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597-199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涂料和颜料工业>>87.040涂料和清漆
中标分类号:化工>>涂料、颜料、染料>>G51涂料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2597-1994 环氧-聚酯粉末涂料 HG/T2597-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597—94
环氧-聚酯粉未涂料
1994-03-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环氧-聚酯粉末涂料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HG/T2597—94
本标准规定了环氧-聚酯粉未涂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环氧树脂和聚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并加入颜料、填料、助剂等配制而成的热固性有光环氧-聚酯粉末涂料。
引用标准
GB/T1727
GB/T1732
GB/T1740
GB/T1764
GB/T1771
漆膜一般制备法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漆膜厚度测定法
漆膜耐中性盐雾的测定
GB3186涂料产品的取样
GB/T6739
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6742
GB/T9274Www.bzxZ.net
漆膜弯曲试验(圆柱轴)
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9278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GB/T9286
GB/T9750
GB/T9754
GB/T9761
3技术要求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色漆和清漆色漆的目视比色
产品应符合表1中列出的技术要求。表1
筛余物(125um),%
漆膜颜色及外观
光泽60°
附着力(间距1mm),6×6,级
弯曲试验,mm
不小于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大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4-03-09批准指
0或商定
漆膜平整,允许轻微桔皮,颜色符合规定的色差范围2H
1995-01-01实施
.bzsoso,cOn耐冲击性,cm
耐酸性(3%HC1),240h
耐碱性(5%NaOH),168h
耐盐雾性,400h,级
耐湿热性,500h,级
4试验方法
4.1试验样板的制备
4.1.1试验样板的选材及表面处理HG/T2597—94
续表1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大于
漆膜无变化
允许有轻微变化,2h内恢复
使用GB/T1727中规定的钢板,经除锈、除油后进行磷化工艺处理。本标准中除耐酸、耐碱、耐盐雾、耐湿热性、附着力试验用钢板外,其余试验均用马口铁板。4.1.2漆膜制备
将处理好的试板放在喷粉柜中,用喷枪等设备进行喷涂,并将喷涂好的样板保持垂直,放入有鼓风的恒温干燥箱中进行固化(温度控制在180士2℃,时间15min,涂膜厚度为50~60um),然后于恒温室内放置24h后,按有关方法进行性能测试。4.2试验的一般条件
4.2.1取样
按GB3186规定进行。
4.2.2状态调节和试验的环境
按GB9278规定。
4.2.3漆膜厚度测定
按GB/T1764规定进行。
4.3筛余物的测定
称取约100g(精确至0.2g)试样,将试样放到附有底盘的125um(120目)或商定的试验筛中,盖好筛盖,在电动震动机上震动10min,震动静止后,将筛子从电动机上取下,小心地把盖打开,用目视观察,试样应全部通过试验筛,不允许有筛余物。4.4漆膜颜色及外观
按GB/T9761规定进行。
4.5硬度
按GB/T6739规定进行,允许有轻微痕迹。4.6光泽
按GB/T9754规定进行。
4.7附着力
按GB/T9286规定进行。
4.8弯曲试验
按GB/T6742规定进行。
4.9耐冲击性
按GB/T1732规定进行。
4.10耐酸性
bzsoso,cOHG/T2597—94
配制3%HCI溶液,按GB/T9274中的甲法规定进行。4.11耐碱性
配制5%NaOH溶液,按GB/T9274中的甲法规定进行。4.12耐盐雾性
按GB/T1771规定进行,按GB/T1740规定进行评定。4.13耐湿热性
按GB/T1740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本标准中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筛余物、漆膜颜色及外观、硬度、光泽、附着力、弯曲试验、耐冲击性七项为出厂检验项日,每批必检。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5.2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产品应附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5.3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5.4产品按GB3186规定进行取样,样品应分成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5.5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数量及标志检查核对,如发现有损漏、数量有出入、标志不符合规定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6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6标志
按GB/T9750规定进行。
7包装、购存和运输
7.1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超过35℃时)应设法降温。7.2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并应符合有关规定。7.3产品在符合7.1和7.2的贮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半年。超过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结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8安全注意事项
8.1粉末涂料与人长期直接接触,摄入体内则有碍健康。因此在粉末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均应穿戴合适的口罩及防护服。
8.2粉末涂料的生产与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作业安全规程。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无锡市造漆厂、化工部涂料研究所负责起草。华佳化工有限公司、中法化学有限公司、哈尔滨新辉涂料有限公司、河北静电塑粉厂、天津莱特赫期化学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婕、刘纪元、沈芬娣、费锦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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