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02/T 263-2023
中文名称:动物主要疫病免疫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7-25
实施日期:2023-08-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220
中标分类号:B4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晓利、王宇飞、张存平、张贺鹏、陈彦丽、王小月、孙月川、李继丰、刘洋、谌志伟、李党华、陈松林、姜得英、庞欣杰、朱江山
起草单位:唐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归口单位: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提出单位: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主要疫病免疫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工作制度、免疫程序、免疫、废弃物处理、免疫效果评估、档案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饲养场主要疫病的免疫。其他病种的免疫可参照执行。唐山市地方标准 DB1302/T263—2023《动物主要疫病免疫技术规范》,涵盖了动物主要疫病免疫的基本原则、要求、工作制度、免疫程序、废弃物处理、免疫效果评估及档案管理等规范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DB1302/T263—2023
动物主要疫病免疫技术规范
2023-07-25 发布
2023-08-15 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本文件代替DB1302/T263-2009《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规程》,与DB1302/T263-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重大动物疫病定义(见2009版的3.2);增加了主要动物疫病定义(见3.1);删除了强制免疫病种及应免动物(见2009版的第4章);删除了强制免疫疫苗品种(见2009版的第5章);增加了基本原则(见第4章);增加了总体要求(见第5章);增加了工作制度(见第6章);更改了免疫程序(见第7章,2009版的第7章);增加了免疫效果评估(见第10章)。
本文件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唐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利、王宇飞、张存平、张鹤鹏、陈彦丽、王小月、孙月川、李继丰、刘洋、谌志伟、李党华、陈松林、姜得英、庞欣杰、朱江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9年首次发布为DB1302/T293—2009;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主要疫病免疫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工作制度、免疫程序、废弃物处理、免疫效果评估、档案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饲养场主要疫病的免疫。其他病种的免疫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635 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NY/T 1952 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1863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主要疫病
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兽疫、布鲁氏菌病、猪瘟、新城疫、炭疽、狂犬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
4 基本原则
符合农业农村部和地方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的免疫计划,并实施程序化免疫。
5 基本要求
5.1 疫苗
农业农村部批准生产、使用的疫苗,并与本地流行毒(菌)株抗原性相匹配。
5.2 用具用品
配备与接种动物和所用疫苗相适应的保定、接种、消毒、防护、记录等用具用品。
5.3 从业人员
配备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且无人兽共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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