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02/T 324-2023
中文名称:动物主要疫病防疫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7-25
实施日期:2023-08-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220
中标分类号:B4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志勇、李春芳、张子佳、代广、周建颖、孙月川、刘彬、高英、李春国、郑强、王守文、郭玉凤、郝振江、王海富、陈建秋
起草单位:唐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归口单位: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提出单位: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主要疫病防疫的基本要求、动物调入、饲养管理、消毒、免疫与监测、生物安全、无害化处理、档案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饲养场的动物主要疫病防疫工作。其它疫病可参照执行。
引用标准:。
DB1302/T324—2023《动物主要疫病防疫技术规范》规定了动物主要疫病防疫的基本要求、动物调入、饲养管理、消毒、免疫与监测、生物安全、无害化处理及档案管理等,适用于饲养场的动物主要疫病防疫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DB1302/T324—2023 动物主要疫病防疫技术规范
代替 DB1302/T324—2011《肉羊防疫规范》和 DB1302/T346—2012《奶牛防疫规范》
2023-07-25 发布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5 实施
前言
DB1302/T324—2023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1302/T324—2011《肉羊防疫规范》和 DB1302/T346—2012《奶牛防疫规范》。与 DB1302/T324—2011《肉羊防疫规范》和 DB1302/T346—2012《奶牛防疫规范》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更改了范围和引用文件(见第1、2章,2011年版的第1、2章和2012年版的第1、2章);
二、删除了奶牛防疫规范中术语、主要疫病的预防、消毒、疫病监测、疫病控制、扑灭和净化、牛群处理、废弃物、病死牛处理等内容(2012年版的第3、4、5、6、7、8章);
三、删除了肉羊防疫规范中术语和定义、防疫检疫、消毒方法、消毒制度、病羊处理、管理等内容(2011年版的第3、4、5、6、7、8章);
四、增加了动物饲养场防疫的总体基本要求、动物防疫条件、动物引调入调出、饲养管理、免疫与监测、消毒、生物安全管理、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档案管理等要求(见第4、5、6、7、8、9、10、11章)。
本文件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唐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志勇、李春芳、张子佳、代广、周建颖、孙月川、刘彬、高英、李春国、郑强、王守文、郭玉风、郝振江、王海富、陈建秋。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2011年首次发布为 DB1302/T324—2011;
— 2012年首次发布 DB1302/T346—2012;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主要疫病防疫的基本要求、动物调入、饲养管理、消毒、免疫与监测、生物安全、无害化处理、档案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饲养场的动物主要疫病防疫工作。其它疫病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 39915 动物饲养场防疫准则
NY/T 3075 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规范
NY/T 3445 畜禽养殖场档案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2 年第 57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09 年第 1137 号
《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乳用动物健康标准》
GB 1863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主要疫病
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猪瘟、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等。
4 基本要求
4.1 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疫病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措施。
4.2 主动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3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4 人员应符合 GB 39915 的规定。建立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工作制度。
5 动物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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