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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65-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2165-2008

中文名称:坚果炒货食品通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7-11

实施日期:200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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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坚果 食品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水果、蔬菜及其制品>>67.080.10水果及其制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4果类加工与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68444-T-322

出版日期:2009-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8-07-11

起草人:张丽君、翁洋洋、宋宗庆、尹文明、徐星魏、陈居根、朱永涛、谭海波、年强、张阿妮、袁玉章

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部门:商务部

主管部门:商务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坚果炒货食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坚果炒货食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GB/T 22165-2008 坚果炒货食品通则 GB/T22165-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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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08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165—2008
坚果炒货食品通则
General standard for roasted seeds and nuts2008-07-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1-01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GB/T22165—2008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三明食品有限公司、江苏阿里山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百联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恒康食品有限公司、芜湖市傻子瓜子有限总公司、咸阳市彩虹商贸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张丽君、翁洋洋、宋宗庆、尹文明、徐星魏、陈居根、朱永涛、谭海波、年强、张阿妮、袁玉章。
1范围
坚果炒货食品通则
GB/T22165-2008
本标准规定了坚果炒货食品(以下简称为产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坚果炒货食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期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T 4789.3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T4789.5
GB/T 4789.10
GB/T 4789.15
GB/T5009.3
GB/T 5009.11
GB/T 5009.12
GB/T 5009.22
GB/T 5009.34
GB/T 5009.37
GB7718
GB11671
GB14881
GB16565
GB1930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大肠菌群测定
沙门氏菌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碑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
烘炒食品卫生标准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roasted seeds and nuts
坚果炒货食品
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油炸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食品。
GB/T22165—2008
4分类
产品按加工工艺分为烘炒类、油炸类和其他类。烘炒类
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或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而成的产品。4.2油炸类
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常压或真空油炸制成的产品。4.3其他类
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水煮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5要求
5.1原辅料要求
应符合标准或有关规定。
5.2感官要求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应符合表1要求。
感官要求
颗粒形态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水分/(g/100g)
5.4卫生指标
色泽均勾,不同品种应具有相应的色泽,不得有明显焦色和杂色颗粒形态饱满,不得有明显异常颗粒香味、滋味与气味纯正无异味,烘炒类、油炸类带壳产品具有松脆口感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理化指标
烘炒类
应符合表3的规定,具体数值参见附录A。表3
卫生指标
烘炒类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酸价(以脂肪计,KOH)/(mg/g)碳基价(以脂肪计)/(meq/kg)总碑(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菌落总数/(CFU/g)
大肠闲群/(MPN/100g)
赛菌/(CFU/g)
酵母/(CFU/g)
应符介GB19300的
应符合GB19300的规超
油炸类
油炸类
应符合GB16565
的规定
应符合GB16565
的规定
其他类
其他类
应符介GB19300的
应符合GB11671的
应符合GB19300的
黄曲霉毒素B/(ug/kg)
二氧化硫(SO,)/(g/kg)
致病菌(沙门氏茵、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葡球菌)
5.5食品添加剂
表3(续)
烘炒类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6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5.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油炸类
20(花生),5(其他)
不得检出
GB/T22165—2008
其他类
在自然光或20W的白织灯灯光下,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用目测检查色泽、题粒形态和杂质,带壳产品应去除外壳后用目测检查仁的色泽,膜其气味,尝其滋味与口感,做出评价。6.2理化指标
水分按GB/T5009.3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3卫生指标
6.3.1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
样品前处理见附录B,按GB/T5009.3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3.2铅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3.3总砷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6.3.4二氧化硫
按GB/T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6.3.5黄曲霉毒素B,
按GB/T5009.2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3.6菌落总数
按GB/T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6.3.7大肠菌群
按GB/T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6.3.8霉菌和酵母
按GB/T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6.3.9致病菌
按GB/T4789.4、GB/T4789.5和GB/T4789.1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3
GB/T22165—2008
6.4净含测定
按照JJF1070中有关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的酸价、过氧化值、菌落总数(有此要求的)、大肠菌群、净含量指标。
7.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5.2~5.6条款中的所有项目指标,正常情况下每年检验2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工艺或原材料发生重大改变时;b)产品投产鉴定前;
c)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再生产时;d)国家质基监督部门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7.3检验组批和抽样
同一班次或同批原料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个检验批,每批产品用于检验的抽样盐不得少于2kg。7.4判定原则
7.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4.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4.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项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中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签、标志
8.1.1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标志应符合相关规定。8.1.2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2包装
8.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8.2.2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不易散包。大包装产品可分装为小包装或散装零售.包装的形式分为盒装、袋装、罐装、箱装等。
8.2.3现场生产直接销售的产品应在标签上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注:采旧乃饮罐或殿罐作他装时,应符介材美罐头包装物标准的要求。8.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有篷盖。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8.4购存罐作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清洁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混贮,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中间留有通道。存于板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坚果炒货食品卫生指标
坚果炒货食品卫生指标具体数值见表A.1。表A.1
卫生指标
烘炒类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mg/kg)
黄曲霉毒素B/(μug/kg)
二氧化硫(SU,)/(g/kg)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
霉菌/(CFU/g)
醇母/《CFU/g)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油炸类
20(花生),5(其他)
不得检出
GB/T22165-2008
其他类
GB/T22165—2008
B.1去壳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酸价、过氧化值及羰基价检测样品前处理方法对于带壳坚果炒货食品,应剥去外壳,取适量可食部分。其中南瓜子、吊瓜子产品应去除瓜子仁表面粘附着的绿色内膜,因绿色内膜经浸提后的产物影响滴定终点。去除绿色内膜的方法:将去壳后的瓜子仁用蒸馏水喷洒其表面,5min后,用手搓去绿色内膜,将去除干净绿色内膜的南瓜子仁放在50℃左右的烘箱内烘至45min。B.2油脂提取
将试样粉碎后置于具塞三角瓶中,加入沸程为30C~60℃石油醚100m添器1min放置12h,经盛有无水硫酸钠的漏斗过滤,滤液于60C水浴上,挥尽石油醚,以备微。提取油的量应满足GB/T5009.37规定的方法的测定要求。注:用于油脂提取的溶剂(石油醚)不得含有过氧化物,否则会影响过氧化值的检视值。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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