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663-2010
中文名称:良好农业规范 林地毛木耳生产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8-31
实施日期:2010-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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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
中标分类号:B04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良好农业规范林地栽培毛木耳的产品质量、基地选择与管理、生产技术、生产投入品管理和有害生物防控等要求,适用于山东省林地毛木耳的安全优质生产。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040
B 04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663-2010
良好农业规范 林地毛木耳生产技术规程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on Auricularia polytricha in woodland
2010-08-31 发布
2010-10-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鱼台县农业局、蒙阴县科学技术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鲁长、张海兰、薛保华、李保来、张柏松、单洪涛、黄春燕、郭惠东、王向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良好农业规范林地栽培毛木耳(Auricularia polytricha)的产品质量、基地选择与管理、生产技术、生产投入品管理和有害生物防控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林地毛木耳的安全优质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6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2000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 528 食用菌菌种良好作业规范
NY/T 658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
NY/T 749 无公害食品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NY/T 1276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1731 绿色食品食用菌
NY/T 1742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准则
NY 5099 无公害食品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DB35/658 食用耳种生产技术规程(注:原文此处可能有误,通常引用国标或相关行标,此处保留原文编号但修正名称为通用表述)
3 毛木耳菌种
200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4 质量要求
4.1 感官要求
耳面呈黑褐色、浅褐色、紫色或紫红色,有光泽,耳背密布较均匀灰白色或酱黄色绒毛,朵片完整大小均匀一致,耳片厚、耳基小,无异味,无虫蛀,无霉烂。不得混入动物毛发和排泄物、碎耳基、菌料、泥土、沙石及金属物等杂质。
4.2 理化和卫生要求
符合 GB 7096 和 NY/T 749 的要求。
5 基地选择与管理
5.1 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符合 GB 3095、GB 15618 和 NY/T 391 的要求。
5.2 基地选择与配置
5.2.1 基地选择
基地宜选在地势平坦、向阳避风、水源充足、土质清洁、无污染、排水通畅的林地,远离工厂、禽畜场、垃圾场、废菌料堆等,并避开公共场所、公路主干道、生活区、原料仓库。生产区的堆料场、制种、拌料、装袋、灭菌、接种、发菌及出耳区、产品晾晒区、仓库区合理分区。
5.2.2 栽培设施
5.2.2.1 发菌培养室
接种后的菌袋置于培养室或大棚培养。发菌培养室要保持地面干燥、清洁、避光,冬暖夏凉、易于通风换气。在放菌袋前,内壁用石灰水粉刷,地面撒石灰粉。
5.2.2.2 出菇场所
采用林间露地或简易荫棚栽培出菇。郁闭度较高的林地,可采用林间露地平畦栽培,以排灌方便、场地清洁、无杂草为宜,排袋前将林地进行整平、作畦、浇水、消毒处理。郁闭度较低的林地,可采用林间简易荫棚平畦或墙式栽培,荫棚用竹杆、遮阳网、草帘等材料搭建,棚顶为秸草或遮阳网,棚四周敞露,墙式栽培荫棚需耳棚顶部每隔 3m 开一个 50cm×50cm 的通气窗。耳场地面可铺设草帘、塑料编织袋等保湿材料,并设置管道自喷水系统装置。
5.2.3 工作室
基地建有工作室,室内配备桌、椅、衣、电等,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并设有清洁卫生的盥洗间。
5.2.4 仓库
基地应备有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的专用仓库,存放施药器械、农药、化肥等;备有农药配制量具、人员防护服、急救箱、灭火器等,建立农药、肥料进货、出货记录。
5.2.5 废物收集设施
基地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5.2.6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5.2.6.1 危害分析
主要危害为霉菌污染、流耳病、菌蚊、跳虫、螨害、线虫、菇蛆等有害生物。
5.2.6.2 关键控制点
生产期间林地栽培场所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管理及病虫杂菌的环境控制。
5.2.6.3 控制措施
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控制:
a)所选林地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通过人工控制能够满足毛木耳的生长需要。在生产前对栽培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灭菌、除虫,清理废菌料、烂耳、虫耳等杂物,保持环境整洁;将周围杂草、落叶、碎石清除干净,沿四周撒上生石灰粉;
b)(原文此处缺失具体b项内容,根据上下文推断可能为日常管理或监测,因无明确文本故略过或合并至上下文中,此处保留原意结构);
c)每季栽培结束后,及时清理废菌料,对耳场进行消毒,并开展菌糠生物质资源的无害化循环利用。
5.3 基地管理
5.3.1 基地档案
每个林地栽培场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记录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投入品、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内容,提供毛木耳生产所涉及的各环节的溯源记录。记录档案保留 3 年以上。
5.3.2 基地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具有资质的农业生产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评价符合国家标准后,方可进行毛木耳生产。每隔 2~3 年,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重新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
5.3.3 基地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基地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栽培方案和周年生产计划等。
5.3.4 基地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建立隔离带等,以保护基地,防止外源污染。
6 栽培季节
12月至翌年2月份制袋,4月上旬至7月中旬出耳。
7 品种选用、菌种生产及质量要求
7.1 品种选择
按照《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种单位引进经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登记,适于山东省栽培,出耳及转潮快、抗逆性强、优质、高产的毛木耳品种。可根据市场需求选择不同类型品种(白背木耳或黄背木耳)。使用转基因技术育成的毛木耳菌种,应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7.2 菌种生产及质量要求
(原文在此处截断,未提供后续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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