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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561-2017

中文名称:道路班车客运服务规范

所属省份: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6-20

实施日期:2017-09-2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74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220.20

中标分类号:R1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DB63/T1561—2017 道路班车客运服务规范,涵盖经营者、驾乘人员要求、车辆技术、服务质量标准等内容,适用于从事道路班车客运的服务活动。

部分标准内容

DB63/T1561—2017 道路班车客运服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班车客运服务的经营者、驾乘人员、车辆、运营服务、意见处理与反馈等内容。适用于从事道路班车客运服务的企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道路班车客运的服务活动,涵盖经营者、驾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7729 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旅客 乘坐道路班车的自然人。 3.2 道路班车客运 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路线、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加班车客运和定线旅游客运。 3.3 加班车客运 道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常规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求或无法正常运行时,临时增加或调配客车按原班线运行。 3.4 定线旅游客运 以运送旅游观光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或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固定站点和线路运营的客运方式。 3.5 高速公路客运 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超过200公里或占总里程的70%以上的道路客运。 3.6 经营者 取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从事道路班车客运经营的业户。 4 经营者和人员要求 4.1 经营者 4.1.1 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文明服务、安全驾驶等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体检并留存体检报告;对所属客运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 4.1.2 经营者应制定各班线的运行计划,合理设置驾驶员休息地点,确保驾驶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4.1.3 在雨雪雾等特殊天气情况下,经营者应提前查看或了解道路安全通行情况,合理安排发车时间。 4.1.4 经营者应建立服务质量考核和奖惩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4.2 驾驶员 4.2.1 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4.2.2 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4.2.3 驾驶员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未有吸毒或酒后驾驶记录,且最近三年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4.2.4 驾驶员应着统一工装,佩戴工作牌,戴白手套,不得留长发、浓须,不化浓妆。 4.2.5 驾驶员应熟练掌握班线的道路状况、站点、里程、班次、时间、票价等信息。 4.3 乘务人员 4.3.1 乘务人员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3.2 乘务人员应着统一工装,佩戴工作牌,修饰得体,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4.3.3 乘务人员应熟悉客运班线的道路状况、站点、里程、班次、时间、票价等信息。 4.3.4 乘务人员应掌握我省主要少数民族的基本用语,了解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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