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辽宁省地方标准  > DB21/T 3394-2021草原牧鸡治蝗技术规程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394-2021

中文名称:草原牧鸡治蝗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1-28

实施日期:2021-03-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90.10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16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草原牧鸡治蝗的适用条件、鸡群培育与调训、防治技术及治蝗效果评价方法,适用于辽宁省草原蝗虫为害区域的生物防治与生态治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B16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3394—2021
草原牧鸡治蝗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trolling locusts and grasshoppers in grassland by herding chicken

2021-02-28 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28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规定编写,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管理。起草单位为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起草人包括王坤芳、陈曦、陈冲、王文成、雷虹、李佳、严秀将、刘天华、高晓鹏、部卫平、黄艳娥、于荣波、姜海、蔡振波、潘晶、隋伟、吴一鸣。发布实施后,如有问题或建议,可通过来电或来函反馈并进行处理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8927。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联系电话:024-884544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原牧鸡治蝗技术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条件、防治技术及治蝗效果评价。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区域内海拔较低、坡度小于30°的草原蝗虫为害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NY/T 1578 草原蝗虫调查规范
DB21/T 2482 草原主要蝗虫防治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牧鸡治蝗
在草原上放养经过驯化的鸡群,利用其捕食蝗虫的天然习性控制蝗虫的一种生物防治措施。
3.2 防治指标
为防止蝗虫危害损失超过经济允许水平而采取防治措施时的蝗虫种群密度。
3.3 种群密度
单位面积或空间内同种蝗虫个体数量。
3.4 为害
蝗虫种群密度超过防治指标所造成的灾害。
3.5 严重为害
蝗虫种群密度达到防治指标2倍及以上造成的灾害。
3.6 始盛期
蝗虫某一发育阶段累计达到16%时的生长阶段。
3.7 防治适期
蝗虫生长到适宜进行防治以获得最佳效果的时期。
3.8 信号饲料
用于引导鸡群进入指定区域的饲料。
3.9 信号哨
用于训练鸡群形成条件反射的固定哨声。

4 牧鸡治蝗适用条件
4.1 防治密度
当蝗虫种群密度达到防治指标时可进行防治:小型蝗虫25头/m²,中型蝗虫15头/m²,大型蝗虫5头/m²。
4.2 防治时期
适用于蝗虫2龄至成虫期,主要防治期一般为6月中下旬,3龄时为最佳防治时期。
4.3 防治区
适用于坡度小于30°、交通及水源便利、面积不小于20hm²的集中连片草原区域。

5 牧鸡治蝗技术
5.1 鸡群培育
5.1.1 鸡种选择
选择体型小、灵活、健壮、适于放牧的地方鸡种,如北京红、大骨鸡、芦花鸡、乌鸡、桂香鸡、麻鸡等,不宜选用肉用鸡。
5.1.2 孵化要求
鸡雏应在治蝗适期前培育完成,使放牧时达到60~70日龄,体重400~500g,辽宁地区一般在4月初开始孵化。
5.1.3 雏鸡培育与调训
育雏室需保持适宜温湿度和空气条件,按照标准化方式进行育雏管理。雏鸡出壳后进行免疫接种及调训管理。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DB21/T 3394-2021草原牧鸡治蝗技术规程 DB21/T 3394-2021草原牧鸡治蝗技术规程 DB21/T 3394-2021草原牧鸡治蝗技术规程 DB21/T 3394-2021草原牧鸡治蝗技术规程 DB21/T 3394-2021草原牧鸡治蝗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