鸡舍或同一山鸡场只饲养同一批次山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4 基本要求
4.1 选址与布局
4.1.1 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
4.1.2 山鸡场周围应设防疫隔离墙或防疫沟,建筑设施按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划分,功能分区明确。
4.1.3 设置净道与污道,并严格分开。
4.1.4 环境应符合 GB/T 20014.6、HJ/T 81 和 NY/T 388 的规定。
4.2 设施设备
4.2.1 生产区应设人员消毒更衣室,在门口、区域间及山鸡舍、孵化厂入口设置消毒池。
4.2.2 山鸡舍应具备防鼠、防鸟设施。
4.2.3 山鸡舍内应配备饲养、通风、降温及光照设备。
4.2.4 孵化厂应配备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孵化器、出雏器等设备设施。
4.2.5 应建设病死山鸡尸体解剖室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4.3 生产经营
应取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资质。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381.59 KB · zip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