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05/T 25-2024
中文名称:家政服务 房屋开荒保洁服务要求
所属省份: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12-27
实施日期:2025-03-2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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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30
中标分类号:A1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小红、许素花、蒋金鑫、王梅兰、黄丽英、陈朝顺、吴维荣
起草单位:福建蓝企鹅管家服务有限公司、泉州众科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泉州市黄丽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泉州市美尔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泉州市商务局
发布部门: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家政服务中房屋开荒保洁服务的术语、定义、总体要求、服务流程、验收交付、评价与改进等内容,适用于住宅和写字楼的室内开荒保洁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家政服务房屋开荒保洁服务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家政服务中房屋开荒保洁服务的术语、定义、总体要求、服务流程、验收交付、评价与改进等内容。适用于住宅、写字楼的房屋室内开荒保洁工作,其他场所的开荒保洁可参照使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政服务中房屋开荒保洁服务的术语、定义、总体要求、服务流程、验收交付、评价与改进等内容。适用于住宅、写字楼的房屋室内开荒保洁工作,其他场所的开荒保洁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SB/T10847 家政服务业通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SB/T1084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开荒保洁
建筑物或场所在装修完成后、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进场前,进行的首次全面清洁整理的行为。
4 总体要求
4.1 服务机构
4.1.1 服务机构应合规合法经营且具有与业务范围相匹配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1.2 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4.1.3 服务机构应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
4.2 服务人员
4.2.1 服务人员应为能胜任本行业的自然人。
4.2.2 服务人员应具备基本的职业素养、熟悉服务流程并经培训后上岗。
4.2.3 服务人员应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应泄露客户信息。
4.2.4 服务人员应通过国家商务部信用平台建立服务人员信用档案。
4.3 设备工具
4.3.1 清洁设备,包括吸尘器、洗地机、单擦机、扫地机、高压水枪等。
4.3.2 清洁剂,包括清洗剂、除胶剂、除渍剂、除油剂等,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4.3.3 清洁工具,包括扫帚、拖把、刷子、玻璃刮刀、清洁球、抹布、玻璃擦、地刮、尘掸等。
4.3.4 辅助工具,包括伸缩杆、云石铲刀、梯子等。
4.4 操作要求
4.4.1 服务人员在服务操作过程中应做好人身安全与物品安全的防护。
4.4.2 服务人员在服务操作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清洁用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4.3 服务人员应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材质选择相应的清洁设备工具。
4.4.4 服务人员应按照垃圾分类的方法,做好垃圾分类和清理。
4.5 服务质量
4.5.1 房屋开荒保洁服务总体质量应满足清洁度、安全性、完整性的要求。
4.5.2 房屋各区域或材质清洁服务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服务质量要求
| 项目 | 地面 | 墙面 | 天花板 | 玻璃 | 门窗 | 瓷砖、石材 | 木质品 | 金属、陶瓷物 | 布艺、皮质等其他材质 |
|------|------|------|--------|------|------|------------|--------|----------------|-------------------------|
5 服务流程
5.1 服务流程
操作内容:
正确使用清洁设备工具,对不同材质的地面进行全面清洁,清除地面上的灰尘、水泥、漆点、涂料点、胶迹等装修残留污渍。
正确使用清洁设备工具,对不同材质的墙面进行全面清洁,清除墙面上的灰尘、水泥、漆点、涂料点、胶迹等装修残留污渍。
正确使用清洁设备工具,清扫灰尘、清除污渍等。
正确使用清洁设备工具,刮洗尘土、污渍、水迹等。
正确使用清洁设备工具,擦拭、清洁窗、门等。
正确使用清洁设备工具,清洁室内墙面、地面、台面等,去除装修遗留的污渍、胶迹、水泥、涂料点等。
正确使用清洁设备工具,清洁实木、强化木等材料的地面、门、窗框等,去除装修遗留的污渍、胶迹、涂料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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