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1598.1-2023
中文名称: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 第1部分:必要条件
所属省份: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8-22
实施日期:2023-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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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220.01
中标分类号:C8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马涛、孟祥敏、路欣欣、李洋、阳晶、李卓、张学楷、刘荔维、刘亮、邓力戈、李欣玮、周毅飞、于长水、张芷铭、赵欣宇、李想、冯霖、吴锦宜、杨元元、叶宸辰
起草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归口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调查确认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必要条件的程序和方法,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物证鉴定、现场分析等,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对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调查认定,其他机构可参照使用。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220.01
CCSC80
四
川
省地
DB51
标准
方
DB51/T1598.1—2023
代替DB51/T1598.1-201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
第1部分:必要条件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23-08-22发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3-10-01实施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程序和方法
附录A(资料性)
目
次
低压线路常用配电系统和接地型式DB51/T1598.1—2023
II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前言
DB51/T1598.1—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DB51/T1598《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分为五个部分:-第1部分:必要条件
一第2部分:短路
一第3部分:过负荷
一第4部分:接触不良
一第5部分:接地漏电
本文件为DB51/T1598的第1部分。已发布了DB51/T1598.2一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2部分:短路》、DB51/T1598.3一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3部分:过负荷》、DB51/T1598.4—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4部分:接触不良》、DB51/T1598.5一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5部分:接地漏电》。本文件代替DB51/T1598.1一201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第1部分:必要条件》。与DB51/T1598.1一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原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T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GB/T16840.1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1部分:宏观法”、“GB/T16840.4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法”、“GB/T20162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提取方法”、“GB25203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增加了“GB/T16840.5一2012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5部分:电气火灾物证识别和提取方法”等内容;
一将原标准“3术语和定义”中“电作用痕迹”、“电气故障痕迹”整合为“电气故障痕迹”(见3.2)
将原标准“4技术要求”名称修改为“程序和方法”(见4):-删除了原标准“4.1器材装备”:将原标准“4.2现场保护”调整为“4.1现场保护”的内容,并删除了原标准“4.2.3初期记录”,增加了“保护电器、用电设备接地导体的保护”(见4.1):一将原标准“4.3现场勘验”周整为“4.2现场勘验”的内容,删除了原标准“4.3.1基本要求”(见4.2):
一删除了原标准“4.5现场实验”:)”调为“4.4物证鉴定”并对内容进行了将原标准“4.6.3电气故障痕迹性质的确认(鉴定)修改(见4.4);
将原标准“4.6现场分析”调整为“4.5现场分析”并对内容进行了修改(见4.5);一删除了原标准“4.7线路发生电气火灾必要条件的确认”调整为“4.要条件确认”并对内容进行了修改(见4.6):
一对原标准“附录A”内容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低压线路常用配电系统和地型式”。本文件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归口并解释。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H
DB51/T1598.1—2023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涛、孟祥敏、路欣欣、李洋、阳晶、李卓、张学楷、刘荔维、刘亮、邓力戈、李欣玮、周毅飞、于长水、张芷铭、赵欣宇、李想、冯霖、吴锦宜、杨元元、叶宸辰、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范围
DB51/T1598.1—202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1部分:必要条件本文件规定了调查确认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必要条件的程序和方法,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物证鉴定、现场分析等,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对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调查认定,其他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840.2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2部分:剩磁检测法GB/T16840.5—2012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5部分:电气火灾物证识别和提取方法GB/T27905.4一2011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第4部分:电气线路XF839一2009火灾现场勘验规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低压线路lowvoltageline
交流、工频10007以下的电气线路注1:低压线路常用配中系统利接地型式见附录A。3.2
电气故障痕迹electricalfaulttras由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漏电等电气故障车电气线路、保护电器、配电和用电设备、接地导体、意服务平台
铁磁体等上形成的熔化、熔断、喷溅、氧化、变色、流尚、松弛、粘连、变形、烧灼、炭化、炸裂、剩磁、位移等痕迹。
4程序和方法
4.1现场保护
4.1.1按照XF839—2009中4.4的规定进行现场保护。4.1.2应及时将与火灾相关的低压线路及保护电器、配电和用电设备、接地导体纳入现场保护范围(不局限于火灾燃烧蔓延范围),并对其位置、性状、状态等采取录像、照相、文学等方式进行记录。4.2现场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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