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73-198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橡胶和塑料工业>>83.120增强塑料
中标分类号:建材>>建材产品>>Q23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89-01-02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1-04-0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祝启伟
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主管部门: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大气暴露试验的暴露件、暴露场、暴露架、试验步骤和结果计算。本标准适用于评定在无外加应力状态下大气暴露对玻璃纤维增强纤维增强塑料的外观、物理或力学性能的影响。 GB/T 2573-1989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大气暴露试验方法 GB/T2573-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大气暴露试验方法
Test method for atmosphere exposureof glassfiberreinforcedplastics本标准参照采用ISO4607—1978《塑料—自然老化曝晒方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2573-89
代替GB2573—81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大气暴露试验的暴露件、暴露场、暴露架、试验步骤和结果计算。本标准适用于评定在无外加应力状态下大气暴露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外观、物理或力学性能的影响。
引用标准
GB1446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3暴露件
3.1大气暴露试验用的暴露件可直接用试样、试样板或实物。3.2试样应符合GB1446的规定。
3.3试样板尺寸按性能试验要求的尺寸和数量计算,另加边缘20~30mm。3.4实物应适合暴露场要求,且应规定试样加工方法。3.5暴露件在暴露试验前,应按性能要求取样,在标准环境下测定初始性能,然后按投放年限、对比组数等要求,确定投放量。建议按投放暴露量的两倍计算,即其中一半作暴露试验用,另一半作室内存放试验用,经一定期龄后,两者同时取样,并在相同条件下测定性能,以作室内外性能对比。3.6除非另有规定,每组暴露件不得少于5个。3.7暴露件除应具有同批性外,还应随机取样、分组。4.暴露场
4.1暴露场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气候类型或与实际使用环境条件相近似的地方。4.2暴露场四周要平坦,不为高耸物所影响。如周围有障碍物时,应距离该障碍物高度的三倍以上。4.3暴露场要保持当地自然环境植被状态,以草地面为主,草高不宜超过30cm。如有积雪现象,不要人为破坏。
4.4暴露场允许设在建筑物屋顶平台上,但必须在试验报告中说明屋面平台所用材料。4.5设置暴露场时,要同时设置气象观测仪器,并进行观测。有关气象仪器安装及观测方法均按中央气象局颁;布的《地面气象观察规范》和《日射观测规范》进行。暴露场附近有气象台(站)的,可直接利用其观测资料。
大气气象资料应包括:气温(平均、最高、最低)、气压、相对湿度、总降水量、平均风速、日照时数、日照百分率、水平面太阳总辐射、地表面温度(平均、最高、最低)、酸雨的月和年平均值(或累计值)。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1989-03-17批准1989-12-01实施
GB2573-89
特殊环境的暴露场可按要求增加观测项目。4.6对比暴露件保存在暴露场附近无阳光直射的室内。5暴露架及暴露件固定方法
暴露架用于放置暴露件。结构参见下图。1固定试样用孔(4mm),2一角钢(30mm×30mm×3mm)二条焊接成1型(其余架材全用角钢40mm×40mm×4mm焊接)a暴露角,A一最低边离地距离,B-架水平深度,iKAONrKAca-
H一最高边离地距离,L一架宽度5.2暴露架可用铝合金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型材制造,结构力求简单,牢固耐用,能经受当地最大风力作用,且与地面固定。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5.3暴露架面最低边离地、屋面的距离不小于:草地面暴露场
屋面暴露场
5.4暴露架面的方位朝正南。架面与水平的倾角(即暴露角)应等于场地的地理纬度,也允许采用45°,准确度±1
5.5暴露架行距在北纬35°以南地区为1.5m以上,以北地区为2.5m以上,以互不遮阳为原则。5.6暴露件用绝缘白瓷瓶或其他合适部件固定在暴露架面上,松紧应适度,不应对其产生有害影响。用其他方式固定时,上下两端部要无应力地固定在暴露架面上,两端被遮蔽的长度不应超过试样总长度的十分之一,更不能遮蔽其工作部位。5.7暴露件不改换暴露面,不带背板。2
GB2573-89
5.8暴露件上下两行之间至少相距10mm。5.9,暴露件编号用不易剥落的涂料书写在其背面左上角或在暴露架相应位置挂牌。5.10实物可按实际使用要求暴露。6试验步骤
6.1暴露试验前检查暴露件初始外观(如颜色、光泽、纤维显露情况、裂痕、孔洞、气泡等)。按要求测试初始性能。
6.2暴露件投放时间最好选择在当地每年温度、相对湿度同时出现较高值的季节,也可根据具体要求选择其他季节。
6.3暴露件固定方法按第5章规定。6.4暴露件的检测期龄一般不少于5年。可按下列期龄(年)取样:0.5,1,2,3,5,7,10……。6.5暴露试验期间前两年每月对暴露件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以后检查间隔可适当延长,但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前可用毛刷或软纱团轻擦表面,如积尘太多,可用水湿纱团轻抹表面,但不得将其放入水中清洗。
6.6暴露到规定期龄后,对暴露件进行外观检查。从试样板或实物上加工试样应符合GB1446第1章规定。若加工时用水冷却,应及时擦干。6.7按试验要求测试性能前,待测试样应按GB1446第3章规定进行状态调节,否则,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6.8不允许在雨天取样,如遇雨天,取样时间向后适当推移。暴露件从取样到测试完毕,不得超过5天,在此期间,可保存在暴露场附近的室内。6.9当测试与外观有关的性能时,应说明测试面的状态;测试弯曲或冲击性能时,应将试样的暴露面作为受压面或受冲击面。
7结果计算
7.1按GB1446第6章的规定计算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和标准差。7.2性能保留率按下式计算,保留二位有效数字:R.
式中:R:暴露i期龄后性能保留率,%,X。——试样的初始性能算术平均值;X100
x一一暴露i期龄后每组试样性能算术平均值。8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各项中的全部或部分:说明试验按本标准进行:
试验项目名称;
暴露件来源、制备、品种和规格:c.
d.暴露件编号,试验前后及试验期间外观;e,·试验场、纬度、暴露角及暴露期间的气象资料,暴露件投放时间和期龄;
每组试样的数量、单值、算术平均值、标准差和性能保留率,性能测定时的环境状态(温度,g.
相对湿度)和试样状态调节;
试验人员、日期及其他。
GB2573-89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东省建筑科研设计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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