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50
CCSB52
DB33
浙江
省地
方
稻虾共生技术规范
标准
DB33/T2423——2021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tegrated farming of rice and shrimp2021-12-30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2-01-30实施
前言
DB33/T2423-—2021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湖州浙北水产新品种繁育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安吉县农业农村局渔业站、德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长兴县水产与农机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琪、陈建明、李飞、林锋、姜建湖、周冬仁、徐磊、丁兰、曾建刚、范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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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稻虾共生技术规范
DB33/T2423—2021
本标准规定了稻虾共生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田间工程、水稻种植、虾类养殖和生产档案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淡水地区单季稻种植与克氏原鳌虾、红鳌鳌虾以及日本沼虾共生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1607
7渔业水质标准
GB13078
GB15618
饲料卫生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
GB/T22213
NY/T393
NY/T471
NY/T496
NY/T755
NY/T847
NY/T5117
SC/T1009
水产养殖术语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水稻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无公害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稻田养鱼技术规范
SC/T1135.1
SC/T1135.4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4部分:稻虾(克氏原螯虾)
DB33/T385.1—2016青虾
第1部分: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DB33/T385.2青虾第2部分:苗种繁育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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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2213和SC/T1135.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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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稻田选择
稻田地势平坦,光照充分,排灌方便,主质保水保肥性好,以壤主、黏士为宜。环境和底质应符合GB15618和NY/T847的规定。稻田面积在平原地区以5亩~30亩,山区以3亩10亩为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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