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1208-2021
中文名称:调往外省猪肉动物卫生规范
所属省份: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4-16
实施日期:2021-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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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220
中标分类号:B4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归口单位: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发布部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调往外省猪肉动物卫生规范,包括生猪来源要求、屠宰企业管理、检疫要求、运输条件及备案管理等内容,适用于调往外省猪肉的动物卫生监督与全过程控制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22/T1208—2021 调往外省猪肉动物卫生规范
Hygienic standard for pork animals transferred to other provinces
ICS 11.220 CCS B41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代替 DB22/T1208-2011
发布信息:2021-04-16发布
实施日期:2021-05-01
发布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本文件代替DB22/T1208-2011《调往外省猪肉兽医卫生规范》。与2011版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包括:更改屠宰企业要求、准入要求,增加非洲猪瘟检测要求;更改生猪要求及检疫要求;增加运输条件、运输工具消毒及运输路线要求;更改档案记录要求并增加备案档案要求;删除原料猪来源、无公害食品要求、准宰通知书要求、宰后检疫要求、猪肉成品要求及部分卫生要求。本文件由吉林省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起草人:任守爱、张志远、唐晓云、徐海川、张明珠、常帅、段志杰、于立业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调往外省猪肉动物卫生的生猪要求、检疫要求、检疫后处理和备案管理,适用于调往外省猪肉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B22/T983(所有部分) 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监督管理规范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农牧发〔2019〕2号)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未界定相关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屠宰企业
4.1.1 屠宰企业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生猪定点屠宰证》。
4.1.2 实行准入制度的地区,屠宰企业应取得相应准入资格。
4.1.3 屠宰企业应建立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并开展检测工作。
4.1.4 屠宰企业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 屠宰检疫
4.2.1 屠宰生猪应来自非疫区,并经产地检疫合格。
4.2.2 屠宰检疫按《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执行。
4.2.3 检疫合格猪肉由官方兽医加施检疫标志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2.4 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处理。
4.3 运输
4.3.1 运输条件按GB 20799规定执行。
4.3.2 运载工具应按DB22/T983(所有部分)规定进行消毒。
4.3.3 运输线路应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告的指定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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