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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 766-2010

中文名称:特产动物用饲料卫生标准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12-28

实施日期:2011-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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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93.080.30

中标分类号:Q84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农业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766—2010《特产动物用饲料卫生标准》,详细规定了特产动物用配合饲料和预混合饲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北京地区生产、销售、使用的毛皮动物和肉用型珍禽饲料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11/766—2010 特产动物用饲料卫生标准
Hygienical standard of feeds for economic special animals

备案号:29604-2011
发布日期:2010-12-28
实施日期:2011-04-01
发布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的第4.4条、第7.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起草单位:北京市饲料监察所。
主要起草人:魏秀莲、周德刚、冯秀燕、丁美方、邓程君、徐理奇、杨宝良、肖勇、王有月、董红霞、苏淑清、孙化一、郑君杰、卢春香、贾涛、张连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产动物用配合饲料、预混合饲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生产、销售、使用的毛皮动物、肉用型珍禽用的配合饲料和预混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GB/T 6435, GB/T 8381, GB/T 10648
- 饲料中黄曲霉素 B1 的测定: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 饲料标签:GB/T 13079, GB/T 13080, GB/T 13081, GB/T 13082, GB/T 13083, GB/T 13086, GB/T 13088, GB/T 13091, GB/T 13092, GB/T 17480, GB/T 18823, GB/T 19539, GB/T 19540
-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 饲料中汞的测定
-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 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 饲料中铬的测定
-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 饲料中霉菌总数的测定
-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 B 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
-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 饲料中曲霉素 A 的测定
-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产动物 (economic special animals):包含毛皮动物和肉用型珍禽。
3.2 毛皮动物 (fur-bearing animals):包含貂、狐、貉三种动物。
3.3 肉用型珍禽:包括雉鸡、鹧鸪、肉鸽、火鸡、珍珠鸡、驼鸟、红腹锦鸡七种动物。

4 要求
4.1 原料
4.1.1 毛皮动物、肉用型珍禽用饲料所有原料应符合各类原料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受潮、生虫、腐败变质的原料,所有原料质量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1.2 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用量应符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允许使用饲料添加剂目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

4.2 感官
产品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异味、异臭。

4.3 水分
配合饲料中水分应低于 12.5%;预混合饲料中水分应低于 10.0%。

4.4 卫生指标
特产动物用饲料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的限量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特产动物用饲料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的限量
1. 砷 (以总砷计) (ng/kg):
- 毛皮动物:配合饲料 $le 2.0$,预混合饲料 $le 10.0$
- 肉用型珍禽:配合饲料 $le 2.0$,预混合饲料 $le 10.0$
2. 铅 (以Pb计) (ng/kg):
- 毛皮动物:配合饲料 $le 5.0$,预混合饲料 $le 40.0$
- 肉用型珍禽:配合饲料 $le 5.0$,预混合饲料 $le 40.0$
3. 氟 (以F计) (ng/kg):
- 毛皮动物:配合饲料 $le 350.0$,预混合饲料 $le 1000.0$
- 肉用型珍禽:配合饲料 $le 250.0$,预混合饲料 $le 1000.0$
4. 汞 (以Hg计) (ng/kg):
- 毛皮动物:配合饲料 $le 0.1$
- 肉用型珍禽:配合饲料 $le 0.1$

备注:
1. 所列指标允许量是以干物质含量为 88% 的饲料为基础。
2. 砷卫生指标限定值不包括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有机砷制剂中的砷含量。

(以下为文中提及但未列出具体限量值的指标):
铬 (以Cr计)、镉 (以Cd计)、黄曲霉毒素 B (ng/kg)、游离棉酚 (ng/kg)、霉菌 ($ imes 10$ 个/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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