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 64-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C/T 64-1996
中文名称:烟草机械 SY11~16型压梗机
标准类别:烟草行业标准(YC)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7-08
实施日期:1996-11-01
作废日期:2006-02-2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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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烟草
机械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机械>>X94制烟机械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YC/T 64-1996 烟草机械 SY11~16型压梗机 YC/T64-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YC/T 64—1996
本标准规定了SY11~16型压梗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可作为SY11~16型压梗机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修理和治谈贸易的技术依据。本标准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1997年11月1日起所有制造的压梗机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推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推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起草单位:秦皇岛烟草工业机械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守仁、沈素娟、王文祥、江崇宏。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草机械
SY 11~~16型压梗机
Tobacco machinery
Model SY 11 to 16 stem flattenerYC/T 64--1996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机械SY11~16型压梗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烟草制丝线的SY11~16型压梗机(以下简称整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4--1988安全标志
GB/T3768--1983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GB/T 13306—1991
YC/T 1--1994
烟草机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YC/T 10. 10--1993
YC/T 10. 11--1993
YC/T 10. 12--1993
YC/T 10. 14—-1993
YC/T 10.16—-1996
YC/T 11. 2—1993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简易法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电气装配
烟草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基本要求
YC/T 15—1994
烟草机械产品命名方法
YC/T 85. 2--1996
卷烟工艺规范
3分类与命名
烟草机械
第2部分:技术条件
振动式输送机
分类与命名按YC/T1和YC/T15执行。3.1型号
3.1.1型号示例如下:
国家烟革专卖局1996-07-08批准1996-11-01实施
3.1.2型号一览表见表1。
产品型号
YC/T 64—1996
型别序号
型别代号
组别代号
类别代号
表1型号一览表
额定生产能力,kg/h
液压力式
(左式机或右式机)
左式机是指观察者沿物料流向观察,主机操作面在右边者。反之为右式机。额定生产能力按物料含水率12%计算。2
3.2基本参数
3.2.1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性能指标
额定生产能力,kg/h
两辊间为1.5mm时的额定产量作为额定生产能力。2额定生产能力按12%含水率计算。3.2.2
耗能指标见表3。
表3耗能指标
润梗耗水量,kg/h
压缩空气消耗量,L/min
耗电总功率,kw
油箱冷却水耗量,L/min
3.2.3结构参数见表4。
压辊尺寸(辊径×辊长),mm
压辊转速,r/min
压辑间跛范围,mm
人料高度mm
出料高度,mm
喷润压辊方式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整机重量,kg
4技术要求
YC/T 64--1996
表4结构参数
650X650
650X850
工作间隙0.5~2. 5
空气雾化水
3 195×1 352×2 175
3 195X1 612×2 175
650×1000
3195X1762X2175
整机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烟草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4.1工作条件
整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不大于80%,
c)海拔高度:不高于2000m;
d)电源:3N~50Hz/TN-S,380V±38V,50Hz±1Hz;注:出口整机的电气部分应根据采购方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e)供水压力:不小于0.3MPa;
f)压缩空气进口压力:不小于0.4MPa;g)烟梗长度:不大于80mm;
h)来料:符合《卷烟工艺规范》中5.4.2的规定。4. 2使用性能
整机在符合4.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的性能指标应符合3.2.1的规定;b)整机有效运行率应不小于90%。4.3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
4.3.1对人身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行部件或对机器易造成损坏的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4.3.2绝缘电阻:电路间及各带电回路与机壳间绝缘电阻应大于1MQ。4.3.3介电强度:电控设备非电连接的独立电路相互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应能承受50Hz、1500V交流电压、持续1min的介电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4.3.4保护接地:外部保护接地端子与电气设备任何裸露导体零件和设备外壳之间的接触电阻应小于0. 1 0。
4.3.5整机上应设置由电气开关组成的闭锁/开锁装置(隔离开关)。在闭锁位置时,任何启动设备的操作,将不能进行。
4.3.6整机上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当出现紧急情况(设备损坏或人身危险)时,按下此按钮即可断电停机。
4.3.7整机躁声不应大于85dB(A)。4.4装配
YC/T 64—1996
4.4.1装配应符合YC/T10.11和YC/T10.16的规定。4.4.2动辑往复移动应灵活,在工作位置时与定辑平行度误差小于0.05mm。4.4.3清辊刮板与辊间隙为0.05mm~0.20mm。4.4.4整机压力管路系统做耐压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各管路段设计压力的1.25倍,试验时间为10 min,不得渗漏。
4.4.5进、出料振动式输送机安装应符合YC/T85.2--1996中3.4规定。4.5空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速度连续空载运行4h以上,并达到下列要求:a)控制系统运转正常可靠,应满足空载运行所需各种功能:b)整机启动应平稳、灵活、无跳动,无冲击及异常的响声;c)进、出料振动式输送机空载运行按YC/T85.2—1996中3.5规定d)当对射光电管被挡住或液压压力超过继电器调定压力时,动辊运动应符合设定程序。4.6负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负载运行21h以上,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满足负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整机的使用性能符合4.2规定;c)当物料挡住对射光电管或推辊压力超过压力维电器设定压力时,动辑运动应符合运动程序。注: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运行。4.7外观
4.7.1外表面涂漆层质量应符合YC/T10.10—1993中4.3.5的有关要求。4.7.2整机外观涂漆色泽应与整线设备相协调。5试验方法
5.1试验用仪器、工具及精度
a)声级计为2型:
b)兆欧表:500V,0.5级:
c)米尺。
5.2额定生产能力
在符合4.1工作条件下,整机正常工作0.5h后,取其0.5h内的压梗量称重的算术平均值(折算成12%含水率的标准重量)作为评定依据。5.3有效运行率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正常运行,连续工作三天,每天一班,每班不少于?h的考核运行时间(若不能保证每班7h考核运行时间,应延长该班工作时间或重新考核),有效运行率按式(1)计算:有效运行率(%)=实际合格品产量× 100额定产量
式中:额定产量一额定生产能力×(考核时间一非整机故障停机时间)注
1题定生产能力按含水率12%计算,实际合格品产量也按12%计算。(1
2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领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计算。3整机有效运行率的计算与采购方日常使用整机时有效作业率的考核是有区别的,两者存在资源配置、环境条件,企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
5.4噪声
YC/T 64—1996
5.4.1按GB/T3768—1983中6.4测量整机噪声,并符合以下规定:&)主要测量点距离为1000 mmz
b)测点距反射面的高度1500mm;c)测点数为5点,即4个基本测点再加上水平面上A声压级最高点的附加测点,见图1。o
○—基本测点,—附加测点
图 1 测点布置图
5.4.2背景噪声按GB/T3768—1983中6.5修正。5.4.3测量表面平均声压级的计算按GB/T3768--1983中7.1执行。5.5电气安全性能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和保护接地的测试方法按YC/T10.14—1993中4.2-~4.4执行。6检验
整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6.1出厂检验
6.1.1每台整机出厂检验的项目为4.3~4.5和4.7及7.1、7.2.1、7.2.2。6.1.2每台整机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2验收检验
6.2.1每台整机应按4.5和4.6进行验收检验。6.2.2整机的验收检验应在采购方进行。验收检验时,应做好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6.3型式检验
6.3.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产品设计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积累生产30台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捡验;d)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2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中的关键特性项目和重要特性项目。
6.3.3型式检验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10%。若整机数量少于10台时,则随机抽取一台。
6.4判定规则
YC/T 64—1996
6.4.1在各项检验中,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合格。6.4.2在检验中,当某项指标未达到本标准规定时,允许调试后进行复验,若复验两次仍达不到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标志
7.1、1标志应符合GB2894、GB/T13306有关规定。铭牌至少应包括:a)产品型号及名称:
b)额定生产能力;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7.1.2包装、运输及存标志应符合YC/T10.12--1993中3.5的规定。7.2包装、运输及贮存
7.2.1包装应符合YC/T10.12的有关规定。7.2.2随机文件应符合YC/T11.2的有关规定。7.2.3运输、贮存应符合YC/T10.12一1993中第4章的规定。在开箱验货前,若采购方在露天放置包装箱时应采取防雨、水措施。
8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宜在采购方与供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注:建议至少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方在遵守本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整机自开箱验货确认无误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因制造质量而不能正常使用,供方应及时免费惨理或更换。224
A1工作条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见表A1。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人员(签字)
项目名称
环境温度免费标准bzxz.net
评价:
相对褪度
海拔高度
YC/T 64—1996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
表A1工作条件记录
型压梗机
标准规定
10℃~40℃
≤80%
≤2000m
电源3N~50 Hz/TN-S
供水压力
压缩空气进口压力
烟梗长度
380 V±38 V
50 Hz±1 Hz
≥0. 3 MPa
≥0.4MPa
≤80mm
按卷烟工艺规范》
中5.4.2的规定执行
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见表A2。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验收地点、时间
结论:
项目名称
YC/T 64—1996
表A2验收记录
型压梗机
标准规定
额定生产能力(按12%含水率计算)有效运行率
整机运行正带,控制系统功能齐全稳定采购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按表2
≥90%
采购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
供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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