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计量标准(JJ) > JJG 247-2008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规程
JJG 247-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JG 247-2008

中文名称: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规程

标准类别:国家计量标准(JJ)

英文名称: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Standard Incandescent Lamp for Total Luminous Flux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3-25

实施日期:2008-09-2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31081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17.180光学和光学测量

中标分类号:综合>>计量>>A60光学计量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JJG 247-199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量出版社

书号:155026·J-2349

页数:23

标准价格:28.0 元

出版日期:2008-09-2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慧、杨臣铸等

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JJG 247-2008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规程 JJG247-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规程适用于工作基准和一级、二级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的检定。标准灯型式评价中,有关计量性能的要求可参照执行。

GB15039—1994 《发光强度、总光通量标准灯泡》
GB15040—1994 《普通测光标准灯泡》
JJG213—2003 《分布(颜色)温度标准灯检定规程》
JJF1002—1998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
JJF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1 范围 (1)
2 引用文献 (1)
3 概述 (1)
4 计量性能要求 (1)
4.1 总光通量标准灯的稳定性 (1)
4.2 总光通量标准灯的定级 (1)
4.3 总光通量标准的组成和量值的扩展不确定度 (2)
5 通用技术要求 (2)
5.1 外观 (2)
5.2 标识 (2)
6 计量器具控制 (2)
6.1 检定条件 (2)
6.2 检定项目 (4)
6.3 检定方法 (5)
6.4 检定结果的处理 (7)
6.5 检定周期 (7)
附录A 国产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的光电参数 (8)
附录B BDT型标准灯稳定性实验方法 (9)
附录C 测量系统不稳定性修正因子的计算方法 (10)
附录D 非线性修正因子的计算方法 (11)
附录E 球形光度计吸收修正因子的测量方法 (12)
附录F V(λ)失配修正的计算方法 (13)
附录G 积分球涂料推荐配方 (14)
附录H 不确定度分析实例 (15)
附录I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18)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H.247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
Standard Incandescent Lamp TorTotal-LuminousFlux
2008-0325发布
2008-.09.25实施
国家质量蓝督检验检疫总局发
JJG 247—2008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StandardIncandescent Lamp for Total Luminous FluxJJG247—2008
代替JJG247-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3月25日批准,并自2008年9月25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本规程委托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起草人:
JJG247—2008
刘慧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杨臣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
肖文宾(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1
范围·
引用文献·
概述·
4计量性能要求
4.1总光通量标准灯的稳定性
4.2总光通量标准灯的定级
JJG 247—2008
4.3总光通量标准的组成和量值的扩展不确定度5通用技术要求··
5.1外观..
5.2标识·
计量器具控制
检定条件.…
检定项目·
检定方法…
检定结果的处理·
检定周期
附录A
附录B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附录G
附录 H
附录 1
国产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的光电参数BI)T型标准灯稳定性实验方法
测量系统不稳延性修正因子的让算方法非线性修止因子的计算方法
球形光度计吸收修正因子的测量方法V(入)失配修正的计算方法
积分球涂料推荐配方
不确定度分析实例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1)
(2)
(4)
1范围
JJG 247—2008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作基准和一级、二级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以下简称光通量标准灯或标难灯)的检定。标准灯型式评价中,有关计量性能的要求可参照执行。2 引用文献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GB15039一1994《发光强度、总光通量标准灯泡》GB15040—1994《普通测光标准灯泡》JJG213—2003《分布(颜色)温度标准灯检定规程》JJF1002—1998《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59一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3概述
总光通量标准灯是用于保持和传递总光通量单位一一流明(lm)量值的计量器具,是用相对法测量光源总光通量的标准量具。它是按特定要求制作的发光特性稳延的白炽灯4计量性能要求
4.1总光通量标推灯的稳定性
第一次送检的直流供电标准灯必须按有关规定者化。老化后的稳定性应达到,在参考电流下点燃8h,灯端电压变化小于0.05%(对于真空灯)和0.07%(对于充气灯)(实验方法见附录B)。对于交流供电的标准灯,其稳定性应符合GB15040-1994的要求。4.2总光通量标准灯的定级
首次送检的标准灯不予定级。年后进行复检时,根据灯的年变化率及标定时所用上一级标推的级别按表1规定予以定级。表标准灯定级规定
被检标准灯级别
工作基滩
式中:Φ-
初检时总光通量值;
一复检时总光通量值。
上级标推级别
基准或副基准
不低于工作基推
不低于一级
I @—
X 100%
光通量年变化率Q
不大于 0. 6%
不大于 0.8%
不大于 1.0%
JIG 247—2008
4.3总光通量标谁的组成和量值的护展不确定度总光通量工作基准由不少丁5支工作基准灯组成,级和二级标准分别由不少于支·级标准灯和二级标准灯组成。各级总光通量标准量值的扩展不确定度如表2所示。表2各级总光通量标准量值的扩展不确定度标准级别
工作基准
扩展不确定度(一2)
灯组内的一致性“
* 一致性是用单支灯的光通盘常数对灯组平均光通量常数的相对偏差的绝对值来表征。5通用技术要求
5.1外观
标推灯玻壳应尤色、透明度高,没有明显发雾,反碱、条纹、气泡,砂粒、模圈和擦伤等缺陷。灯丝的焊接和支撑要可靠,没有明显弛垂。玻壳与灯头的固定要牢固,没有明显的歪头、歪芯以及影响灯泡正常使用的其他缺陷。5.2标识
标准灯上应清晰牢固地标明该灯的型号和编号,可标示在靠近灯头或在灯头处。6 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和使用巾检验。6.1检定条件
6.1.1检定设备
6.1.1.1标准灯组
用于标定待测标灯鼠值的上一级标准。6.1.1.2球形光度计
由积分球和光度测凰系统组成(图1)。图1球形光度计尔意图
1-积分球球体,2自炽灯;3-挡屏;4积分球窗口毛骏璃*5可变光衡6—快门7—V(>)正滤光器:8—光电接收媒;—光电信号转换放显示仪表a)积分球
JJG 247 --2008
积分球为中空球壳。球壳应采用不易变形,不易受环境影响的材料制戏。球壳内,表面应力求为一完整球面,不应有裂痕利凹凸不平等缺陷。球的内壁和球内物件如挡屏、导线、灯座等应均勾涂I一层白色漫反射涂料、在涂料明显变色、脱落和污染时应重新喷涂,检定150W(含)以下的标准灯时,所用积分球的首径不得小于1m,检定(200~500)W的标准灯时:所川积分球的直径不得小于1.5m;检定1000W的标准灯时,所用积分球的直径不得小下2m。球内设置的与测量有关的物件之表面积和件数应减到最少。
球内设置的挡屏,其大小以住窗口、使之不被灯泡的光线(包括坡壳上的散射光和反射光)直接照射即可,不宜过大。挡屏的中心处在球心与窗口中心的连线上,距离球心1/2~1/3球的半径处,且挡屏面与连线垂直。在积分球的赤道线1用一个小圆孔,圆孔直径取(20~40)mm,圆孔上龄一块漫透射良好的双面毛玻璃或毛面乳口玻璃,其向球内的一面应和球的内表面一致,作为测光窗。
为了调节光度接收器上的照度水平,靠近窗门毛玻璃安置可变光阑(对于能适应大的照度变化的光度测鼠系统,可以不用可变光阑)。为便于调节光度测量系统的点和避免光电接收器长时间照射而产生影响,在接收器前还可装一快门。
b)光度测量系统
由光电接收器、V(1)修正滤光器和光电信号处理及示数仪表纽成。光电接收器可选用对可见辐射灵敏、稳性良好的光电池、光电二极管等光电器件,V(1)滤光器用以修止整个系统的光谱特性。接收器产生的光电信号可以由电测仪表直接测量,也可经I-U转换器或I-F转换器,用数字电压表或数字频率计测量,6.1.2电源和电测仪表
6.1.2.1供电电源
直流电源的最大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均应分别不小于灯泡工作电压和工作电流的1.2倍。交流电源的输出功率应不小于灯泡消耗功率的1.5倍。两种电源的输出电压均能从0VⅡ始连续可调。对电源稳定性的要求见表3,表3电源稳定性和电测仪表等级的要求标准灯级别
T作基准直流稳压或稳流电源,10 min内电压变化不大于0.01为级
直流稳压或稳流电源,10nin内电压变化不大于0.02%直流或交流稳压(稳流》电源,10min内电压变化不人于0.1%6.1.2.2电测仪表
电测仪表
不低于 (1. 01 级
不低于0.02级
不低于 0. 1 级
数字电压表(也可用与数字电压表同级别的直流电位差计及标准电池等配套设备)标准电阻、电流表或数字功率表。按图2或图3所示的电路图供电利测量电流及电压。3
对电测仪表等级的要求见表3。
可调直流
稳压电源
6.1.3环境
JJG 247--2008
标准电阻
电压黄仪表
直流供电与电测电路图
图3交流供电与电测电路图
电压测
重仪表
数字功率表
实验室的温度应处在(23三5)℃范围内,在测量过程中温度的变化不得大于3℃,湿度小于 80%RH。
6.2检定项目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的检定项目见表4表4总光通量标准荧光灯的检定项目检定项目
外观检查
稳定性
分布温度”
光电参数
总光通量年变化率
灯组一致性
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
注:“十”表示需要检定的项目,“一”表示不露要检定的项目:*表示交流供电标难灯可以不检定此项A
使用中检验
6.3检定方法
6.3.1外观捡查
JJG247—2008
按5.1的要求用目视法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者应中止检定。在取放,检查和使用灯泡时,不得川于直接接触玻壳。玻壳上若有污迹,应及时清除。
6.3.2标定分布温度和测定电参数第一次送检的直流供电的标准灯在经稳定性试验合格后,应标定其分布溢度,即标定灯泡在规定分布温度下的电流和电压链标定方法见JJ心213一2003《分布(颜色)温度标准灯检定规程》。后续环HSI但仍需测量在标定电流下的灯
端电压,作为标灯稳定性的之种判据。当测得的好端电医相对于初检时的电压变化超过2%时,则应重新梦签分布温度。注:一般白炽灯
净蕴度与张
6.3.3总光通量道的检定
6.3.3.1测量感通量时,直流
电流值,同时则基灯端电压;变流。
电的标维灯应
电标准灯粒
可以等感度
制灯电流将
稳差分布温度时确定的
制灯电压为窥炭值,同时测量灯电作基准灯时所用副基雅烊不得少于5支,检定-用上级标准得少于3支。标
标准灯相同
6. 3. 3. 3
量前,用一支和被赋
球壁除去潮气品问时预照光度接收为(30~60)
6.3.3.4灯激
装在积分球内应款
路时,加在灯萄
的电压应低子
规定的电流或电值,真空灯预焙才正式测量电参数税代参数。测量压的10%以下,才中源。
二级标准灯时所
应力求在分布温度、灯功率和光分布等方面与被检们率接近的普
白炽灯在球形瘦计内点燃,烘烤意。预照时间据经验确定,一般玻壳在下,且光中心负于球心。接通供电线%,然后在20
5)min;
30)s内平缓地升到
/min。等发光稳定后
灯预燃(7
)s内平缓瞻勇电压降到灯泡标称电6.3.3.5测量时,每专灯泡的读数不得少于3次,取半均道作为测量值。如果单次读数对平均值的相对偏差大G对于工作基准GG天于 0. % (对于一级和二级标准灯),则应适当增加测量次次测最值。
数,再将其余读数重新均作为该6.3.3.6如需监测测量系统的稳定性,可选取1~-2支发光稳定的灯泡作参考灯。在测量开始、测量过程中间和测量结束时都要测量参考灯。根据参考灯测量值的变化来确定测量系统的不稳定修止因子,对各支灯泡的测量值进行修正。标准灯和被测灯均可选作为参考灯。
6.3.3.7每次检定时标准灯应尽可能均勾地分布在被测灯中。以使用二支标准灯为例,测量顺序可作如下安排:参考灯、标准1、被测1、被测2、被测3、参考灯、标准2、被测1、被测5、标准3、参考灯,5
6.3.3.8数据处埋
a)修正因子
JJG 247-—2008
①不稳定修1根据参考灯监测光度测量系统响应度的变化,对标准灯和被测灯的测量值做不稳定修正:修正方法见附录C。②非线性修正当标准灯和被测灯的测量值相差很大时,应计算球形光度计光度测量系统的非线性修正因子。修正方法见附录D。吸收修正当标准灯和被测灯的外形尺寸相差较大或玻壳状况不同时,应测量它们在该球形光度计内的吸收修正因子。修正方法见附录E。(④V(^)失配修正当标准灯和被测灯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相差很大时,应计算待测灯对标准灯在此球形光度计的V()失配修正因子,修正方法见附录F。各单项修正因子对待测灯光通量的影响若小于0.1%,则可以不进行修正。设修正后标准灯的测量值为n:(i=1.2,:n,n为所用标准灯的支数。)被测灯的测量值为m(j-1,2,,q:4为被测灯的支数)。标准灯的总光通量为@s,被测灯的总光通量为。
b)计算单支标准灯的光通最常数Ci:C
光通量常数平均值:
( = 1.2,.-.,n)
计算单支标准灯光通量常数对平均值的和对偏差:a,
如果某支标准灯光通量常数对平均值的相对偏差超过表5的规定,该支灯必须重新測量:或选川新的标准灯参加测量:将超过的数据舍去,重新计算(和,再作判断。8反唤了灯组内各支灯之间的一致性,在使用中检验时需要做灯组一致性实验,如果超过了表5的规定,并经两次重复实验仍然超标,应立即用上一级总光通量标准灯重新俭定,再考察灯组的一致性。表 5各级标准灯的光通量常数对平均值的相对偏差标准级别
副基准
工作基准
一级标准
单只灯的光通量常数对平均值的相对偏差的绝对值0.2%
e)计算被测灯的总光通量值:
, - mt,C
(Gi = 1.2,..,n)
d)每支送检的灯泡,必须至少测量两次,对送检灯两次标定的量值相对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如果超过表6规定,则必须重新测量。重新测量结果仍不符合规定者,6
则按实际情况级或不予定级。
JJG 247--2008
表6对送检标准灯两次标定的量值相对偏差允许值送检标准灯级别
工作基准
两次标定的量值相对偏差的绝对值0.2%
各级标推灯检定结果所给定的电流、电压和总光通量值的有效数字位数见表7表7各级标准灯检定结果光电参数的有效数宇位数标准灯级别
工作基准
6.4‘检定结果的处理
有效数字位数
光通呆
首次送检的灯,除年变化率外,符合5.1和表6的最低要求可发给检定证书,但不予定级,只标明合格或不合格。累计使用100h或1年后进行复检,冉予以定级。两次检定之间,标准灯的实际点燃时间不得少于10h。已定级的标推灯经检定合格,发给检定证书。如检定结果达不到原级别的要求,可按实际达到的规定重新楚级。如果达不到表1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6.5捡定周期
工作基推为3年,
级和二级标准为1年。若累计使用时间达到100 h,虽不到检定周期,也应送检。
附录A
JJG247—2008
国产总光通是标准白炽灯的光电参数自前我国生产的总光通量标准灯的光电参数见表A,1,A.2。表A.1BDT型总光通量标准灯光电参数型
BDP-15
BDP-40
BDP-100
BDF150
3DP-200
BDP-30Q
BDP-500
BDP1000
SSNONNIES
电流/A
分布温度/K
(规定值)
考值)
表A,2BDP型
功率/
规氯值》
(标称值)
光通量标准灯
参考值
METROL
光通量/lm
(参考值)
总光通量/lm
(参考值)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