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44-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244-1995
中文名称:剑麻纤维制品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法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5-03-23
实施日期:1995-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7553
相关标签:
剑麻
纤维制品
回潮率
测定
烘箱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纺织>>麻纺织>>W30麻纺织综合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NY/T 244-1995 剑麻纤维制品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法 NY/T244-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剑麻纤维制品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烘箱测定回潮率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不含油剂的剑麻纤维制品。2原理
在规定条件下烘除试样水分,计算试样的回潮率。3试验仪器及用具
NY/T 244—95
八篮恒温干燥箱:有良好的空气循环装置,温度可控制在105~110℃范围内。天平:精度0. 01 g。
计时器。
4试验条件
试验在环境大气条件下进行。
5 试样制备
从剑麻纤维制品样品中抽取约50g作为一个试样,置于八篮恒温干燥箱内的吊篮中,迅速称量并记录。该重量为试样湿重量,精确至 0. 01 g。6 试验程序
将八篮恒温干箱升温至105~110℃后,恒温烘1.5h,然后关闭电源停留5min后称重;每恒温20 min 后关闭电源停留 5 min称重-次,直至前后两次重量之差在 0. 10 g 以内,最后一次重量为试样干重量,称重精确至 0. 01 g。
7 结果计算
试样的回潮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H。.试样的回潮率,%,
S—试样湿重量,g 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G—试样干重,g。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5-03-23批准196
1995-08-01实施
NY/T244-95
计算所得值为试样回潮率的试验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农业部剑麻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明慧、郑方春。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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