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4-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444-2008
中文名称:清洁生产标准 味精工业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9-27
实施日期:2008-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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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3轻纺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0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08-1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发酵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味精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味精(以玉米为原料)工业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弹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HJ 444-2008 清洁生产标准 味精工业 HJ444-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44-2008
清洁生产标准免费标准bzxz.net
味精工业
CleanerProductionStandard
Monosodiumglutamate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08—09—27发布
2008—11-0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规范性技术要求.
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标准的实施..
HJ444-2008
HJ444-200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味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味精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由于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到五年修订一次。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发酵工业协会。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9月27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清洁生产标准味精工业
HJ444-2008
本标准规定了味精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即生产技术特征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未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味精(以玉米为原料)工业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11914-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7478-87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3.2取水量
从各种水源取得的水量,用于供给企业用水的源水水量。各种水源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蒸汽等水的产品,但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3.3循环用水量
指在确定的系统内,生产过程中已用过的水,无需处理或经过处理再用于系统代替取水量利用。
4规范性技术要求
4.1指标分级
味精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分三级技术指标: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4.2指标要求
味精工业的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见表1。1
一、生产技术特征指标
1.淀粉糖化收率(%)
2.发酵糖酸转化率(%)
3.发酵产酸率(%)
4.谷氨酸提取收
率(%)
5.精制收率(%)
6.纯淀粉出100%
味精收率(%)
等电离交
浓缩等电
等电离交
浓缩等电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1.取水量(m/t)
2.原料消耗量①
等电离交
浓缩等电
3.综合能耗(外购能源)(t标煤/t)三、污染物产生指标
1.发酵废母液(离交尾液)产生量(m/t)
2.废水产生量(m/t)
3.化学需氧量(CODcr)产生量(kg/t)4.氨氮(NH-N)产生量(kg/t)四、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1.玉米渣和淀粉渣生产饲料(%)2.菌体蛋白生产饲料(%)
3.冷却水重复利用率(%)
4.发酵废母液综合利用率(%)
5.锅炉灰渣综合利用率(%)
6.蒸汽冷凝水利用率(%)
五、环境管理要求
1.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2.组织机构
3.环境审核
4.生产过程原料用量及质量
环境管理
生产设备的使用、维
护、检修管理制度
生产工艺用水、电、
气管理
味精工业清洁生产标准指标要求表1
≤100
HJ444-2008
≤120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设专门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纳入日常管理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
理制度
按照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并全部实施了无、低费方案
规定严格的检验、计量控制措施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
格执行
所有环节安装计量仪表进
行计量,并制定严格定量
考核制度
对主要设备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主要环节安装计量仪表进行计量,并制定定量考核制度
环保设施管理
污染源监测系统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6.相关方环境管理
记录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
HJ444-2008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应与地方环保局或环保部监测数据网络连接实时上报
对一般固体废弃物分类进行资源化处理,对危险废物按照国家要求全部进行安全处置。
对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提出环境管理要求注:①原料是指含水率为14%的商品玉米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5.1监测方法
本标准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见表2。废气和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是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应分别在监测各个车间或装置后进行累计。所有指标均按采样次数的实测数据进行平均。表2废水污染物各项指标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污染源类型
水污染源
监测项目
化学需氧量
(NH,-N)
测点位置
处理站入口
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
重铬酸盐法,GB11914-89
蒸馏和滴定法,GB7478-87
注:采用计算的污染物平均浓度应为每次实测浓度的废水流量的加权平均值5.2统计核算
监测及采样频次
每半月监测一次,每次监测采
样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
术规范》执行。
污染物产生指标系指未端处理之前的指标,以监测的年日均值进行核算取水量数据可按日均值统计,并应考虑到生产、季节等影响因素,选取有代表性的时段。5.3计算方法
企业的原材料、新鲜水及能源消耗、产品产量等均以法定月报表或者年报表为准。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5.3.1单位产品取水量
企业生产每吨味精(99%)需要从各种水源所取得的水量。计算如下:
式中:
Vu—生产每吨味精(99%)的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吨(m2/t):(1)
V;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味精(99%)生产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Q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味精(99%)产量,单位为吨(t)。5.3.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式中:
Eui生产每吨味精(99%)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煤/吨(t/t):Q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味精(99%)产量,单位为吨(t);E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综合能耗的消耗量,单位为吨(t)标煤。HT444-2008
综合能耗是味精生产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综合能耗主要包括一次能源(或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蒸汽、电力等)和直接用于生产的能耗工质(如冷却水、压缩空气等),但不包括用于动力消耗(如发电、锅炉等)的能耗工质。具体综合能耗按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2589),电力按照当量热值折标煤,即每千瓦时按3596千焦计算,其折算标准煤系数为0.1229kg/kw·h。5.3.3淀粉糖化收率
式中:
淀粉糖化收率(%);
Qa×r×1.11
一水解糖液数量,单位为千克(kg);水解糖液葡萄糖实测含量(%):耗用淀粉数量,单位为千克(kg);淀粉纯度(%)。
5.3.4发酵糖酸转化率
式中:
发酵糖酸转化率(%):
V发酵液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r3
-发酵液谷氨酸含量,单位为千克/立方米(kg/m2):V—投入糖液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2);-投入糖液葡萄糖含量,单位为千克/立方米(kg/m)。r4
5.3.5发酵产酸率
式中:
发酵产酸率(%);
发酵液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r3
-发酵液谷氨酸含量,单位为千克/立方米(kg/m2)。4
5.3.6谷氨酸提取收率
式中:
谷氨酸提取收率(%):
提取谷氨酸总量,单位为千克(kg):发酵液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Ve
5.3.7精制收率
式中:
发酵液谷氨酸含量,单位为千克/立方米(kg/m2)。R
R。—精制收率(%):
Q,×r×1.272
-实得味精量,单位为千克(kg):-实得味精谷氨酸含量(%);
Qg—投入谷氨酸量,单位为千克(kg);I6投入谷氨酸的谷氨酸含量(%)。5.3.8纯淀粉出100%味精收率
R, = R, ×R, ×R,× R ×1.11×1.272式中:
纯淀粉出100%味精收率(%):
淀粉糖化收率(%);
发酵糖酸转化率(%);
谷氨酸提取收率(%):
Re—精制收率(%)。
5.3.9综合废水产生量
HJ444-2008
在一定时间内,味精生产(包括原料处理、综合利用、废水治理等)各部分废水之和,扣去重复利用水量。
Vw=Vi+V2+V3-V4
式中:
一废水产生量,单位为立方米;Vi
发酵废母液(离交尾液),单位为立方米(m3):V2洗涤水,单位为立方米(m);V3—冷却水,单位为立方米(m);V4重复利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5.3.10冷却水重复利用率
HJ444-2008
在一定时间内,味精生产(包括原料处理、综合利用等)的冷却水重复利用水量综合与取冷却水量和冷却水重复利用水量总和之比的百分率。R=
式中:
R冷却水重复利用率(%);
V,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冷却水重复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V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冷却水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6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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