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T 167-2004
HJ/T 167-200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发布日期:2004-12-09
实施日期:2004-12-0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1.12 MB
相关标签:
空气质量
监测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20环境空气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1气体介质与放射性物质采样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J/T 167-2004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16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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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67—2004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onitoring of indoor air quality2004-12-09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4-12-09实施
H3/T167--200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相应的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处理、质量保证及报告等内容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规范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本规范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本规范为首次发布,于2004年12月9日起实施。758
1范围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
HJ/T167—2004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空气质量词汇
GB6919
GB6921
GB8170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数值修约规则
GB/T9801
GB/T11737
GB/T12372
GB12373
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空气质量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改进的Saltzman法居住区大气中气态污染物液体吸收法的标推采样装置GB/T14582
GB/T14668
GB/T14669
GB14677
环境空气中氧的标准测量方法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
GB/T14679
GB/T15262
GB/T15435
GB/T15437
GB/T15438
GB/T15439
GB/T15516
GB/T16128
GB/T16129
GB/T16147
GB/T17095
氨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臭氧的测定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苯并[a]芪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攻瑰苯胺分光光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度法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分光光度法空气中氧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T18204.13
GB/T18204.14
GB/T18204.15
GB/T18204.18
GB/T18204.23
GB/T18204.24
GB/T18204.25
GB/T18204.26
公共场所室内温度测定方法
公共场所室内相对湿度测定方法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流速测定方法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示踪气体法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检验方法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检验方法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检验方法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HJ/T167—2004
GB/T18204.27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检验方法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3术语和定义
3.1室内环境
indoor environment
室内环境是指人们工作、生活、社交及其他活动所处的相对封闭的空间,包括住宅、办公室、学校教室、医院、候车(机)室、交通工具及体育、娱乐等室内活动场所。3.2室内空气质量参数indoorairqualityparameter指室内空气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参数。3.3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particles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um的颗粒物。3.4标准状态normal state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干物质状态。3.5苯井[a]花B[a]P
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3.6年平均浓度annualmeanconcentration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3.7
日平均浓度24hoursmeanconcentration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3.8小时平均浓度1hourmeanconcentration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3.9新风量airchangeflow
在门窗关闭的状态下,单位时间内由空调系统通道、房间的缝隙进人室内的空气总量,单位:m/h。3.10氢浓度radonconcentration指实际测量的单位体积空气内氢的含量。3.11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otalVolatileOrganicCompounds,TVOC利用TenaxGC或TenaxTA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已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4布点和采样
4.1布点原则
采样点位的数量根据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要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原则上小于50m2的房间应设1~3个点;50~100m2设3~5个点;100m2以上至少设5个点。4.2布点方式
多点采样时应按对角线或梅花式均匀布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离门窗距离应大于1m。
4.3采样点的高度
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致,一般相对高度0.5~1.5m之间。也可根据房间的使用功能,人群的高低以及在房间立、坐或卧时间的长短,来选择采样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4.4采样时间及频次
经装修的室内环境,采样应在装修完成7d以后进行。一般建议在使用前采样监测。年平均浓度至少连续或间隔采样3个月,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或间隔采样18h;8h平均浓度至少连续或间隔采样760
6h;1h平均浓度至少连续或间隔采样45min。4.5封闭时间
HJ/T167—2004
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2h后进行。对于采用集中空调的室内环境,空调应正常运转。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现场情况及要求而定。4.6采样方法
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要求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值的参数,可以先做筛选采样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值要求,为达标;若筛选采样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值要求,必须按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值的要求,用累积来样检验结果评价。氢的采样方法按附录N要求执行
4.6.1筛选法采样
在满足4.5要求的条件下,采样时关闭门窗,一般至少采样45min;采用瞬时采样法时,一般采样间隔时间为1015min,每个点位应至少采集3次样品,每次的采样量大致相同,其监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点位的小时均值。
4.6.2累积法采样
按4.6.1采样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采用累积法(按年平均值、日平均值、8h平均值)的要求采样。
4.7采样的质量保证
4.7.1采样仪器
采样仪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并通过计量检定。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标定。采样时采样仪器(包括采样管)不能被阳光直接照射。4.7.2采样人员
采样人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切实掌握采样技术,持证上岗。4.7.3气密性检查
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4.7.4流量校准
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经检定合格的高一级的流量计(如一级皂膜流量计)在采样负载条件下校准采样系统的采样流量,取两次校准的平均值作为采样流量的实际值。校准时的大气压与温度应和采样时相近。两次校准的误差不得超过5%。4.7.5现场空白检验
在进行现场采样时,一批应至少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并同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的现场空白,采样结束后和其他采样吸收管一并送交实验室。样品分析时测定现场空白值,并与校准曲线的零浓度值进行比较。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4.7.6平行样检验
每批采样中平行样数量不得低于10%。每次平行采样,测定值之差与平均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0%。
4.7.7采样体积校正
在计算浓度时应按以下公式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Vo-V.I.P
式中:
V。——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V—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T。——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T。273K,761
HJ/T167-2004
T--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t)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t+273)KP。—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P。=101.3kPa;P——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单位为千帕斯卡(kPa)。4.8采样记录
采样时要使用墨水笔或档案用圆珠笔对现场情况、采样日期、时间、地点、数量、布点方式、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湿度、风速以及采样人员等做出详细现场记录,每个样品上也要贴上标签,标明点位编号、采样日期和时间、测定项目等,字迹应端正、清晰。采样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到实验室。采样记录格式参见附表1。
4.9采样装置
4.9.1玻璃注射器
使用100mL注射器直接采集室内空气样品,注射器要选择气密性好的。选择方法如下;将注射器吸人100mL空气,内芯与外简间滑动自如,用细橡胶管或眼药瓶的小胶帽封好进气口,垂直放置24h,剩余空气应不少于60mL。用注射器采样时,注射器内应保持干燥,以减少样品贮存过程中的损失。采样时,用现场空气抽洗3次后,再抽取一定体积现场空气样品。样品运送和保存时要垂直放置,且应在12h内进行分析。
4.9.2空气菜样袋
用空气采样袋也可直接采集现场空气。它适用于采集化学性质稳定、不与采样袋起化学反应的气态污染物,如一氧化碳。采样时,袋内应该保持干燥,且现场空气充、放3次后再正式采样。取样后将进气口密封,袋内空气样品的压力以略呈正压为宜。用带金属衬里的采样袋可以延长样品的保存时间,如聚氯乙烯袋对一氧化碳可保存10~15h,而铝膜衬里的聚酯袋可保存100h。4.9.3气泡吸收管
适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采样时,吸收管要垂直放置,不能有泡沫溢出。使用前应检查吸收管玻璃磨口的气密性,保证严密不漏气。4.9.4U形多孔玻板吸收管
适用于采集气态或气态与气溶胶共存的污染物。使用前应检查玻璃砂芯的质量,方法如下:将吸收管装5mL水,以0.5L/min的流量抽气,气泡路径(泡沫高度)为50mm士5mm,阻力为4.666kPa士0.6666kPa,气泡均匀,无特大气泡。采样时,吸收管要垂直放置,不能有泡沫溢出。使用后,必须用水抽气唧筒抽水洗涤砂芯板,单纯用水不能冲洗砂芯板内残留的污染物。一般要用蒸馏水而不用自来水冲洗。
4.9.5固体吸附管
内径3.5~4.0mm,长80~180mm的玻璃吸附管,或内径5mm、长90mm(或180mm)内壁抛光的不锈钢管,吸附管的采样人口一端有标记。内装(20~60)目的硅胶或活性炭、GDX担体、Tenax、Porapak等固体吸附剂颗粒,管的两端用不锈钢网或玻璃纤维堵住。固体吸附剂用量视污染物种类而定。吸附剂的粒度应均匀,在装管前应进行烘干等预处理,以去除其所带的污染物。采样后将两端密封,带回实验室进行分析。样品解吸可以采用溶剂洗脱,使成为液态样品。也可以采用加热解吸,用情性气体吹出气态样品进行分析。采样前必须经实验确定最大采样体积和样品的处理条件。4.9.6滤膜
滤膜适用于采集挥发性低的气溶胶,如可吸入颗粒物等。常用的滤料有玻璃纤维滤膜、聚氯乙烯纤维滤膜、微孔滤膜等。
玻璃纤维滤膜吸湿性小、耐高温、阻力小。但是其机械强度差。除做可吸人颗粒物的质量法分析外,样品可以用酸或有机溶剂提取,适于做不受滤膜组分及所含杂质影响的元素分析及有机污染物分析。
聚氮乙烯纤维滤膜吸湿性小、阻力小、有静电现象、采样效率高、不亲水、能溶于乙酸丁酯,适用于重762
量法分析,消解后可做元素分析。HJ/T167--2004
微孔滤膜是由醋酸纤维素或醋酸-硝酸混合纤维素制成的多孔性有机薄膜,用于空气采样的孔径有0.3,0.45,0.8μm等几种。微孔滤膜阻力大,且随孔径减小而显著增加,吸湿性强、有静电现象、机械强度好,可溶于丙酮等有机溶剂。不适于做重量法分析,消解后适于做元素分析;经丙酮蒸气使之透明后,可直接在显微镜下观察颗粒形态。滤膜使用前应该在灯光下检查有无针孔、褶皱等可能影响过滤效率的因素。4.9.7不锈钢采样罐
不锈钢采样罐的内壁经过抛光或硅烷化处理。可根据采样要求,选用不同容积的采样罐。使用前采样罐被抽成真空,采样时将采样罐放置现场、采用不同的限流阀可对室内空气进行瞬时采样或编程采样。送回实验室分析。该方法可用于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4.10采样安全措施
在室内空气质量明显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防护措施。并应备有预防中暑、治疗擦伤的药物。5样品的运输与保存
样品由专人运送,按采样记录清点样品,防止错,为防止运输中采样管震动破损,装箱时可用泡沫塑料等分隔。样品因物理、化学等因素的影响,使组分和含量可能发生变化,应根据不同项目要求,进行有效处理和防护。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要避开高温、强光。样品运抵后要与接收人员交接并登记(附表2)。各样品要标注保质期,样品要在保质期前检测。样品要注明保存期限,超过保存期限的样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6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6.1监测项目
6.1.1监测项目的确定原则
6.1.1.1选择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6.1.1.2选择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6.1.1.3
选择人们日常活动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依据室内装饰装修情况选择可能产生的污染物。6.1.1.4
6.1.1.5所选监测项目应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行业推荐的分析方法。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见表6-1。
表6-1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应测项目
温度、大气压、空气流速、相对湿度、新风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臭氧、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苯并[aJ芪、可吸人颗粒物、氧(221Rn).菌落总数等
其他项目
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苯乙烯、丁基羟
基甲苯、4-苯基环己烯、
2-乙基己醇等
6.1.2.2新装饰、装修过的室内环境应测定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6.1.2.3人群比较密集的室内环境应测菌落总数、新风量及二氧化碳。6.1.2.4使用臭氧消毒、净化设备及复印机等可能产生臭氧的室内环境应测臭氧。6.1.2.5住宅一层、地下室、其他地下设施以及来用花岗岩、彩釉地砖等天然放射性含量较高材料新装修的室内环境都应监测氢(2\Rn)。6.1.2.6北方冬季施工的建筑物应测定氨。763
HJ/T167—2004
鼓励使用气相色谱/质谱对室内环境空气的定性监测。6.2分析方法
选择分析方法的原则
首先选用评价标准(如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指定的分析方法。6.2.1.1
2在没有指定方法时,应选择国家标准分析方法、行业标准方法、也可采用行业推荐方法。6.2.1.2
在某些项日的监测中,可采用ISO、美国EPA和日本JIS方法体系等其他等效分析方法,或6.2.1.3
由权威的技术机械制定的方法,但应经过验证合格,其检出限、准确度和精密度应能达到质控要求。6.2.2监测分析方法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要求的各项参数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2。表6-2童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序号
相对湿度
空气流速
新风量
二氧化硫(SO,)
二氧化氮(NO,)
一氧化碳(CO)
二氧化碳(CO.)
氨(NH)
臭氧(O,)
检验方法
(1)玻璃液体温度计法(附录A.1)(2)数显式温度计法(附录A.1)(1)通风干湿表法(附录A.2)(2)氯化锂湿度计法(附录A.2)(3)电容式数字湿度计法(附录A.2)(1)热球式电风速计法(附录A,3)(2)数字式风速表法(附录A.3)示踪气体法(附录A.4)
(1)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附录B.1)
(2)紫外荧光法(附录B.2)
(1)改进的Saltzman法(附录C.1)(2)化学发光法(附录C.2)
(1)非分散红外法(附录D.1)(2)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附录D,1)气相色谱法(附录D.2)
汞置换法
(3)电化学法(附录D.3)
(1)非分散红外线气体分析法(附录E.1)(2)气相色谱法(附录E.2)
(3)容量滴定法(附录E.3)
(1)靛酚蓝分光光度法(附录F.5)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附录F.3)(2)离子选择电极法(附录F.2)(3)次氟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附录F.1)(4)光离子化气相色谱法(附录F.4)(1)紫外光度法(附录G.2)
(2)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附录G.1)(3)化学发光法(附录G.3)
GB/T18204.13
GB/T18204.14
GB/T18204.15
GB/T18204.18
(1)GB/T16128
GB/T15262
(2)附录B.2
(1)GB12372
GB/T15435
(2)附录C.2
(1)GB9801
(2)GB/T18204.23
(3)附录D.3
GB/T18204.24
(1)GB/T18204.25
GB/T14668
(2)GB/T14669
(3)GB/T14679
(4)附录F.4
(1)GB/T15438
(2)GB/T18204.27
GB/T15437
(3)附录G.3
甲醛(HCHO)
苯(CH.)
甲苯(C,H)
二甲苯CH)
可吸人颗粒物
(PMre)
总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TVOC)
苯并[a]芪
菌落总数
氧(2Rn)
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
7.1监测数据处理
表6-2(续)
检验方法
(1)AHMT分光光度法(附录H.1)(2)酚试剂分光光度法(附录H.2)气相色谱法(附录H.3)
(3)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附录H.4)(4)电化学传感器法(附录H.5)(1)气相色谐法(附录L.1)
(2)光离子化气相色诺法(附录1.3)(1)气相色诺法(附录1,1、附录1.2)(2)光离子化气相色谱法(附录L.3)撞击式——称重法(附录J)
(1)气相色谱法(附录K,1)
(2)光离子化气相色谱法(附录K.3)(3)光离子化总量直接检测法(非仲裁用)(附录K.4)
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L)
撞击法(附录M)
两步测量法(附录N)
7.1.1监测数据的记录与归档
HJ/T167-2004
(1)GB/T16129
(2)GB/T18204.26
(3)GB/T15516
(4)附录H.5
(1)GB/T18883
GB11737
(3))附录1.3
(1)GB11737
GB14677
(2)附录1.3
GB/T17095
(1)GB/T18883
(2)附录K.3
(3)附录K.4
GB/T15439
GB/T18883
附录N
7.1.1.1监测采样、样品运输、样品保存、样品交接和实验室分析的原始记录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凭证,应在记录表格或专用记录本上按规定格式,对各栏目认真填写。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应按期归档保存,涉及同一监测报告的原始记录一并归档。各种原始记录均使用墨水笔或档案用圆珠笔书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如原始记录上数据7. 1. 1.2
有误而要改正时,应将错误的数据划两道横线:如需改正的数据成片,应以框线将这些数据框起,并注明“作废”两字。再在错误数据的上方写上正确的数据,并在右下方签名(或盖章)。不得在原始记录上涂改。
各项记录必须现场填写,不得事后补写。7.1.2原始记录有效数字保留位数7.1.2.1用空气流量校准器校准流量时,二氧化硫、甲醛、氮等果样器流量记录至小数点后两位,单位:L/min。PMio、菌落总数等采样泵流量记录到整数,单位:L/min。7.1.2.2在现场采样记录中,气温记录到小数点后一位,单位:℃,气压记录到小数点后一位,单位:kPa;湿度记录到整数,单位:%,风速记录到小数点后一位,单位:m/s;采样流量记录同校准流量一致,单位:L/min,采样时间到整数,单位:min,采样体积及换算标准状态体积记录到小数点后-一位,二氧化硫、甲醛、氨等,单位:L;PM等,单位:m。765
HJ/T167—2004
7.1.2.3PM。(重量法)称重记录到小数点后四位,单位:g。7.1.2.4分光光度法测定吸光度值记录到小数点后三位。7.1.3校准曲线回归处理与有效数字7.1.3.1用具有回归统计功能的计算器进行计算时,把原始数据输人则可直接显示r、a、b,从而求得一元回归方程:
y=ar+b
回归时应扣除空白值。不扣除空白值,直接回归的曲线,可用来计算空白值的浓度。7.1.3.2取小数点后全部9(但最多取小数点后四位)与第一位非9的修约数字。7.1.3.3a的有效数字位数,应与自变量的有效数字位数相等,或最多比多保留一位。b的最后一位数,则和因变量的最后一位数取齐,或最多比义多一位。7.1.4监测结果的统计处理
监测数据的统计主要进行平均值、超标率及超标倍数三项统计计算。参加统计计算的监测数据必须是按照本规范要求所获得的监测数据。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所得到的数据不得填报,也不参加统计计算。
7.1.4.1平均值的统计计算
监测数据平均值的计算均指算术平均值。7.1.4.1.1单个项目单一测点监测数据平均值的计算单一测点监测数据平均值的计算公式如下:C
式中:
C,—j监测点的平均值;
监测点上第1个监测数据;
一监测数据的数目。
如样品浓度低于分析方法最低检出限,则该监测数据以1/2最低检出限的数值参加平均值统计计算。
7.1.4.1.2单个项目多个测点监测数据平均值的计算多个测点监测数据平均值的计算公式如下:C
式中:
一多个监测点监测数据的平均值;j监测点的平均值;
一监测点的数目。
7.1.4.2超标倍数的统计计算
超标倍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超标倍数
式中:
C—监测数据值;
一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值
7.1.4.3超标率的统计计算
超标率按如下公式计算:
超标数据个数
超标率(%)=
总监测数据个数
HJ/T167-2004
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监测数据不计人总量监测数据个数。未检出点计人总监测数据个数。对于国家未颁布标准的监测项目,一般不进行超标率计算。7.1.5监测数据的数字修约及计算规则7.1.5.1数字修约
数字修约按国家标准GB8170《数字修约规则》的规定进行。7.1.5.2计算规则
在根据正确记录的原始数据进行数据处理时,有效数字的处理方法需按以下原则进行:7.1.5.2.1加减运算时,得数经修药后,小数点后面有效数字的位数应和参加运算的数中小数点后面有效数字位数最少者相同。
7.1.5.2.2乘除运算时,得数经修约后,其有效数字位数应和参加运算的数中有效数字位数最少者相同。
7.1.5.2.3进行对数计算时,对数的有效数学位数和真数相同。7.1.5.2.4进行平方、立方或开方运算时,计算结果有效数学的位数和原数相同。7.1.5.2.6计算中,常数元、e和/2、1/3等数有效数字位数是无限的,根据需要取有效数字的位数。7.1.5.2.7来自一个正态总体的一组数据(多于4个),其平均值的有效数字位数可比原数增加一位。7.1.5.2.8表示分析结果精密度的数据一般只取一位有效数字,只有当测定次数很多时才能取两位,且最多只能取两位。
7.1.5.2.9分析结果有效数所能达到的位数不能超过方法最低检出浓度的有效数字所能达到的位数。
7.2监测结果评价与报告
7.2.1监测结果的评价
监测结果以平均值表示,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平均值符合标准值要求时,为达标:有一项检验结果未达到标准要求时,为不达标。并应对单个项目是否达标进行评价。要求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值的参数,可以先做筛选采样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标准值要求,为达标:若筛选采样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值要求,必须按8h平均值、日平均值、年平均值的要求、用累积法采样检验结果评价。
7.2.2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被监测方或委托方、监测地点、监测项自、监测时间、监测仪器、监测依据、评价依据、监测结果、监测结论及检验人员、报告缩写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签名等。监测报告应加盖监测机构监(检)测专用章,在报告封面左上角加盖计量认证章,并要加盖骑缝章。报告格式参见附表11。
8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质量保证是贯穿监测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人员培训、采样点位的选择、监测分析方法的选定、实验室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报告审核等一系列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要求。8.1监测机构的基本要求
凡从事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的机构,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8.2监测人员的基本要求
8.2.1凡从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工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8.2.2正确熟练地掌握环境监测中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熟知有关环境监测管理的法规、标准和767
HJ/T167—2004
规定;学习和了解国内外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8.2.3监测人员对于所获得的监测数据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认真填写各种监测表格,字迹工整。严禁弄虚作假,植自涂改、伪造数据资料。8.2.4要定期对所用仪器、仪表及各种监测用具进行检查、校准和维护。8.3采样的质量控制
参见4.7。
8.4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
8.4.1人员要求
现场监测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要求具有仪器仪表、化学分析、标准传递、计算机、数据处理等多个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技术培训和考核,能正确和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能迅速判断故障并能及时排除故障。8.4.2仪器校准
仪器使用前要进行零点校准及跨度校准。一般半年要进行一次多点校准。并必须定期计量检定。8.4.3填写现场监测记录
现场监测人员要认真填写现场监测记录并签名,现场质控人员审核现场监测的过程和核验监测记录合格后签名。
8.4.4日常检查和维护
现场监测仪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监测仪器处于良好的状态。8.5实验室样品分析质量控制
8.5.1分析方法的选择
所用监测方法优先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新方法或分析人员首次使用的方法,应进行质量控制实验,以考察方法的适用性和分析人员操作水平。8.5.2标准溶液
8.5.2.1标准溶液的配制
8.5.2.1.1采用基准试剂或用分析方法指定规格的试剂配制标准溶液。用称量法直接配制标准溶液时,应准确称量0.1mg,在A级容量瓶中定容。8.5.2.1.2非直接配制的标准溶液必须经过标定,取平行标定结果平均值作为标定值。平行标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小于2%,否则需重标。8.5.2.1.3也可直接使用有证标准溶液。8.5.2.2标准溶液的使用与储存
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必须储存在适宜的试剂瓶中,变质或过期的标准溶液必须重新配制,标准溶液需分装使用,以避免污染。
8.5.2.3标准溶液的检验
8.5.2.3.1实验室配制的标准溶液与国家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进行比对实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要求。8.5.2.3.2用F检验法进行总体方差一致性检验,用t检验法进行总体均值一致性检验。8.5.2.3.3经检验均值无显著性差异,实验室配制的标准溶液符合要求可以使用。8.5.2.3.4经检验均值有显著性差异,表明实验室配制的标准溶液存在系统误差,不能使用应重新配制。
8.6全程序空白值的检
全程序空白值是指测定某物质时,除样品中不含该测定物质外,整个分析过程的全部因素引起的测定信号值或相应浓度值。每次测定2个平行样,连测5d,计算10次所测结果的批内标准偏差Swb。S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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