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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390.3-2021

中文名称: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 第3部分:粪污处理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1-28

实施日期:2021-03-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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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220

中标分类号:B4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部分标准内容

ICS11.220 CCSB41 DB21 辽宁省地 方 标准 DB21/T3390.3—2021 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 第3部分:粪污处理 Series oftechnical specificationsof managementinLarge-scalePoultryFarmPart3:ManureandSewageTreatment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21-02-28发布 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1-03-28实施 前言 DB21/T3390.3—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共分为四个部分: 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第1部分:防疫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第2部分:消毒一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第3部分:粪污处理一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第4部分:生物安全本部分为标准的第3部分。 本文件的制定,旨在规范规模化养鸡场粪污处理,避免养殖粪污污染生态环境,促进养殖粪污有效利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华美食品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金玲、魏澍、杨作丰、魏园园、高志峰、张皓淳、赵培、邓文超、张雅为、孙世宇、印宝东、王海丰。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联系电话:024-88487054。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范围 DB21/T3390.3—2021 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第3部分:粪污处理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养鸡场粪污处理技术术语和定义、处理原则、处理场地、粪污收集与贮存、处理模式、污水处理、粪便处理、运行与维护。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化养鸡场粪污处理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662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CJJ64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HJ497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治理工程技术规范NY525有机肥料 NY/T682备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9畜食场开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术语和定义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堆粪棚Shedofmanureheaping3.2堆肥compost 将类便等有机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形成一种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物质的过程。 3.3湿粪池Storagetankofdampexcrementover用于存放和晾干不能成型湿粪的贮存设施。4处理原则 DB21/T3390.3—2021 4.1规模化养鸡场应采用合理的鸡舍结构、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粪污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4.2规模化养鸡场粪污处理应坚持综合利用的原则,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4.3,利用粪污制取其他生物质能源或进行其他类型的资源回收利用时,应避免二次污染,4.4发生重大疫情的规模化养鸡场的粪污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处置4.5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再农业利用,卫生学指标应符合GB7959的有关规定。4.6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还田综合利用的粪肥用量应符合GB/T25246的有关规定。5处理场地 5.1规模化养鸡场粪污处理场地的选址应符合NY/T1168的要求5.2设置在养殖区域内的粪便处理设施应按照NY/T682的规定设计,应设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与主要生产设施之间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5.3场区建设时应建设雨污分离设施,污水宜采用暗沟或管道输送,设施间管道汇集点应设检查井。5.4委托第三方处理机构对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应建设粪污暂存设施,可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6粪污收集与贮存 6.1粪污收集 6.1.1规模化养鸡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应严格控制换舍污水,减少污水总量6.1.2规模化养鸡场应及时对粪污进行收集,粪污暂存池(场)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地面标高应大于场区最大降雨水位线高度。固体粪便暂存池的设计按照GB/T27622执行。污水暂存池的设计按照GB/T26624执行。 6.1.3类污收集应符合HJ497的规定。6.2粪污购存 6.2.1规模化养鸡场产生的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可建设堆肥棚和湿粪池,设计建设应符合GB/T27622的要求。贮存设施位置立距离地表水体400m以上。6.2.2粪便贮存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和用挡等防护措施,保证安全。6.2.3堆类棚贮存量应以一年中周转间障的最大商作为设计依据,同时设置出预留空间,围墙高度不低于0.8m,地面标高应大于场区最大降雨水位线高度,保证通风。意服务平台 6.2.4湿粪池应做到防雨和防渗漏,地面标高应大于场区大降雨水位线高度,具有顶棚,保证通风。6.2.5粪污贮存应符合HJ497的规定。7处理模式 根据鸡场养殖种类、养殖规模,选择如下粪污处理模式。7.1模式一 7.1.1模式一的基本工艺流程见图1。2 规 模 化 鸡 场 粪便 图1 堆 栅 堆肥 农业利用 第三方处理机构 模式一工艺流程图 7.1.2模式一适用于无转舍污水的小型规模化鸡场。DB21/T3390.3—2021 7.1.3应建立堆粪棚作为粪便存放场所。粪便经堆肥后农业利用或直接售卖给第三方处理机构。7.2模式二 7.2.1模式二的基本工艺流程见图2。规模化蛋鸡场 暂存池 翼便 刮粪板或传送 带干葵 堆美棚 图2 789 月湿粪 燕美池 农业利用 模式二工艺流程图 模式二适用于无温控设备的规模化蛋鸡场7.2.2 7.2.3应配套防腐输水管或吸污车进行收业村用。转含污水 格栅池 土 沉砂泄 息服务平台 7.2.4湿粪池贮存量应依据年湿粪产量和转舍汀水量,取最大值作为设计依据。7.3模式三 模式三的基本工艺流程见图3。 7.3.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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