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179-199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橡胶和塑料工业>>83.140橡胶和塑料制品
中标分类号:化工>>橡胶制品及其辅助材料>>G42胶管、胶带、胶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 2179-1991 橡胶涂覆织物绝缘带 HG2179-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2179 91
橡胶涂覆织物绝缘带
1991-1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橡胶涂覆织物绝缘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HG2179—91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用橡胶涂爱织物绝缘带(简称绝缘带)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纤维织物经涂覆绝缘胶料而制成的绝缘带。可以在-10~+40C的温度环境中供380V及其以下的通用电线和电缆的包扎防护绝缘用。2引用标准
GB5569绝缘胶布带物理性能的测定GB7537橡胶涂覆织物加速老化试验GB7539橡胶涂覆织物停放与试验的标准环境3产品规格尺寸
绝缘带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3.1
表1规格尺寸
长度,㎡
宽度,mm
注:绝缘带的其他规格(含长度,宽度,厚度)允许供需双方商定。4技术要求
厚度,mm
0.30±0.05
0.30±0.05
4.1绝缘带的耐电压性能:在1000Y的交流电压(频率为50HZ)下保持1min,不应被击穿,4.2.绝缘带的粘着性能:在符合表2规定的下坠负荷作用下,试样在1min内的相对脱落长度不大于粘合总长度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1-12-23批准1992-05-01实施
宽度,mm
HG2179-91
下坠负荷
下坠负荷,名
4.3自制造日期起至8个月,绝缘带经70×24h老化后的粘着性能在符合表3规定的下坠负荷作用下,试样在1min内的相对脱落长度不大于粘合总长度的50%;自制造日期起,超过8个月至15个月内,经70×24h老化后的粘着性能在符合表3规定的50%下坠负荷作用下,试样在1min内的相对脱落长度不大于粘合总长度的50%表3·下坠负荷
宽度,mm
4.4绝缘带不应对金属(铜、铝)导线有任何腐蚀作用,表4外观质量
5试验方法
缺陷名称
盘面离缝
双刀衰
盘面不乎
四()心
避光点
下坠负荷,g
不允许
离缝宽度不大于1mm,
两面长度总和不大于15cm
不允许
同一平面内高低相差不大于1mm
四(四)心处高低相差不大于2mm在0.02㎡的面积内不超过5个
因织物纱结造成的影响电性能的庭点不允许有5.1取样方法:试样必须从距盘带顶端不少于1m处裁取试样,在GB7539规定的标准环境A下置放24h后即可进行试验
5.2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
5.3缺陷性尺寸用量器具检查,长度、宽度用米尺和游标卡尺进行测量。5.4厚度、按GB5569中第3章的规定进行2
HG2179-91
5.5耐电压性能,按GB5569中第七章的有关规定进行5.6粘着性能,按GB5569中第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5.7对金属腐蚀性能,按GB5569中第5章的有关规定进行,5.8透光点的检查,按GB5569中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5.9脱胶的检查,从原盘绝缘带上,以1s内一次连续拉出0.5m长度进行观察,5.10老化试验,按GB7537及GB5569进行,6检验规则bZxz.net
6.1绝缘带按批进行验收,并有生产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证6.2绝缘带每批的数量最大为20000盘,不同规格的产品可以划为一批,6.3绝缘带的外观质量应按表4中序号3.4.5.6百分之百进行检查6.4每批绝缘带至少抽取3盘试样,每盘进行规格尺寸、耐电压性能、粘着性能及表4中序号1、2、7、8项检查.
6.5绝缘带老化后的粘着性能及对金属的腐蚀性能试验应定期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试样不得少于3盘,每盘做一次试验。6.6当绝缘带按6.4和6.5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时,其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应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重复该项试验,复试后仍有一项或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7用户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产品质量。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每盘绝缘带在装箱前应用蜡纸或塑料薄膜进行包装,并印有产品名称,标准号,商标,产品规格,制造厂名称,制道日期。
7.2绝缘带要按同种规格装箱,每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包装箱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标准代号,商标,产品规格,数量,批号,体积重量,制造厂名称,生产日期及防晒,防潮标志。7.3每盘绝缘带的纸芯上应印有制造厂名称,制造日期、商标。7.4绝缘带应在-10~+30℃,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条件下延存,并距热源不少于1.5m。7.5绝缘带应在距地面及墙壁不少于0.2m的地方堆放,堆放的高度以不压坏底层产品为原则,并能保证散热。
7.6绝缘带在运输贮存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防止受潮,并不得与对纤维织物及橡胶有害的物质接触。
7.7在避守本标准7.4,7.5,7.6规定的条件下产品贮存期为8个月。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沈阳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宋瑞,
中华人民共和
化工行业标准
橡胶涂覆织物绝缘带
HG2179-91
编辑化工行业标准编辑部
(化工部标准化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13
印刷化工部标准化研究所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1/16:印张
字数6000
1992年11月第一版
1992年11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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