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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 81-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C/T 81-1996

中文名称:烟草机械 SJ121~128、SJ131~136型加料机

标准类别:烟草行业标准(YC)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7-08

实施日期:1996-11-01

作废日期:2006-02-2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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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烟草 机械 加料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机械>>X94制烟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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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9页

标准价格:1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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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YC/T 81-1996 烟草机械 SJ121~128、SJ131~136型加料机 YC/T81-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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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YC/T81—1996
本标准规定了SJ121~128.SJ131~136型加料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可作为SJ121~~128、SJ131~136型加料机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修理和治谈贸易的技术依据。
本标谁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1997年11月1日起所有制造的SJ121~128,SJ131~136型加料机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推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推由全国烟草标谁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船设备集团公司西南东光机械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东博、李晓景、邓勇、王荣祥、姜广峻。400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草机械
SJ121~128.SJ131~~136型加料机Tebacco machinery
Model SJ121 to 128,SJ131 to 136 casing cylinderYC/T 81—1996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机械SJ121~128、SJ131~136型加料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适用于SJ121128、SJ131~136型加料机(以下简称整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推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谁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4--1988安全标志
兰简易法
GB/T3768-1983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3306--1991标牌
烟草机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YC/T 1-1994
YC/T 10.10--1993
YC/T 10. 11--1993
YC/T 10.12—1993
YC/T 10.14-1993
YC/T 10. 16--1996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装配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电气装配
烟草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基本要求YC/T 11.2-1993
YC/T 15-1994
卷烟工艺规范
3分类与命名
烟草机械产品命名方法
分类与命名按YC/T1和YC/T15执行。3.1型号
3.1.1型号示例如下:
国家烟草专卖局1996-07-08批准1996-11-01实施
型号一览表见表1。
产品型号
额定生产能力
加料泵流量
1—1996
YC/T 81
改进设计代号
-型别序号
-型别代号
组别代号
类别代号
第一次改进设计
加料加香
型号一览表
简体直径×长度
$800X3 000
#950×3000
1100×4000
$1250×4000
1 450×5 000
1750X5 000
$2050×5000
左、右式机
结构特点
加料为自动控制
料液泵电机为直流电机组或交
流电机变频调速
左式机是指观察者沿物料流向观察,主机的操作面在右边者。反之为右式机。2额定生产能力均按物料含水率12%计算。加料、加香量应按卷烟产品配方规定。一般加香量宜为0.1%~0.2%,加料量宜为0.5%~2.0%,加里料量3
宜为18%~20%。
3.2基本参数
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额定生产能力,kg/h
加料计量泵流量,L/h
出料温度,℃
出料含水率,%
注:额定生产能力按物料含水率12%计算。402
表2性能指标
50~70(由工艺确定),允差士519~37(由工艺确定),充差土1SJ133
3.2.2耗能指标见表3。
耗能指标
耗水量,L/h
耗蒸汽量,kg/h
耗压缩空气量,L/min
耗电总功率,kw
3.2.3结构参数见表4。
简体直径×长度,mm
简体倾斜角度,(°)
进料口高度,mm
出料口高度,mm
技术要求
YC/T 81--1996
表3耗能指标
表4结构参数
1250×
$1450×
1750×
整机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烟草行业有关标推的规定
4.1工作条件
整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0C~40℃;
b)相对湿度:不大于80%;
c)海拨高度:不高于2000m;
d)电源:3N-~50Hz/TN-S.380V±38V,50Hz±1Hz;注:出口整机的电气部分应根据采购方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e)水质:应符合GB5749有关规定;f)蒸汽进口压力:不小于0.6MPa;g)压缩空气进口压力:0.4MPa~0.6MPa;h)进料含水率:19%~20%;
i)进料温度:23C~~45C;
j)来料:符合《卷烟工艺规范》中3.7.2或4.1.2的规定。4.2使用性能
整机在符合4.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能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性能指标应符合3.2.1规定;b)整机有效运行率应不小于90%。4.3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
4.3.1对人身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或对机器易造成损坏的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4.3.2绝缘电阻:电路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间绝缘电阻应大于1MQ。403
YC/T 81-1996
4.3.3介电强度:电控设备非电连接的独立电路相互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应能承受50Hz、1500V交流电压、持续1min的介电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4.3.4保护接地:外部保护接地端子与电气设备任何裸露导体零件和设备外壳之间的接触电阻应小于:0.10
4.3.5整机上应设置由电气开关组成的闭锁/开锁装置(隔离开关),在闭位置时,任何启动设备的操作将不能进行。
4.3.6整机上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当出现紧急情况(设备损坏、人身危险)时,按下此按钮即可断电停机。
整机噪声不应大于85dB(A)。
4.4装配
4.4.1装配应符合YC/T10.11、YC/T10.16的有关规定。4.4.2简体的转向正确。
4.4.3加料、加水或加蒸汽应能自动控制。应有与电子皮带秤、水分仪信号通信接口。4.4.4
4.4.5应有与制丝生产线联锁控制接口。4.4.6压力试验
各管路系统应分别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各段管路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推渗漏。4.4.7简体转动平稳,无卡滞现象。4.4.8喷嘴在0.25MPa压缩空气或蒸汽压力下,喷雾2min,要求喷雾良好,在1.5m范围内不应有明显滴状液珠。
4.5空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速度连续空载运行4h以上,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满足空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整机各运动部分运转应平稳、灵活、无跳动,无冲击及不正常的响声;c)滚简转速在5r/min-16r/min范围内无级调速;d)各种仪器、仪表工作应正常,蒸汽管路的冷凝水排放应畅通。4.6负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负载运行21h以上,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满足负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整机的使用性能符合4.2规定。注:整机受整线工艺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负载运行。4.7外观 
4.7.1外表面涂漆层质量应符合YC/T10.10—1993中4.3.5的有关要求。4.7.2整机外观涂漆色泽应与整线设备相协调。5试验方法
5.1试验用仪器、工具及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声级计为2型;
b)兆欧表:500V,0.5级。
5.2额定生产能力
在符合4.1工作条件下,整机正常工作30min后,以电子皮带秤3h累积称重的算术平均值(折算成12%含水率的标准重量)作为评定依据。5.3出料含水率bZxz.net
5.3.1取样
YC/T 811996
在整机出口处随机取样三次,每次50g,分别置于样品盒中。每次间隔时间不大于5min。5.3.2测定方法
按《卷烟工艺规范》中9.2.3.2.2规定测定样品的含水率。5.3.3计算方法
按三次样品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设备的出料含水率。5.4出料温度
出料温度的检验方法按《卷烟工艺规范》中9.2.3.7.1和9.2.3.7.2执行。5.5有效运行率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正常运行,连续工作三天,每天一班,每班不少于7h的考核运行时间(若不能保证每班7h考核运行时间,应延长该班工作时间或重新考核),有效运行率按式(1)计算:有效运行率(%)=实际食格品产量额定产量
式中:额定产量=额定生产能力×(考核时间-非整机故障停机时间)注
1额定生产能力按含水率12%计算,实际合格品产量也按12%计算。2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计算。(1)
3整机有效运行率的计算与采购方日常使用整机时有效作业率的考核是有区别的,后者存在资源配置、环境条件、企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
5.6噪声
5.6.1按GB/T3768~—1983中6.4测量整机噪声,并符合以下规定:a)主要测点距离为1000 mm:
b)测点距反射面的高度1500mm;c)测点数为5点,即4个基本测点再加上水平面上A声压级最高点的附加测点,见图1。1000
一基本测点;一附加测点
图1测点布置图
5.6.2背景噪声按GB/T3768--1983中6.5修正。5.6.3测量表面平均声压级的计算按GB/T3768-1983中的7.1计算。5.7电气安全性能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和保护接地的测试方法按YC/T10.14—1993中4.2~4.4规定进行。6检验
整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405
6.1出广检验
YC/T 81-—1996
6.1.1每台整机出厂检验的项目为4.3~4.5和4.7及7.1、7.2.1、7.2.2。6.1.2每台整机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方可出厂。6.2验收检验
6.2.1每台整机应按4.5~4.6进行验收检验。6.2.2整机的验收检验应在采购方进行。验收检验时,应做好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见附录A(标的附录)。6.3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产品设计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定期累积50.台应周期性进行一饮检验d)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2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中的关键特性项目和重要特性项目。
6.3.3型式检验应在经出广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10%。若整机数量少于10台时,则随机抽取-一台。
6.4判定规则
6.4.1在各项检验中,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合格。6.4.2在检验中,当某项指标未达到本标准规定时,允许调试后进行复验,若复验两次仍未达到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购存
7.1标志
7.1.1标志应符合GB2894、GB/T13306有关规定。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a)产品型号及名称;
b)额定生产能力;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和出编号。
7.1.2包装、运输及贮存标志应符合YC/T10.12—1993中3.5的规定。7.2包装、运输及贮存
7.2.1包装应符合YC/T10.12的有关规定。7.2.2随机文件应符合YC/T11.2的有关规定。7.2.3运输、贮存应符合YC/T10.12一1993中第4章的规定。在开箱验货前,若采购方在露天放置包装箱时应采取防雨、防水措施。8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宜在采购方与供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注:建议至少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方在遵守本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整机自开箱验货确认无误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因制造质量而不能正常使用,供方应及时免费修理或更换。4.06
A1工作条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见表A1。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人员(签字)
评价: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海拨高度
项目名称
电源:3 N~50 Hz/TN-S
蒸汽进口压力
压缩空气进口压力
进料含水率
进料温度
YC/T 81--1996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
型加料机
标准规定
10℃~40℃
≤2000m
380 ±38 V
50 Hz±1 Hz
≥0.6MPa
0. 4 MPa-~0. 6 MPa
GB5749规定
按《卷烟工艺规范》中
3.7.2或4.1.2规定
19%~20%
23℃~45℃
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见表A2。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广名称
制造日期、出广编号
验收地点、时间
额定生产能力
出料温度
出料水分
有效运行率
项目名称
YC/T 81--1996
表A2验收记录
型加料机
标准规定
按表2
50℃~70℃(工艺确定)
充差±5℃
19%~37%(工艺确定)
允差士1
≥90%
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功能齐全稳定结论:
采购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采购方单位(签章):
供方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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