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0359.1-2022
中文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餐饮管理规范 第1部分:供餐制作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3-18
实施日期:2022-03-1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21.86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99
中标分类号:A16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林霄、周佳、朱顺达、马东伟、许燕君、王金超、张波、余泉、褚晓敏、郑伏、左爱兵、吴振华、周莎、姚芳、陈璐、张晶、吴元阵、林兵
起草单位:杭州市标准化学会、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标联合认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分标准内容
ICS03.080.99
CCSA12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淮
DB3301/T0359.1-—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餐饮管理规范第1部分:供餐制作
2022-03-18发布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2-03-18实施
前言:
范围
2
3
4
5
6
7
8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原料管理
制作管理.
质量控制.
应急处置
参考文献
目
次
DB3301/T0359.1—2022
.2
DB3301/T0359.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301/T0359—202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餐饮管理规范》的第1部分。DB3301/T0359—202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一第1部分:供餐制作;
一第2部分:供餐配送。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标准化学会、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标联合认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周佳、朱顺达、马东伟、许燕君、王金超、张波、余泉、褚晓敏、郑伏、左爱兵、吴振华、周莎、姚芳、陈璐、张晶、吴元阵、林兵。11
DB3301/T0359.1—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餐饮管理规范第1部分:供餐制作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餐饮供餐制作的基本要求、原料管理、制作管理、质量控制、应急处置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和工作人员提供餐饮供餐制作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18006.1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19790.1一次性筷子第1部分:木筷GB/T19790.2一次性筷子第2部分:竹筷GB/T27589纸餐盒
GB/T27590纸杯
GB/T27591纸碗
DB33/T2241.1一202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1部分:公共场所DB33/T2241.7—202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7部分: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
4.1供餐制作单位
4.1.1提供自制供餐和外部配餐的集中配餐企业,应取得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企业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宜送到B级(良好)及以上。4.1.2集中配餐企业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或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注:当出现辖区供餐供应能力不足时,可选择其他的餐饮单位提供供餐服务。4.1.3应按其能力接受相应的订单,接受的订单不应转让或分包。4.1.4场所、设施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并通过远程视频接受监管。
1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