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4571-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GB 4571-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571-1996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Lac red pigme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6-01-01

实施日期:1997-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4941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1天然食品添加剂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4571-198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7-13752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7, 字数:8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5-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4-07-1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昆明虫胶厂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紫胶红色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紫胶原胶为原料,用盐酸法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紫胶红色素。本品可作为食品着色剂。 GB 4571-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GB4571-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GB4571--1996
紫胶红色素是从昆虫KerriaLacca分泌物紫梗中提出的天然食用色素。与其他天然食用色素相比,它的纯度高,着色力较强,对光和热的稳定性好。1974年在天津召开的全国食品添加剂会议上,正式建议紫胶红色素作为天然食用色素使用。1984年批准并发布了食品添加剂紫胶红色素的国家标准。为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及时地修订食品添加剂紫胶红色素国家标雅是非常必要的。
在本标推中,关键指标项目吸光度的指标参数由0.62提高至0.65。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去掉了铜和汞两指标项目:增加了重金属这-一指标项目,其指标参数定为30mg/kg。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4571—84。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本标推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推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推由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江苏省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启贵、周树南、杨鸾。本标准于1984年7月11日首发布。-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Food additive--Lac dye
GB4571-1996
代替GB 4571--84
本标推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紫胶红色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紫胶原胶为原料,用盐酸法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紫胶红色素。本品可作为食品着色剂。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601—88
GB 602--88
GB 603—88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化学试剂杂质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 6682--92
GB 8449—87
GB 8450--87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方法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GB 8451—87
3技术要求
3.1外观
本品为鲜红粉末。
3.2粒度
本品100%通过80目标准筛。
3.3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1要求。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1-27批准1997-07-01实施
吸光度(E8,490nm)
干燥失重,%
灼烧残渣,%
铅(Pb),mg/kg
砷(As),mg/kg
重金属(以Pb计),mg/kg
4试验方法
GB 4571-1996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剂当中所需标准溶液、杂质标推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601、GB602、GB603之规定配制。
4.1抽样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检验用的样品,应由每批产品中按5%~10%在每简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经充分混勾,以四分法缩分至200g,分别装人两个试样袋中,一袋密封保存于干燥处,以备仲裁,一装供检验用。4.2外观及粒度
称取20g试样,用目视观测额色;再用80目标准筛测定粒度。4.3鉴别
紫胶红色素为天然有机酸的混合物,20C时在水中溶解度为0.03358,在95%乙醇中溶解度为0.916g:易溶于碳酸氢钠、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中。在pH值大于6的溶液中易与碱金属之外的金属离子生成水不溶性的色淀。其溶液颜色随pH值变化而改变,pH值小于4为桔黄色,pH4.0~5.0为桔红色·pH值大于6为紫红色。
4.4吸光度的测定
4.4.1原理
通过测定试样溶液在特定波长处的吸光度来表示试样的纯度。4.4.2仪器设备
分光光度计,附0.5cm玻璃比色血。4.4.3试剂和溶液
a)无水碳酸钠(GB639):10g/L溶液;b)盐酸(GB622):0.1mol/L溶液;c)邻苯二甲酸氢钾(GB1291):0.1mol/L溶液;d)pH=3.0缓冲溶液:取0.1mol/L邻苯二甲酸氢钾溶液50mL于100mL容量瓶中,加入0.1mol/L盐酸溶液22.3mL,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4.4.4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0.1g,精确至0.0002g,置于150mL烧杯中,加入10g/L碳酸钠溶液10mL搅匀、溶解,倾入100mL容量瓶中,用少量水洗涤烧杯,洗涤液并入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准确吸取10mL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0.1mol/L盐酸溶液调pH至3.0左右用pH=3.0缓冲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即为试样溶液。出试样溶液置于0.5cm比色皿中,于分光光度计的490nm波长处测量吸光度。GB 45711996
试样溶液的浓度应使测出的吸光度在0.2~0.7范围内为最佳。当试样溶液的吸光度E°.1%>0.?时.可用pH=3.0缓冲溶液将试样溶液稀释到适当的浓度,然后测定。该吸光度(a)可按式(1)计算成本标准所规定的吸光度E51\。
式中:α——-稀释后试样溶液的吸光度一稀释后试样溶液的浓度(m/V),%。4.5干燥失重的测定
4.5.1原理
在规定温度下,将试样烘干至恒重,然后测定试样减少的质量。4.5.2仪器设备
称量瓶,直径5cm,高3cm。
4.5.3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2g士0.1g精确至0.0002g,置于已在105℃士2℃烘至恒重的称量瓶中,放入105℃±2℃烘箱中,烘至恒重。
4.5.4分析结果
用质量百分数表示的干燥失重(X,)按式(2)计算。X
式中:m,—称量瓶和样品干燥前的质量,g;m2-——称量瓶和样品干燥后的质量+g;试样的质量,B。
X 100 :
(2)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2%,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第一位)。4.6灼烧残渣的翘定
4.6.1原理
试样经炭化,高温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称量。4.6.2仪器设备
高温电炉(可控温度750℃士25℃):瓷30mL。4.6.3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38士0.18,精确至0.0002g,置于已在750℃士25℃灼烧至恒重的瓷娲中,在电炉上缓慢加热炭化,至无明显烟雾时,移入高温电炉中,在750℃士25℃下灼烧至恒重。4.6.4分析结果
用质量百分数表示的灼烧残渣重(X,)按式(3)计算。Xg=m二m × 100
式中:ms—埚和残渣的质量g:
m:——地埚的质量·g;
m——试样的质量+多。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05%,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第二位)。4.7水溶液pH值的测定
4.7.1原理
将规定的指示电极和参比电极浸入同一被测溶液中,构成一原电池,其电动势与溶液的pH值有关,通过测量原电池的电动势即可得出溶液的pH值。403
4.7.2仪器设备
a)酸度计:精度为0.1pH单位,b)指示电极——玻璃电极;
c)参比电极—饱和甘汞电极。
4.7.3分析步骤
GB 4571-1996
称取试样约0.034g(精确至0.0002g),置于150mL洁净的烧杯中,加水100mL在室温下配成饱和溶液。用酸度计测其pH值+pH值读数至少稳定1min。4.8铅(Pb)的测定
按GB8449进行测定。试样处理采用4.2.1湿法消解。4. 9砷(As)的测定
按GB8450—87中第1章二乙氮基二硫代甲酸银比色法(吸收液A)进行测定,试样采用1.4.2.1湿法消解。
4.10重金属的测定
按GB8451进行测定。
5检验规则
5.1食品添加剂紫胶红色素应由生产厂的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验收,生产厂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在包装物内附有产品合格证。5.2使用单位可按本标的各项规定,核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的要求。5.3检验结果中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应重新从二倍量的包装中抽取试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中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6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6.1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的铁简包装,每筒净重2.5kg或1kg,铁筒外加纸箱包装。若用户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6.2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生产厂名、生产厂地址、商标、规格、批号、净重、毛重和生产日期。
6.3每筒出厂产品、都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净重、使用方法、产品质量符合本标推的证明及标准编号。6.4运输装御应轻放,运输时,必须防雨、防潮、防晒。应忙存在干燥、阴凉的库房中。6.5本品在贮运中,不得与有毒、有色、有异味等物质混装、混运、一起堆放。404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