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 62-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C/T 62-1996
中文名称:烟草机械 WQ727~728、WQ731~734型隧道式烟梗回潮机
标准类别:烟草行业标准(YC)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7-08
实施日期:1996-11-01
作废日期:2006-02-2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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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烟草
机械
隧道
回潮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机械>>X94制烟机械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YC/T 62-1996 烟草机械 WQ727~728、WQ731~734型隧道式烟梗回潮机 YC/T62-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YC/T62--1996
本标准规定了WQ727~~728WQ731~734型隧道式烟梗回潮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可作为WQ727~728、WQ731~734型隧道式烟梗回潮机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修理和谈贸易的技术依据。本标准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1997年11月1日起所有制造的WQ727~728、WQ731~734型隧道式烟梗回潮机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本标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船舶设备集团公司云南曙光机械厂。本标雄主要起草人:刘中立、沈纪龙、赵华。200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草机械
WQ 727~728、WQ 731~734型
隧道式烟梗回潮机
Tobacco machinery
Model WQ 727 to 728, WQ 731 to 734conditioning tunnel for stemYC/T 62--1996
本标准规定了WQ727~~728、WQ731~~734型隧道式烟梗回潮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WQ727~728、WQ731~~734型隧道式烟梗回潮机(以下简称整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4—1988安全标志
GB3768-1983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T13306—1991标牌
YC/T1—1994烟草机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YC/T 10.10—--1993
YC/T 10.11—1993
YC/T 10.12—1993
YC/T 10.14—1993
YC/T 10. 16—1996
YC/T 11. 2--1993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电气装配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基本要求
YC/T 15--1994
烟草机械产品命名方法
卷烟工艺规范
3分类与命名
分类与命名按YC/T1和YC/T15执行。3.1型号
3.1.1型号示例如下:
国家烟草专卖局1996-07-08批准1996-11-01实施
3.1.2型号一览表见表1。
产品型号
WQ 727
额定生产能力按物料含水率12%计算,YC/T 62--1996
-型别序号
型别代号
-组别代号
类别代号
表1型号一览表
额定生产能力,kg/h
隧道式
其他回潮
增温增湿
2左式机是指观察者沿物料流向观察,主机的操作面在右边者。反之,为右式机3.2基本参数
3.2.1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性能指标
产品型号
额定生产能力,kg/h
输出烟梗温度C
输出烟梗含水率,%
注:额定生产能力考核时,烟梗含水率按12%计算。3.2.2
耗能指标见表3。
表3耗能指标
产品型号
蒸汽耗量,kg/h
水耗量、kg/次
耗电功率,kw
3.2.3结构参数见表4。
结构特点
左式,喷燕汽
右式,喷蒸汽
左式,喷蒸汽
右式,喷蒸汽
左式,喷蒸汽
右式,喷蒸汽
产品型号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进料口高度,mm
出料口高度+rnm
槽体尺寸(长×宽×高).mm
工作室尺寸(长X宽X高),mm
振动频率,min-1
摄幅,mm
纵向倾角,(°)
整机重量,kg
4技术要求
YC/T 62—1996
表4结构参数
4475X1132X2713
3 800 X 521 X 223
2 400X390×150
4475×1247×2713
3 800X636X223
2 400×505X150
460480
4475×1437X2 820
3 800X826X 223
2 400×695×150
整机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烟草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4.1工作条件
整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0C~40C;
b)相对湿度:70%~~80%;
c)海拔高度:不高于2000m;
d)电源;3 N-50 Hz/TN-S,380V±38 V,50 Hz±1Hz#注:出口整机的电气部分应根据采购方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e)饱和蒸汽压力:0.7MPa~1.0MPa;f)压缩空气压力:不小于0.6MPa;g)水压:不小于0.3MPa;
h)输入烟梗含水率:25%~27%;1来料:符台《卷烟工艺规范\中5.3.2的规定。4.2使用性能
整机在符合4.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的性能指标应符合3.2.1的规定,b)整机有效运行率应不小于90%。4.3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
4.3.1对人身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及对机器易造成损坏的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4.3.2、当盖板与槽体之间未合拢锁紧时或盖板打开时,装在盖板上的保护开关应可靠断开,防止电机启动和喷射蒸汽。
4.3.3绝缘电阻:电路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1MO。4.3.4介电强度:电控设备非电连接的独立电路相互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应能承受50Hz1500V交流电压、持续1min的介电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4.3.5保护接地:外部保护接地端子与电气设备任何操露导体零件和设备外壳之间的接触电阻应小于0.10。
YC/T 62--1996
4.3.6整机上应设置由电气开关组成的闭锁/开锁装置(隔离开关)。在闭锁位置时,任何启动设备的操作将不能进行。
4.3.7整机噪声不应大于75dB(A)。4.4装配
4.4.1装配应符合YC/T10.11和YC/T10.16的有关规定。4.4.2装配前应对四组减振弹簧进行测试和选配:a)四组减振弹簧之间的刚度变动量不超过3.33N/mm;b)对已选配好的弹簧作标记;
c)装机后,进料端和出料端每两组减振弹簧的压缩高度差不大于3mm。4.4.3槽体和配重后的平衡架的质量相差不大于5kg,且只允许平衡架的质量大于槽体质量。4.4.4装配后对机器的振动系统进行调整后必须保证:a)振动时固定架前后摇动幅度不大于3mm;b)振动时固定架左右摆动幅度不大于1mm;c)盖板相对于槽体不得有任何移动。4.4.5管路系统装配后,应做密封性试验:a)蒸汽管路进行1.5MPa的水压试验,保压5min不得有泄漏现象;b)清洗水和增湿水管路进行0.4MPa的水压试验,保压5min不得有泄漏现象;c)压缩空气管路通人0.7MPa的压缩空气,保压5min不得有泄漏现象:d)盖板在液压机构的作用下开启至极限位置,5min内油缸活塞下沉量不大于3 mm。4.5空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速度连续空载运行4h以上,并达到下列要求:a)控制系统运行正常可靠,应满足空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机器启动应平稳、迅速、振动稳定,应符合4.4.4的规定,不应有跳动、冲击等现象;c)轴承的温升不高于35℃,电机的温升不高于65℃,d)夹层板喷汽、喷水正常,喷孔不允许有堵塞现象;e)管路系统工作正常,各介质压力应能调整;f)盖板密封处不允许有漏汽现象。4.6负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负载运行21h以上,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能满足负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使用性能符合4.2的规定。
注: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运行。4.7外观
4.7.1整机外表面涂漆层质量应符合YC/T10.10—1993中4.3.5的有关要求。4.7.2整机外观涂漆色泽应与整线设备相协调。5试验方法
5.1试验用仪器、仪表及精度
a)温度计的精确度为1C;
b)压力表的精度为1.5级;
c)500V兆欧表,0.5级;
d)百分表0.01mm;
e)声级计2型,A计权网络。
5.2噪声
YC/T 62--1996
5.2.1按GB/T3768—1983中6.4测量整机的噪声,并符合以下规定:a)主要测点距离为1000mm;
b)测点距反射面的高度为 1500 mm;c)测点数为5点,即4个基本测点再加上水平面上A声级最高点的附加测点,见图1。too0
○一基本测点;一附加点
图 1 测点布置图
5.2.2背景噪声的修正按GB/T3768-1983中6.5执行。5.2.3测量表面平均声压级的计算按GB/T3768-~1983中7.1执行。5.3电气安全性能
电控部分的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和保护接地的测试方法按YC/T10.14—1993中4.2~4.4执行。5.4振动系统平衡性
在支承弹簧的支承平面下220mm处,用百分表测量固定架的前后摇动和左右摆动幅度5.5输出烟梗温度
输出烟梗温度检验方法按《卷烟工艺规范》中9.2.3.7.1的规定。5.6输出烟梗含水率
5.6.1取样在整机落料口处随机取样100g,置于样品盒中。5.6.2检验方法按《卷烟工艺规范》中9.2.3.2.2的规定。5.7有效运行率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正常运行,连续工作3天,每天一班,每班不少于7h的考核运行时间(若不能保证每班7h考核运行时间,应延长工作时间或重新考核),有效运行率按式(1)计算:实际合格品产量
有效运行率(%)=
额定产量
式中:额定产量一额定生产能力(考核时间一非整机故障停机时间)注
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用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计算。(1)
2额定生产能力按含水率12%计算,实际合格品产量也应按含水率12%计算。整机有效运行率的计算与采购方日常使用整机时有效作业率的考核是有区别的,后者存在资源配置,环境条件、3
企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
6检验
整机的检验分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205
6.1出厂检验
YC/T 62-1996
6.1.1每台整机出厂检验的项目为4.3~4.5和4.7及7.1、7.2.1、7.2.2。6.1.2每台整机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2验收检验
6.2.1每台整机应按4.5和4.6进行验收检验。6.2.2整机的验收检验应在采购方进行。验收检验时,应做好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6.3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产品设计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积累100台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次检验d)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3.2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中的关键特性项目和重要特性项目。
6.3.3型式检验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10%。若整机少于10台时,则随机抽取一台。
6.4判定规刻
6.4.1在各项检验中,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合格。6.4.2在检验中,当某项指标未达到本标准规定时,允许调试后进行复验,若复验两次仍达不到规定,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标志
7.1.1标志应符合GB2894和GB/T13306的有关规定。铭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a)产品型号及名称:
b)额定生产能力;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7.1.2包装、运输及贮存标志应符合YC/T10.12—1993中3.5的规定。7.2包装,运输及贮存
7.2.1包装应符合YC/T10.12的有关规定。7.2.2随机文件应符合YC/T11.2的有关规定。7.2.3运输、贮存应符合YC/T10.12--1993中第4章的规定。在开箱验货前,若采购方在露天放置包装时应采取防雨、水措施。
8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宜在采购方与供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注:建议至少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方在遵守本标准和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整机自开箱验货确认无误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因制造质量而不能正常使用、供方应及时免费理或更换。206
A1工作条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见表A1。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人员(签字)
评价:
项目名称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海拔高度
YC/T 62—1996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
表A1工作条件记录
型隧道式烟梗回潮机
标准规定免费标准bzxz.net
10℃~40℃
70%~80%
不高于2 000m
电源:3N~50Hz/TN-S
饱和蒸汽压力
压缩空气
输人烟梗含水率
380V±38V
50 Hz±1 Hz
0. 7 MPa~1. 0 MPa
≥0. 6 MPa
≥0. 3 MPa
25%~27%
按卷烟工艺规范》
中5.3.2的规定执行
A2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见表A2。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避日期、出厂编号
验收地点、时间
项目名称
额定生产能力
输出烟梗温度
输出烟梗含水率
有效运行率
YC/T 62—1996
表A2验收记录
型隧道式烟梗回潮机
标准规定
按表1规定
80 ℃~~90℃
29%~31%
≥90%
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功能齐全稳定结论:
采购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采购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
供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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