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599-199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20照明、信号和报警设备
中标分类号:车辆>>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T38照明与信号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4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4-08-0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汽车拖拉机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前照灯。 GB 4599-1994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4599-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Photometric characteristics
of headlamps for motor vehicles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前照灯。2引用标准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3术语
3.1配光
灯具发射可见光的光度(照度或发光强度等)分布。3.2近光
GB 4599—94
代替GB4599-84
当车辆前方有其他道路使用者时,不致使对方眩目或有不舒适感所使用的近距离照明光束。3.3远光
当车辆前方无其他道路使用者时,所使用的远距离照明光束。3.4配光镜
根据配光性能要求,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光学单元组合的透镜。3.5灯光组
配光镜、反射镜和光源(灯泡或发光灯丝组件)等的组合体。3.5.1封闭式灯光组
结合成一个不可拆整体的灯光组。3.5.2半封闭式灯光组
配光镜与反射镜固定结合,灯泡可拆卸更换的灯光组。3.6封闭式前照灯
采用封闭式灯光组的前照灯。
3.7半封闭式前照灯。
采用半封闭式灯光组的前照灯。3.8单光束
一灯光组中仅有一根灯丝产生的近光或远光。3.9双光束
一灯光组中有两根灯丝可分别发光,一根产生近光,另一根产生远光或根据需要设计的辅助光束。3.10标称电压
灯泡(封闭式灯光组)上标明的电压(单位V),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9-28批准1995-05-01实施
3.11标称功率
GB4599--94
灯泡(封闭式灯光组)或其包装上标明的功率(单位W)。3.12试验电压
测试灯泡或灯光组的光电参数时使用的端电压。3.13标准灯泡
测试配光性能的灯泡,具有无色的泡壳和缩小的灯丝几何尺寸公差,每一型号的标准灯泡仅规定一种标称电压。
3.14标准前照灯
装有标准灯泡,具有不小于160mm的有效透光直径,其配光性能的最大值不大于本标准规定最大值的90%,其最小值不小于本标准规定最小值的120%的前照灯。3.15配光光通量
半封闭式前照灯(或其他汽车灯具)配光测试时规定的灯泡光通量。3.16配光屏幕
测试灯具配光性能的屏幕。
3.17明暗截止线
灯光投射到配光屏幕上,眼睛感觉到的明暗陡变的分界线。3.18照准
配光测试时灯光在配光屏幕上的定位。3.19基准轴线
汽车灯具的特性轴线,由制造厂在图纸上表明。3.20基准中心
基准轴线与配光镜表面的交点。3.21 HV 点、h-h线和-线
3.21.1 HV点
过基准中心的水平线至配光屏幕的垂足。3.21.2h-h线
在配光屏幕上过HV点的水平线。3.21.3V-v线
在配光屏幕上过HV点的铅垂线。4前照灯的同一型式规定
在以下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前照灯:商品名称和商标;
光学系统的特性;
通过反射、折射或吸收能改变光学效果的外加附件;提供一个近光、或一个远光、或两者兼有。d.
5一般规定
5.1前照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的配光性能要求。
5.2对于半封闭式前照灯的灯泡安装,应满足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把灯泡装在正确的位置上,即定位卡脚能准确进入定位槽中(尺寸配合适当),并当灯泡装错位置时会明显歪斜。5.3前照灯的光色和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的规定。174
6前照灯使用的封闭式灯光组和灯泡GB4599—94
6:1封闭式前照灯使用的封闭式灯光组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透光直径或尺寸,mm
标称电压,V3)
双光束
标称功率,W
单光束
试验电压,V
双光束
试验电压下功率
及其允差,W4)
单光束
注:1)该规格功率等规定暂作试行。2)其透光直径或尺寸参照白炽灯。$136
白炽灯
100×1651)
3)标称电压为 24 V的封闭式灯光组正在研究中。4)功率允差仅规定最大值,其下限幅度,以达到表3和表4的最小值为准。6.2半封闭式前照灯使用的灯泡产品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灯泡型号
标称电压,V
标称功率
试验电压,V
白炽灯
132×1901)
卤钨灯
卤钨灯(H.型)
灯泡型号
在试验
电压下
光通量
灯头型号
白炽灯
GB4599-94
续表2
400~~550
(400~550(400~570)
P45t-41
15501900
±15%±15%
注:①“在试验电压下”栏内,R,灯泡为标称电压下的数据。②括号内数据仅适合轿车以外的车辆使用。7配光性能
18002150
±15%±15%
卤钨灯
±20%)
(±20%
(±20%)
(±20%±20%)
7.1前照灯的配光应使其近光具有足够的照明和不眩目,远光具有良好的照明。P43t-38
7.2配光性能应在前照灯基准中心前25m,过HV点的铅垂配光屏幕上测定,配光屏幕的具体布置如图所示。
道路中心线
7.3近光的配光要求
V区150V
7.3.1在配光屏幕上,近光应产生明显的明暗截止线,其水平部分在v-线的左侧,右侧为与水平线向上15°的斜线,或向上成45°斜线至水平线垂直距25cm转向水平的折线。7.3.2在配光屏幕上的照度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176
测试点或
测试区域
I区任何点
N区任何点
1区任何点
最大值
注:1)单光束为0.3,双光束为0.4。2)EsoR为50R实测照度。
GB4599—94
白炽前照灯
最小值
最大值
0.3,0.41)
卤钨前照灯
最小值
7.3.3在1、1、I和NV区域内,其水平方向相邻间的照度应无明显的陡变,不致影响良好的可见度。7.4远光的配光要求
7.4.1在配光屏幕上的照度限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测试点或
测试区域
HV 点至 1 125L 和 R
HV点至2250L和R
殿大值
白炽前照灯
最小值
最大值
卤钨前照灯
7.4.2双光束卤钨前照灯,其远光最大照度应不大于近光在75R点测试照度的16倍7.5配光屏幕上照度测试的有效面积,应包含在边长为65mm的正方形内,7.6黄色光前照灯
最小值
7.6.1远光的配光要求应符合7.4条的规定,近光的配光要求应符合7.3条的规定,但其中照度限值的最小值,封闭式白炽前照灯和封闭式卤钨前照灯、半封闭式H,卤钨前照灯应分别达到表3规定最小值的0.84和0.85倍。
7.6.2半封闭式黄色光前照灯,允许以相同几何形状的无色配光镜等替代变成白色光前照灯,其配光要求应符合7.3和7.4条的规定。177
8试验方法
8.1试验暗室、装置及设备
GB4599—94
8.1.1试验暗室四周无漏光,具有常温常湿及不影响灯光透射性和仪器精度的环境条件。8.1.2配光屏幕颜色应便于照准,配光测试时应消除杂光,仅使灯具的直射光进入探测器。8.1.3配光测试应采用直流稳压电源。8.1.4配光测试用的电器仪表精度不低于0.2级。照度计的探测器应使用光电器件,其示值误差不超过满量程的土4%(国家检定规程中的一级照度计)。8.2配光测试时的电压和配光光通量8.2.1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测试均规定在标称电压下进行。8.2.2半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测试应由标准灯泡,在表5规定的配光光通量下进行。表5
灯泡型号
在 12 V左右bZxz.net
8.3配光測试前应将灯泡或封闭式灯光组以测试时的电压点燃,使其光性能趋于稳定。8.4配光测试前的照准
8.4.1双光束前照灯的照准
8.4.1.1以近光为照准基准,即在近光照准后,测远光不允许再作调整。8.4.1.2近光照准
垂直方向:以明暗截止线水平部分,置于h-h线下25cma.
b.水平方向:以明暗截止线的转角,置于-线上,若转角不清晰,以满足75R和50R的照度为准。
8.4.1.3照准时为使明暗截止线清晰易见,允许遮蔽部分配光镜。照准与否,是以目视v-v线左右5(219cm)范围内进行判定。8.4.1.4
8.4.1.5按上述调整后,近光尚不能满足要求,允许在水平方向,把明暗截止线向左或向右调整不得超过1°(44 cm),在垂直方向,明暗截止线调整不得超过h-h线。8.4.2单光束前照灯的照准
8.4.2.1单远光前照灯的照准,以光束最亮区域对准HV点。8.4.2.2单近光前照灯的照准,按8.4.1.2至8.4.1.5进行。9检验规则
9.1前照灯配光性能检验有两种:a.型式检验;
b.产品一致性检验。
9.2半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性能应装以标准灯泡检验,在有异议时,允许更换标准灯泡重新测试。9.3半封闭式前照灯装置的灯泡,应是经认证的产品。9.4前照灯配光性能的型式检验
9.4.1前照灯同一-型式判定要求按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9,4.2产品制造者应提供:
GB 4599—94
足以识别该型式前照灯特性的图纸一式三份,包括配光镜详细的特性结构图;前照灯样灯2只(半封闭式前照灯还应包含灯泡)。9.4.3每只样灯均应符合本标准第5和第6章的规定。9.4.4按本标准第8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每只样灯均应符合本标准第7章的规定。9.5前照灯配光性能的产品一致性检验9.5.1对已经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以随机抽取的样灯,来判定其产品的一致性,抽样方法另行规定。9.5.2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本标准的第5和第6章的规定。9.5.3按本标准第8章试验方法,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如下要求。9.5.3.1近光两种方式任选一种:a、近光照度限值,按表3规定放宽20%,但其中B50L放宽0.21x,1区放宽0.31x,把近光B50L、75R、50R、25L和25R的各有效测试面积扩大为以各测试点为圆心,半径为b.
15cm的圆。V区高度从37.5cm降至22.5cm,宽度不变。其照度限值除B50L允许按表3规定放宽0.11x,区放宽0.31x外,其余照度限值仍按原规定。9.5.3.2远光照度限值,按表4规定放宽20%,其中HV点放宽为0.75Ema。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国坪。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