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4865-2024
中文名称:电梯维保单位质量评定规范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12-24
实施日期:2025-02-2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4.11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91.140.90
中标分类号:Q78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闫歌、苗锐、叶伟、伊新、张磊、王丰超、鲁玉坤、邓俊君、王昕、曹洪庆赵振虎、景战军
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归口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分标准内容
ICS 91.140.90
CCS Q78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4865—2024
电梯维保单位质量评定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assessment of elevator maintenance units
2024-12-24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5-02-20实施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维保质量单位评定的基本要求、评定报告、等级注销、等级撤销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驱动的强制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两种类型的电梯设备影响电梯维保单位维护保养质量的各个要素的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TSG 07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梯维保质量评定
elevator maintenance quality assessment
以评定机构接受委托单位委托的方式,评定电梯维保质量为目的,通过现场评定影响电梯维保单位维护保养质量各个要素以及相关资料的方式,对评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评定的活动。
3.2 委托单位
entrusted unit
对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有评定需求的单位。
3.3 评定机构
agency of assessment
从事电梯维保质量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3.4 电梯维保单位
elevator maintenance unit
取得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并从事相应许可项目且符合按需保养条件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
3.5 资深技术工人
senior skilled worker
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6年以上,或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且取得高级技工以上资格证的技术工人。
4 基本要求
4.1 评定机构
4.1.1 从事电梯维保质量评定的机构应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质的综合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4.1.2 评定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a)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b)具有资料、档案、报告的存放场地;
c)具有必要的通讯、交通工具及办公设施;
d)在设备本体维保质量有评定需求时,应具有满足评定工作要求的仪器、设备和工具,仪器设备测量范围和精度应满足评定工作要求;
e)配备与评定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4.1.3 评定机构应向社会提供查询本机构资源条件、评定人员构成和工作业绩的通道,评定机构在通道中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4.2 评定人员
4.2.1 评定机构应组织评定组开展电梯维保质量评定工作。评定小组应至少由两名具有电梯检验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组长应具有电梯检验师资格。评定机构必要时宜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协助评定工作。
4.2.2 评定人员不应进行电梯的修理、调整等作业,相关操作应由维护保养单位的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4.2.3 评定人员对涉及被评定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3 评分规则
4.3.1 评定人员根据现场评定情况按如下要求填写评定结果,并统计分数:
a)评定的项目应满足附录A和附录B中的规定,评定结果填写“符合”,或注明符合大项目中的第几个小子项,并根据附录中的评分要求给出各个项目的评分;
b)评定的项目不满足附录A和附录B中规定的要求,评定结果填写“不符合”,并给出不符合的原因;
c)对于不适用的项目,评定结果填写“无此项”。
4.3.2 对于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是由以下情况造成的,评定结果应仍按实际情况填写,但相关项目在评定时不宜扣分:
a)电梯维保单位已经书面向电梯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但由于电梯使用单位的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整改,且使用单位对上述情况已签字认可,或电梯维保单位已将上述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监察部门;
b)电梯维保单位提供说明或资料,能够证明评定中发现的问题是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并且使用不当发生的时间是在最近一次维护保养之后。
4.3.3 附录A表格中的项目得分相加得出所评定子类别的总分;评定每个子类别可以单独统计分数,不计算总分,也可以由委托单位自主确定评定各个子项的权重后再计算总分。
4.3.4 在评定过程中发现电梯维保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该评分项目计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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