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4475-2021
中文名称:新梅果品质量分级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12-13
实施日期:2022-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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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01
中标分类号:B04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4475-2021《新梅果品质量分级》,规定了新梅的术语和定义、果实特征、质量等级标准、检测方法、包装及标志等技术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65/T4475-2021
新梅果品质量分级
前言
DB65/T4475-2021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喀什地区林业工作站、喀什地区瓜果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健、今慧民、易首全、吐尼沙·瓦斯力、孙东、塔米提·亚三、支尼瓦尔·扎米尔、黎力泽、茹先古·川地、田武军、先木效尔·热合爱。本文件在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喀什地区林业工作站。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69号)、喀什地区林业工作站(新疆喀什市吉隆道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商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91-5580237;传真:0991-5580237;邮编:830000。
喀什地区林业工作站联系电话:0998-4503409;传真:0991-2825815;邮编:811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1。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梅鲜果的术语和定义、果实特征、质量等级标准、检测方法、检验、包装及标志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新疆新梅品质认定、等级的划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3.1 新梅 Prunus domestica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种植的新梅1号、新梅2号、新梅3号等品种。
4 果实特征
4.1 新梅1号
平均单果重20g,果实卵圆形,大小均匀,果顶有乳头状突起,缝合线明显,果柄较长,粘核,核小,果皮深紫红色,果肉黄色,味甘甜,果实发育期约130天,8月下旬是鲜食成熟期,9月上旬为加工成熟期。
4.2 新梅2号
果肉较软,口感适宜,果香浓郁,离核,核小,果实发育期在145天左右,10月上旬成熟。
4.3 新梅3号
平均单果重32g,果实长椭圆形,大小均匀,果顶有突起,缝合线明显,沿缝合线两面不对称,果实较长,离核,核小,果皮深紫色,果肉黄色,味甘甜,果实发育期在140天左右,9月上旬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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