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596-199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涂料和颜料工业>>87.040涂料和清漆
中标分类号:化工>>涂料、颜料、染料>>G51涂料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2596-1994 各色过氯乙烯磁漆 HG/T2596-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596—94
各色过氯乙烯磁漆
1994-03-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5-01-01实施
W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各色过氯乙烯磁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HG/T2596—94
代替ZBG51063—87
ZBG51064—87
本标准规定了各色过氯乙烯磁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过氯乙烯树脂、醇酸树脂、增塑剂、颜料、体质颜料(半光磁漆)及有机混合溶剂等调制而成的各色过氯乙烯磁漆。
2引用标准
GB/T1723
GB/T1726
GB/T1727
GB/T1728
GB/T1730
GB/T1732
GB/T1733
GB/T1769
GB3186
涂料粘度测定法
涂料遮盖力测定法
涂膜一般制备法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漆膜硬度测定法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漆膜磨光性测定法
涂料产品的取样
GB/T5208
涂料闪点测定法快速平衡法
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
漆膜弯曲试验(圆柱轴)
GB/T6742
GB/T6751色漆和清漆挥发物和不挥发物的测定GB/T6753.1涂料研磨细度的测定GB/T6753.4涂料流出时间的测定ISO流量杯法GB/T9271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
GB9278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9286
涂料产品的包装标志
GB/T9750
GB/T 9754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GB/T9761色漆和清漆色漆的目视比色HG/T2-1161漆膜耐油性测定法
3产品分类
I型:有光磁漆
I型:半光磁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4-03-09批准1995-01-01实施
W4
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所列各项技术要求。项
漆膜颜色及外观
细度,um
流出时间,s
不挥发物含量,%
红、兰、黑色
其他各色
遮盖力g/m2
深复色
浅复色
白、正兰色
深兰、紫红色
柠檬黄色
干燥时间,min
单摆仪(S)
双摆仪
弯曲试验,mm
耐冲击性,cm
划格试验,级
光泽(60°)
磨光性(60°)
HG/T2596—94
符合商定标准色卡及其色
差范围、漆膜平整、光亮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小于
耐油性(浸入24h或60~65℃3h)耐水性(24h)
闪点(℃)
不低于
符合商定标准色卡及其色
差范围、漆膜平整、半光
不起泡、不脱落、不膨胀,
允许漆膜颜色轻微变黄
不起泡、不脱落,允许漆膜颜色轻微变白-4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HG/T2596—94
5.1.1试验的状态调节和温湿度,按GB9278中3.1的规定进行。5.1.2试板按GB/T9271中4和6的规定进行。5.1.3漆膜的制备按GB/T1727中6.2的规定进行。5.1.4漆膜厚度按GB/T1727中9的规定进行。5.2漆膜颜色及外观
5.2.1漆膜颜色按GB/T9761的规定进行。5.2.2漆膜外观在符合GB/T9761中3的照光条件下目测。5.3细度
按GB/T6753.1中50um细度计的规定进行。5.4流出时间
5.4.1I型按GB/T1723中乙法的规定进行。5.4.2I型按GB/T6753.4中ISO6号杯的规定进行。5.5不挥发物含量
按GB/T6751的规定进行,其试验温度为85~90℃,时间为3h。5.6遮盖力
按GB/T1726中乙法的规定进行。5.7干燥时间
按GB/T1728中表干(乙法),实干(甲法)的规定5.8硬度
按GB/T1730中A法:科尼格摆仪法或B法:双摆仪法的规定进行。其中A法科尼格摆仪为仲裁试验方法。
5.9弯曲试验
按GB/T6742的规定进行。
5.10耐冲击性
按GB/T1732的规定进行。
5.11划格试验
按GB/T9286的规定进行。
切割间距1mm,切割数为6。
5.12光泽
按GB/T9754中60°光泽的规定进行。5.13磨光性
按GB/T1769的规定进行。底材选用符合GB/T9754中3.1规定的玻璃板。磨光次数为200次。磨光后的光泽按5.12的规定进行。磨光剂的配比:85克三氧化二铬用15克煤油调匀。5.14耐油性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5.14.1油:选用SY1502炮用润滑脂。5.14.2按HG/T2-1611中2.1浸入法的规定进行。5.14.3试验温度为甲法:23士2℃,24h或乙法:60~65℃,3h。其中乙法为仲裁试验方法。5.15耐水性
5.15.1实验用水按GB/T6682中三级用水的规定制备。3
W.HG/T2596—94
5.15.2按GB/T1733中9.1甲法的规定进行。5.16闪点
按GB/T5208中5.2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本标准中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除表1中闪点”项目每年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外,其余均为出厂检验项目,每批必检。6.2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6.3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规定重新取样复验,如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产品即判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6.4产品按GB3186的规定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为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6.5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数量、标志进行检验核对,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6.6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可委托双方同意的单位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试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产品在包装、运输、贮存时应经常检查漏桶及桶盖的完整7.1标志
按GB/T9750的规定进行。
7.2包装
产品应包装在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内容物应占容器体积的90~95%。7.3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并应符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7.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并防止日光直接照射,隔绝火源,远离热源。产品在符合7.2、7.3的贮运条件下,有效贮存期自生产完成日起为一年。8安全、卫生、环保
本产品含有苯类、酯类、酮类等有机溶剂,属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本产品的施工场地应采取通风、防火、防静电、防毒等安全有效措施,并遵守涂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WHG/T2596—94
附录A
施工参考
(参考件)
A1本产品适于喷涂,用X-3过氯乙烯释剂调整,若在相对湿度70%以上场合下施工,则需加适量F-2过氯乙烯防潮剂,以防漆膜发白。A2本产品配套底漆及腻子:
底漆:铁红过氯乙烯底漆、铁红醇酸底漆。腻子:过氯乙烯腻子、脂胶腻子。如产品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项目进行复验,如结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A3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工作组长及起草单位:上海造漆厂、化工部涂料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蓓莉、刘纪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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