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14/T 13-2021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大田柿花
所属省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9-17
实施日期:2021-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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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10
中标分类号:X24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军权、傅培强、朱海萍、魏伟谦、钟远锋、叶卓平、曾浩、房丹、杨志远
起草单位:五华县长布富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农业农村局、五华县农业农村局、广东省兴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东莞市宏准检测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117号)的大田柿花DB4414/T13-2021 大田柿花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涵盖保护范围、术语与定义、生产与栽培技术、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要求,适用于梅州市五华县大田地区的大田柿花。
部分标准内容
ICS67.080.10
CCSX24
DB4414
DB4414/T13-2021
地理标志产品大田柿花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信息:
发布日期:2021-09-17
实施日期:2021-10-01
发布单位: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五华县长布富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农业农村局、五华县农业农村局、广东省兴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东莞市宏准检测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军权、傅培强、朱海萍、魏伟谦、钟远锋、叶卓平、曾浩、房丹、杨志远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由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田柿花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生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适用于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保护的大田柿花(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117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以下文件,其内容对本文件的应用为必不可少:
- GB/T191
- GB2760
- GB2762
- GB2763
- GB4789.1至GB4789.15
- GB4806.7
- GB5009.3
- GB5009.8
- GB/T6543
- GB7718
- GB12456
- GB14881
- JJF1070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大田柿花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长布镇的障下村、青岗村、大客村、大径村、中心村、大坑村、五彩村、樟村、高福村、福兴村,详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4.1 大田柿花(Datian dried persimmon):在地理标志产地范围内采摘的柿果,经清洗、削皮、晾晒、揉捏整形、定型霜等工艺制成,具有无核饼大、色泽橙红、表面附厚白色柿霜、内质柔软、金黄透明、肉厚、味甜的特点。
5 生产技术
5.1 生长环境
5.1.1 自然气候条件:五华县大田位于北回归线附近,属中低纬度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夏长冬短,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春季早,有利于植物生长。年均气温21.2℃,平均降水1519.7mm,无霜期330天。长布镇大田周边年均气温20.6℃,年平均降雨量1498mm,气候温和,雨量适中。
5.1.2 土壤条件:土壤类型为赤红土壤,土层厚度≥60cm,有机质≥1.5%,pH值7.0至8.0。
5.2 栽培技术
5.2.1 柿树品种:应选择适应保护范围内土壤和气候条件的品种。
5.2.2 育苗:以野生柿树为砧木进行嫁接育苗。
5.2.3 定植:按规范定植。
5.2.4 果园施肥:每年每公顷施用有机肥≥15000kg。
5.2.5 农药使用:严格遵循GB/T8321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或限制农药,防止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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