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1282-2010
中文名称:玉米抗旱性鉴定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9-22
实施日期:2010-10-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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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
中标分类号:B21
标准简介
本文档是《玉米抗旱性鉴定技术规范》(DB13/T1282-2010)的标准文本,涵盖了玉米抗旱性鉴定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以及种子萌发期和苗期抗旱性的具体鉴定方法与评价标准。
部分标准内容
DB13/T 1282—2010
玉米抗旱性鉴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identification for drought resistance in maize
2010—09—10 发布
2010—09—30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旱作农业研究所、沈阳农业大学、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遗传生理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河南省洛阳市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栗雨勤、柳斌辉、张文英、王有增、栗秋生、齐华、杨国航、彭海成、谢俊良、卜俊周、郭秀林、贾秀领、冀天会、景蕊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抗旱性鉴定的方法及评价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玉米品种、种质资源的抗旱性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404.1—2008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NY/T 1209—2006 农作物品种试验技术规程 玉米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抗旱性 (drought resistance):作物在干旱胁迫下,其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对干旱胁迫的反应能力。
3.2 抗旱玉米品种 (drought-resistant maize varieties):在旱胁迫下,抗旱指数数值大的玉米作物品种(系)。
3.3 种子萌发耐旱指数 (drought-tolerant index of seeds germination):在培养第 8d 渗透胁迫处理的萌发指数占对照萌发指数的百分率。
3.4 反复干旱存活率 (survival percentage after repeated drought stress):玉米幼苗两次干旱复水后存活苗数占总苗数的百分率。
3.5 抗旱系数 (drought-resistant coefficient):抗旱系数是同一玉米品种(系)旱处理产量与水处理产量的比值。
抗旱指数 (index of drought resistance):以籽粒产量为依据,以对照品种作为比较标准,评价待测品种(系)抗旱性的指标。
3.7 抗旱性级别 (grade of drought resistance):抗旱性分五级,从强到弱依次为:1 级,极强 (HR);2 级,强 (R);3 级,中等 (MR);4 级,弱 (S);5 级,极弱 (HS)。
4 鉴定方法与评价标准
玉米抗旱性鉴定可在种子萌发期、苗期、花期、灌浆期、全生育期进行。
4.1 种子萌发期抗旱性鉴定
种子萌发期抗旱性鉴定用高渗溶液法。即用 -0.5 MPa 的聚乙二醇-6000 水溶液对种子进行胁迫处理,以无离子水培养作为对照。
4.1.1 样品准备
试验种子质量应符合 GB 4404.1—2008,数量满足试验需要,禁止包衣或拌种。30℃~35℃ 烘干 10h,冷却至室温待测。
4.1.2 胁迫溶液配制
将 200g 聚乙二醇-6000 溶解在 1000ml 无离子水中,即 -0.5 MPa 聚乙二醇-6000 水溶液。
4.1.3 胁迫培养
50 粒种子为一个重复,共四次重复,分别放入直径 12cm、高 2.5cm 的圆形培养皿中,以双层滤纸为芽床,各加入 20ml 的 -0.5 MPa 聚乙二醇-6000 水溶液,加盖以防止水分蒸发。分别标记为 T1、T2、T3 和 T4。
4.1.4 对照培养
50 粒种子为一个重复,共四次重复,分别放入直径 12cm、高 2.5cm 的圆形培养皿中,以双层滤纸为芽床,各加入 20ml 无离子水,加盖以防止水分蒸发。分别标记为 CK、CK2、CK3 和 CK4。
4.1.5 性状调查
将培养皿放入培养箱中,在 28℃±1℃ 条件下培养,采用光照强度为 750 lx~1250 lx,第 2d、4d、6d 和 8d 调查发芽种子数。
4.1.6 种子萌发耐旱指数
种子萌发耐旱指数按式 (1) 计算:
GDRI = (PI / PI_control) × 100%
式中:
PI = 1.00 × nd2 + 0.75 × nd4 + 0.50 × nd6 + 0.25 × nd8
PI_control = 1.00 × nd2c + 0.75 × nd4c + 0.50 × nd6c + 0.25 × nd8c
nd2、nd4、nd6 和 nd8 分别为第 2d、4d、6d 和 8d 时的种子萌发率;
PI 为胁迫条件下种子萌发指数;
PI_control 为对照种子萌发指数;
GDRI 为种子萌发耐旱指数。
4.1.7 玉米种子萌发期的抗旱性评价标准
种子萌发期评价标准应符合表 1:
级别 | 种子萌发耐旱指数 (%)
1 极强 (HR) | ≥85.0
2 强 (R) | 70.0~84.9
3 中等 (MR) | 55.0~69.9
4 弱 (S) | 40.0~54.9
5 极弱 (HS) | ≤39.9
4.2 苗期抗旱性鉴定
苗期抗旱性鉴定在干旱棚内进行,采用反复干旱法。
4.2.1 种子要求
种子要求同 GB 4404.1—2008,数量满足试验需要,禁止包衣或拌种。
4.2.2 培养温度
在日平均气温为 25℃±5℃ 的条件下进行反复干旱试验。
4.2.3 试验设计
四次重复,每个重复 50 株(幼苗基数)。
4.2.4 播种
在长 100cm、宽 60cm、高 15cm 的塑料箱中装入 10cm 厚的中等肥力水平的耕层土壤,灌水至田间持水量的 85%±5%,播种、覆土 2cm。
4.2.5 第一次干旱胁迫—复水处理
幼苗长至三叶一心时停止供水,开始进行干旱胁迫。土壤含水量降至田间持水量的 35%±5% 时调查存活苗数。当土壤含水量降至田间持水量的 20%~15% 时复水,使土壤水分达田间持水量的 80%±5%;72h 后调查存活苗数,以幼苗或叶片恢复为鲜绿色为存活。
4.2.6 第二次干旱胁迫—复水处理
第一次复水后即停止供水,进行第二次干旱胁迫,当土壤含水量降至田间持水量的 20%~15% 时,第二次复水。72h 后调查存活苗数,以幼苗或叶片恢复为鲜绿色为存活。
4.2.7 幼苗反复干旱存活率
幼苗反复干旱存活率按式 (5)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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