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01/T 139-2023
中文名称:旱地生物炭施用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1-28
实施日期:2023-12-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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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0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严君、王崇生、邹文秀、韩晓增、陆欣春、陈旭、李连文、李智慧、周玮、赵荣伟、许艳丽
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哈尔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绥化市北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归口单位:哈尔滨市黑土地保护与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为哈尔滨市地方标准DB2301/T139-2023《旱地生物炭施用技术规程》,规定了旱地农田生物炭施用的原则、目标、用量计算方法及施用技术,适用于提升土壤有机碳含量和改良土壤结构的农业生产。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CCS B05
DB2301/T 139—2023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
旱地生物炭施用技术规程
2023-11-28发布
2023-12-28实施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由哈尔滨市黑土地保护与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哈尔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绥化市北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君、王崇生、邹文秀、韩晓增、陆欣春、陈旭、李连文、李智慧、周玮、赵荣伟、许艳丽。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旱地生物炭施用的施用原则、施用目标、施用技术以及施用时间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提升旱地农田土壤有机碳含量为目标的生物炭施用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B/T 10295 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
NY/T 3694 东北黑土区旱地肥沃耕层构建技术规程
NY/T 4159 生物炭
DB23/T 2351 起垄机作业质量评价规范
DB23/T 2363 镇压器作业质量评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施用目标
在旱地农田种植区,通过施用生物炭,使土壤田间持水量增加5%~15%,有机质含量增加10 g/kg~15 g/kg。所用生物炭的理化指标和污染物含量应符合NY/T 4159的规定。
5 施用技术
5.1 生物炭的选择
应选用以禾本科作物秸秆为原料制备的生物炭,其总碳含量≥50%,pH≤10.4。
5.2 用量计算
根据农田土壤容重、耕层厚度、土壤本底有机碳含量与目标有机碳含量的差值以及生物炭总碳含量,计算生物炭还田量。
生物炭还田量A(t/hm²)按下式计算:
A = D × H × M ÷ C × 100
式中:
A——生物炭还田量(t/hm²);
D——土壤容重(g/cm³);
H——土壤耕层厚度(cm);
M——目标土壤有机碳含量与本底含量的差值(g/kg);
C——生物炭中总碳含量(g/kg);
100——单位换算系数。
6 施用时间和方法
6.1 地块选择
应选择耕层土壤pH值小于7.5、有机质含量低于30 g/kg的地块。
6.2 施用方式
根据生物炭施用量选择施用方式:
当施用量≤15 t/hm²时,采取一次性还田方式;
当施用量>15 t/hm²时,采取逐年施用方式,每年施用量应≤15 t/hm²。
在逐年施用过程中,应在每次作业前测定土壤pH值,当pH值≥7.5时,应停止直接施用生物炭。
大田作物应结合秋整地或春耕进行生物炭施用,优先推荐与秋整地结合进行,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3694的规定。
6.3 作业流程
应选择晴朗、无风天气,将生物炭均匀撒施于地表。当土壤含水量≤25%时,使用联合整地机将生物炭与秸秆、根茬一并翻入土壤中,深耕深度宜为30 cm~35 cm。
随后进行起垄和镇压作业,整地作业质量应符合JB/T 10295的规定,起垄作业质量应符合DB23/T 2351的规定,镇压作业质量应符合DB23/T 2363的规定。
7 生产档案
应建立完整的生产档案,记录生物炭施用原则、施用目标、施用技术、施用时间及方法等内容,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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