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neq IEC 449:1973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3-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克娇
起草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500V(包括1500V)以下的直流电气装置和电源频率为60Hz及以下,标称电压为1000V(包括1000V)以下的交流电气装置。本标准主要用来与电气装置的其它标准结合使用,但在制定电气设备的要求时也能使用。 JB/T 5980-1992 电气装置的区段 JB/T5980-1992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
JB/T5980-92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出版物449《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1973年版)及其1979年5月第一号修订文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500V(包括1500V)以下的直流电气装置和电源频率为60Hz及以下,标称电压为1000V(包括1000V)以下的交流电气装置。本标准主要用于与电气装置的其他标准结合使用,但在制定电气设备的要求时也能使用。
2. 术语
2.1 标称电压 (nominal voltage): 用以标志电气装置或其一部分的电压。注:①实际电压与标称电压可以有容差范围内的差异。②由开关操作等引起的瞬态电压,或在装置的供电系统中由故障等引起的不正常运行所造成的短时电压变化,均不予考虑。
2.2 接地系统 (earthed systems): 有一点(交流一般为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低值阻抗接地的系统。
2.3 不按地或非有效接地系统: 没有接地点的或有一点(交流一般为中性点)经高值阻抗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系统。
2.4 电气设备 (electrical equipment): 用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产品,例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器件、布线系统的设备和电气器具等。
2.5 电气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为实现一个或若干个特定目的且具有相互协调的待性的电气设备组合。
3. 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
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按其标称电压划分为两个区段:
区段I:电气装置的标称电压,交流不超过50V;直流不超过120V。
区段II:电气装置的标称电压,交流高于50V,但不超过1000V;直流高于120V,但不超过1500V。
注:①本电压区段的划分,并不排除某些专用标准提出中间电压值的可能性。②煤矿井下及特殊场合使用的交流1140V电压等级的电气装置,可按第I区段考虑。
3.1 交流电压区段
按标称电压划分,如表1所示:
对于接地系统,按相对地电压和相间电压的方均根值;对于不接地或非有效接地系统,按相间电压的方均根值。
表1 交流电压区段
接地系统 相对地 U≤50 5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