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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702-2018

中文名称:猪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

所属省份: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09-29

实施日期:2018-12-2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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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220

中标分类号:B4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为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1702-2018《猪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规定了猪前腔静脉采血、耳静脉采血、扁桃体活体采样、鼻腔拭子采样、水泡液及水泡皮采样、脏器及脑组织样品采集等技术要求,适用于猪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及疫苗免疫效果评估等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1.220
B41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702—2018
猪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

2018-09-29发布
2018-12-29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畜牧局提出并归口。

起草单位: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遂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泌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正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主要起草人:朱风霞、杨晴、付显东、陈奎、薛双、董宏伟、张煜、陶顺启、许、张三军、刘明莉、罗志忠、王五臣、李春芳、韩宇、宋亚举、李清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前腔静脉采血、耳静脉采血、扁桃体活体采样、鼻腔拭子采样、水泡液和水泡皮采样、脏器及脑组织样品采集等技术与操作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猪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疫苗免疫效果评估、生猪调运及评估认证等工作中的猪血样和组织样品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NY/T 541 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样品
取自动物或环境,用于检验并反映动物个体、群体或环境相关状况的材料或物品。

3.2 采样
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从动物或环境中取得一定量样本,并经过适当处理后作为待检样品的过程。

4 个人防护
采样人员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穿戴口罩、工作帽、防护服、防护靴及双层手套,必要时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

5 采样原则
5.1 先排除后采样
凡发现急性死亡动物,怀疑炭疽时不得解剖,应先采集血样进行血液涂片镜检,确认非炭疽后方可进行解剖采样。

5.2 合理选择采样方法
5.2.1 应根据采样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选择样品种类、数量、部位及抽样方法。样品数量应满足流行病学调查和生物统计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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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1702-2018猪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 DB41/T 1702-2018猪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 DB41/T 1702-2018猪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 DB41/T 1702-2018猪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 DB41/T 1702-2018猪血样与组织样品采集技能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