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238-199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涂料和颜料工业>>87.040涂料和清漆
中标分类号:化工>>涂料、颜料、染料>>G51涂料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2238-1991 F01-1酚醛清漆 HG/T2238-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 2238—91
F01-1酚醛清漆
1991-11-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2-07-01实施
W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F01-1酚醛清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HG/T 2238—91
本标准规定了F01-1酚醛清漆的技术规格、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贮运和安全使用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干性植物油和松香改性酚醛树脂为漆基的酚醛清漆。该漆适合木器家俱的涂饰。
2引用标准
GB1721
GB1727
GB1733
GB1764
GB3186
GB5208
GB6741
GB6742
GB6743
GB6751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外观和透明度测定法漆膜一般制备法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漆膜厚度测定法
涂料产品的取样
涂料闪点测定法快速平衡法
均匀漆膜制备法(旋转涂漆器法)漆膜弯曲试验(圆柱轴)
色漆和清漆用漆基酸值的测定法色漆和清漆挥发物和不挥发物的测定涂料表面干燥试验小玻璃球法
GB9271
GB9273
GB9278
GB9279
GB9280
GB9281
GB9750
GB9754
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
涂料流出时间的测定ISO流量杯法涂料产品的大面积刷涂试验
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
漆膜无印痕试验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色漆和清漆划痕试验
色漆和清漆耐码垛性试验Www.bzxZ.net
色漆和清漆用漆基加氏颜色等极评定透明液体的颜色涂料产品的包装标志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一部分:铅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GB 9758.1
谱法和双硫胺分光光度法
3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下表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1-11-12批准1992-07-01实施
W.容器中液态油漆的性质:
容器中物料状态
原漆外观和透明度
原漆颜色,号
酸值,mgKOH/g
粘度(6号杯),s
固体含量,%
干漆膜的性质:
柔韧性,mm
划痕试验g
光泽(20℃)
耐码垛性(1000g压30min)
耐液体介质性:
耐水性(浸于沸蒸馏水中30min)施工使用性:
涂刷性
干燥时间,h
无印痕(1000g)
结皮性,级
含铅量(以固体计),%
闪点,℃
4试验方法
4.1试验的一般条件
4.1.1取样:按GB3186规定进行。HG/T2238—91
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大于
不低于
4.1.2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按GB9278规定进行。4.1.3标准试板:按GB9271规定进行。4.1.4漆膜制备:按GB1727进行。仲裁时按GB6741规定进行。4.1.5漆膜厚度测定:按GB1764规定进行。4.1.6干膜性能的测试:应在漆膜制备48h后进行。4.2容器中物料状态
按GB3186中第4章规定进行。
4.3原漆外观和透明度
按GB1721规定进行。
4.4原漆颜色
按GB9281规定进行。
4.5酸值
无异常
透明,无机械杂质
不起泡、不脱落,允许轻微变黄色较好
W.bzsoso.cOm按GB6743规定进行。
4.6粘度
按GB6753.4规定进行。
4.7固体含量
按GB6751规定进行。
4.8柔韧性
按GB6742规定进行。
4.9划痕试验
按GB9279规定进行。
4.10光泽
按GB9754规定进行。
4.11耐码垛性
按GB9280规定进行。
4.12耐水性
按GB1733规定中乙法进行。
4.13涂刷性
按GB6753.6规定进行。
4.14干燥时间
4.14.1表干,按GB6753.2规定进行。4.14.2无印痕,按GB9273规定进行。4.15结皮性
HG/T2238—91
按GB6753.3规定进行。试验时可使用250mL广口瓶测定。4.16含铅量
按GB9758.1规定进行。
4.17闪点
按GB5028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本标准中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为型式检验项日,其中漆膜外观和透明度、原漆颜色、酸值、粘度、固体含量、柔韧性、划痕试验、光泽、耐水性、干燥时间为出厂检验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2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5.3接受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受部门有权退货。
5.4产品按GB3186进行取样,样品分成两份,一份密封贮存一年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5.5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数量及标志进行检验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标志不符合规定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6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应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6标志
按GB9750规定进行。
W.bzsoso.cOm7包装、贮存和运输
HG/T2238—91
7.1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装量不大于容积的95%。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隔绝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7.2产品在运输中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并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规定。7.3产品在符合7.1和7.2条的贮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
8安全、卫生规定
该漆含200号溶剂油和松节油等有机溶剂,属易燃液体并有一定毒性,施工现场应注意通风,采取防火、防静电,预防中毒等措施,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4
W.bzsoso.cOmHG/T2238—91
附录A
施工参考
(参考件)
A1刷涂时用200号溶剂油或松节油作稀释剂。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果符合技术要求,仍可使用。A2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全国涂料产品标准分技术委员会秘书组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祥文。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G51018--87《F01-1酚醛清漆》作废。5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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