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T 589-2014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龙陵紫皮石斛
所属省份: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4-30
实施日期:201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11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38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学文、梅丽宝、张有林、刘家保、刘勇、张绍龙、杨宏俊、赵菊润、张志恒、段兴恩、饶万保、张艳华、张家宝。
起草单位:龙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龙陵县林业局、龙陵县石斛协会、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龙陵县龙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龙陵县兴龙石斛专业合作联合社。
归口单位:云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栽培环境、栽培管理、采收和加工、产品质量、检测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运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DB53/T589—2014《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规定了产品的术语定义、保护范围、栽培环境与管理、采收加工、产品质量、检测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运及保质期等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B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42262-2014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589—2014
地理标志产品
发布:2014-04-30 实施:2014-07-01
发布单位: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由龙陵县人民政府提出,归口于云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2)。起草单位包括龙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龙陵县林业局、龙陵县石斛协会、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龙陵县龙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龙陵县兴龙石斛专业合作联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学文、梅丽宝、张有林、刘家保、刘勇、张绍龙、杨宏俊、赵菊润、张志恒、段兴恩、饶万保、张艳华、张家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栽培环境、栽培管理、采收和加工、产品质量、检测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运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含所有修改单)适用:
-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GB/T 8302 茶取样
- GB/T 8303 磨碎试样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水分测定
- GB/T 8304 水浸出物测定
- GB/T 8305 总灰分测定
- GB/T 8306 酸不溶性灰分
- GB/T 8308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 DB53/T 290.2 紫皮石斛第2部分:种苗培育
- DB53/T 290.3 紫皮石斛第3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DB53/T 290.2和DB53/T 290.3确立的术语及以下定义:
3.1 龙陵紫皮石斛:在保护范围内生产的齿瓣石斛(Dendrobium devonianum Paxt.)产品。
3.2 切片:厚度≤2mm的片状产品。
3.3 精粉:细度≥100目的超细粉末产品。
4 保护范围
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第190号公告批准的产地范围(见附录A)。
5 栽培环境
产地范围内海拔1200m~2400m,极端最高气温<32℃,极端最低气温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65%~85%,年平均气温14℃~20℃,无霜期200~300天,年平均降雨量≥1000mm,年日照时数>1800h;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二级标准;用水质量符合GB 5084规定;土壤(基质)环境质量符合GB 15618二级标准。
6 栽培管理
6.1 基质:有机肥(农家肥等)不宜超过15%,pH 6.5~7.0,有机质以树皮、锯木屑等按一定比例制作,使用前充分堆捂发酵,并用高锰酸钾1000倍液消毒杀菌,堆捂发酵含量≥10%,含水量30%~40%,发酵过程严防雨淋。
6.2 育苗:按DB53/T 290.2规定,组培繁殖原球茎继代控制6~8代,不定芽继代控制4~6代。
6.3 栽培方式:按DB53/T 290.3规定。
6.4 田间管理:
6.4.1 苗期(3月~5月):设施栽培密度50~80株/m²,温度7℃~20℃,荫蔽度65%,适时喷雾浇水,基质含水量约30%,空气相对湿度≥65%,适时除草,施用腐熟有机肥500~1000g/m²一次。
6.4.2 生长期(6月~10月):温度15℃~25℃,荫蔽度65%~85%,防雨排水,喷雾浇水,基质含水量约40%,空气相对湿度≥65%,除草,施用腐熟有机肥500~1500g/m²二次。
6.4.3 采收期(11月~12月):防冻害,适时除草,枝条自然老熟,采收前一周不浇水。
6.4.4 休眠期(1月~2月):采收后防冻害,施用腐熟有机肥250~400g/m²一次。
6.5 病虫害防治:按DB53/T 290.3规定。
7 采收和加工
7.1 采收方法:分全草采收和其他方式进行,保证产品质量。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