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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936.3-2020

中文名称:节水评价规范 第3部分:工业企业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2-24

实施日期:2021-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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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60.01

中标分类号:P41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DB11/T 936.3-2012。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水务局

提出单位:北京市水务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936.3—2020《节水评价规范第3部分:工业企业》,详细规定了工业企业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部分标准内容

DB11/T936.3—2020 节水评价规范第3部分:工业企业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saving assessment - Part 3: Industrial enterprise
发布日期:2020-12-24
实施日期:2021-04-0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936《节水评价规范》的第3部分。本文件代替DB11/T936.3—2012,与DB11/T936.3—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之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陶瓷片密封水嘴”、“延时自闭水嘴”;
b) 增加了“基本要求”;
c) 修改了管理评价指标为组织机构、规划计划、制度建设、运行管理、用水档案、宣传教育、检查考核七个指标;
d) 删除了技术评价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生活用水器具漏水率”、“水计量器具配备率”、“非常规水资源(雨水)利用率”;
e) 增加了技术评价指标“非常规水利用情况”、“陶瓷片密封水嘴单位时间出水量”、“延时自闭水嘴出水量”;
f) 修改了附录B的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
g) 增加了附录C工业废水回用率标准水平。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晓丽、胡梦婷、白雪、徐建、白岩、蔡榕、汪霞、方刚、朱春雁、王凡凡、张玉博、郭昌盛、王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的节水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术语
DB11/T936.1 节水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534、DB11/T936.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陶瓷片密封水嘴 (ceramic cartridge faucets):以陶瓷片为密封元件,利用陶瓷片的相对运动实现通水、关断及调节出水口流量和/或温度的一种终端装置。
3.2 延时自闭水嘴 (time-lapse self-closing faucets):利用水压自封等方式实现一次达到开、关、定量给水目的的一种终端装置。

4 基本要求
4.1 工业企业需满足DB11/T936.1中用水单位的基本要求。
4.2 用수单位应当充分利用水资源,严禁直接排放。
4.3 工艺用水及直接冷却水不直排,应回用或重复利用。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5.1 节水评价指标由管理评价指标和技术评价指标两部分组成,管理评价分值40分,技术评价分值60分。
5.2 依据工业企业节水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工业企业节水评价,具体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见表1、表2。
5.3 按照DB11/T936.1划分节水型工业企业等级,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参见附录A。

表1 管理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1. 组织机构:主管领导、节水主管部门和专(兼)职节水管理人员职责明确(2分);各级节水管理人员职责明确(2分)。
2. 规划计划:有节水规划(计划)(2分);落实节水规划(计划)(1分);分解年度用水指标(2分)。
3. 制度建设:有关于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用水设备管理、用水计量、统计、管理、巡回检查、维修制度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每一项得0.5分,满分5分。
4. 运行管理:实现生产、生活用水分级分用途计量并投入使用得2分;用水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得1分;对供水系统及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得1分;月均取水量2000(含)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近5年内开展了水平衡测试,月均取水量2000立方米以下的工业企业近3年开展用水合理性分析得2分;采用成熟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得2分;绿化、景观用水等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得1分;有用水监控平台得2分。
5. 用水档案:有完整的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得2分;有取用水计量器具台账(包括器具名称、规格、安装使用位置、测量对象等)得2分;有上一年分月分级分类取用水台账得1分;有上一年供水系统及用水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台账得1分。
6. 宣传教育:有宣传计划,宣传档案资料齐全得1分;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得1分;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得1分;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培训,每开展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7. 检查考核:依据制度开展节水检查和考核得2分;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奖励或惩罚得1分;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处理得1分。

表2 技术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评价指标:用水单位产品取水效率
计算方法: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用于生产主要产品的取水量 /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产品产量
评价标准:达到标准先进值得15分,大于先进值小于通用值得13分,超过通用值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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