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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396-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T 396-2007

中文名称: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2-14

实施日期:2008-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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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040空气质量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25废气排放污染物分析方法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页数:55

标准价格:40.0 元

出版日期:2008-03-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标准简介

HJ/T 396-2007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 HJ/T396-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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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96—2007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
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
Equipment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Control Requirementsfor In-use Vehicles with Ignition Engine Exhaust Emission TestinTransientLoadedMode
(发布稿)
2007-12—14发布
2008—03—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底盘测功机技术要求…
5排气分析仪技术要求·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6流量计和取样系统技术要求
7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基本要求
8各类设备检验的项目要求
9底盘测功机测试方法·
10排气分析仪测试方法
11流量计和取样系统测试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证排放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的主要设备有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及取样系统和污染物排放检测计算机控制软件。本标准规定了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及取样系统的规格、功能和性能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等。本标准规定了检测站日常设备检验、检测站现场安装设备检验和型式核准设备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测试方法。在型式核准设备检验项目方面,规定了必须核准检验的项目,也规定了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核准检验项目。
本标准为首次颁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2月14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II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的主要设备一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及取样系统的规格、功能和性能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检测站日常设备检验、检测站现场安装设备检验和型式核准设备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的生产、使用和型式核准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8285一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急速法及简易工况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轻型汽车
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类、Mz类和N,类车辆。3.2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
指已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3.3基准质量
指整车整备质量加100kg质量。
3.4最大总质量
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车辆最大质量。3.5排气污染物
指汽车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通常指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3.6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z)、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的体积分数排气中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和氮氧化物(NOx)的体积分数均以“10-6”为单位表示:碳氢化合物(HC)的体积分数以“10c”为单位表示。3.7气体燃料
指液化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3.8两用燃料车
指能用汽油和一种气体燃料作燃料的汽车。3.9瞬态工况TransientLoadedMode指GB18285-2005附录C规定的测试工况。3.10排放测试设备EmissionInspectionSystem,EIS指能根据GB18285一2005附录C规定的测试工况进行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测试的设备,主要包括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和计算机控制软件。1
3.11底盘测功机基本惯量DynamometerInertiaWeight,DIW指考虑到底盘测功机的各转动件转速与滚筒转速的速比后,其实际转动惯量除以滚筒半径的平方后所得的商等效的汽车质量。3.12底盘测功机最大允许轴荷
指底盘测功机允许承载的最大质量。3.13底盘测功机最大吸收功率
指底盘测功机1min持续时间可吸收的最大功率。3.14底盘测功机最大车速
指底盘测功机允许测试的最大车速。3.15底盘测功机功率吸收装置PowerAbsorbUnit,PAU指能吸收作用在底盘测功机滚筒上的被试车辆轮边功率的装置,包括电力式和电涡流式。3.16电惯量
指底盘测功机功率吸收装置通过其励磁电流形成的加载阻力,该阻力用来补偿被试车辆在底盘测功机上作变速运动时的惯量。3.17总吸收功率Pa
指底盘测功机作用于被试汽车驱动轮的阻功率,包括指示功率和寄生功率两部分。3.18指示功率IHP
指底盘测功机功率吸收装置的加载功率。3.19寄生功率PLHP
指底盘测功机的转动件的摩擦功率。3.20加载滑行时间计算值CalculatedCostDownTime,CCDT指底盘测功机在PAU一定加载功率下执行某一速度段减速滑行的理论计算时间值。3.21加载滑行时间实测值ActualCostDownTime,ACDT指底盘测功机在PAU一定加载功率下执行某一速度段减速滑行的实测时间值。3.22排气分析仪
指测量汽车排气中HC、CO、CO2和NOx体积分数的仪器,包括碳氢化合物(HC)分析仪,一氧化碳(CO)分析仪,二氧化碳(CO2)分析仪,氮氧化物(NOx)分析仪。3.23流量计
指采用临界流量文式管的定容取样系统(CFV-CVS)测量被环境空气稀释后的汽车排气的体积流量的仪器。
3.24流量率
指单位时间的体积流量。
3.25标准状态流量率
指在温度为0℃(273.2K)和大气压为101.33kPa状态下的流量率。3.26计算机控制软件
指能根据GB18285一2005附录C规定完成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自动测试的软件。
3.27中央数据库VehicleInformationDatabase,VID指由环保管理部门管理的机动车排放信息系统。2
3.28本地数据库
指由检测站管理的机动车排放信息系统。4轻型底盘测功机技术要求
4.1底盘测功机主要组成部件要求底盘测功机的主要组成部件至少应包括:功率吸收装置及其控制器,滚筒,机械惯量装置,驱动电机,转速传感器,举升器及其制动装置,传动装置,侧向限位装置等。4.2底盘测功机永久性标牌要求
4.2.1底盘测功机永久性标牌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底盘测功机制造商名,设备供应商名称,型号,生产日期,设备系列号,测功机种类,最大允许轴重,最大吸收功率,最大车速,基本惯量,滚筒直径,滚筒宽度,总体尺寸,整机质量,电源要求等。4.2.2底盘测功机永久性标牌应固定在底盘测功机醒目位置。4.2.3底盘测功机的安全警示标牌应固定在底盘测功机醒目位置,安全警示标牌应符合我国有关标准的规定。
4.3底盘测功机安装要求
当底盘测功机安装处于水平位置,在纵向方向和横向方向上最大倾角不超过土5时,不应使车辆产生任何可察觉的或可能妨碍车辆正常运行的振动。4.4底盘测功机的主要功能和规格要求4.4.1底盘测功机的框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保证施加于驱动轮上的水平、垂直方向的力对车辆的排放水平没有显著影响。4.4.2底盘测功机应有很高的可靠性设计,设备制造商应提交可靠性试验报告。4.4.3底盘测功机应具有根据简易瞬态测试工况加载要求进行自动加载的功能。4.4.4底盘测功机控制器对滚筒转速和总吸收功率的数据采集频率不低于10Hz4.4.5底盘测功机应配备防止车辆侧向移动的限位装置,该限位装置能在车辆任何合理的操作条件下进行侧向安全限位,且不损伤车轮或车辆其它部件。4.4.6应配备辅助冷却装置,该冷却风机的送风口直径应不超过760mm,风机通风量不低于85m/min或平均风速不低于4.5m/s(取两者的大值)。冷却风机与车辆的距离为1m左右为宜。冷却风机的噪声应符合我国相应法规的要求。4.4.7底盘测功机应有起吊挂钩,且应保证在任何合理的底盘测功机起吊操作条件下,底盘测功机基本处于水平位置。制造商应提交底盘测功机起吊图片。4.4.8底盘测功机电气系统应能防水、防振动,防过热、防过电压、防过电流、防电磁干扰,应有可靠地接地,应有通电指示灯。4.4.9底盘测功机应能方便保养和维修。底盘测功机制造商应说明其设备的保养和日常维修方法,应具有设备使用说明书,应有易损件清单。4.4.10电源适应性。额定电压:220VX(1土10%),单相:或380V×(1土10%),三相;频率:(50主1)Hz。制造商应说明设备的电源适应性并提交测试结果,证明电源适应性在本技术要求的范围内。
4.4.11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范围:040C;工作相对湿度范围:0~85%;大气压力:80~110kPa。4.5功率吸收装置吸收功率技术要求3
4.5.1功率吸收装置的吸收功率范围应能够在车速大于或等于22.5km/h时,稳定吸收至少15.0kW的功率持续5min以上,并能够连续进行至少10次试验,两次试验之间的时间间隔为3min。4.5.2每一次底盘测功机吸收功率的绝对误差都应不超过土0.2kW或相对误差不超过土2%(取两者中的大值)。
4.5.3在24km/h和40km/h的测试车速下,总吸收功率Pa至少可以0.1kW的增量调节。设备供应商应提交总吸收功率的调节测试结果,证明Pa的调节在本技术要求的范围内。4.5.4当环境温度在0~40°C之间时,经预热后的底盘测功机的总吸收功率误差在试验开始后的15s内应不超过土0.4kW,在30s内应不超过土0.2kW或设定功率的土2%以内(取两者中的较大值)。设备供应商应提交总吸收功率的误差的测试结果,4.5.5当环境温度在0°C~40°C之间时,底盘测功机在冷状态下工作与预热后工作时的总吸收功率误差应不超过土0.2kW。超出此范围,底盘测功机应能进行修正或者执行制造商的预热程序,直至达到规定的预热状态。
4.6滚筒规格技术要求
4.6.1底盘测功机应使用双滚筒结构,滚筒直径介于200~530mm之间。机械惯性飞轮与滚筒的速比为1:1。
4.6.2前、后、左、右滚筒的耦合可以采用机械或电力方式,前、后滚筒的速比为1:1,同步精度为±0.16km/h。
4.6.3滚筒中心距应满足下式要求,滚筒中心距误差应在一6.4mm与12.7mm之间A=(620+D)xsin31.5
式中:A滚筒中心距,mm;
D一滚筒直径,mm
4.6.4底盘测功机的滚筒内跨距和外跨距应满足轻型车排放检测的要求。4.6.5每侧主滚筒5点直径中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之差不大于0.2mm;左、右两侧主滚筒平均直径之差不大于0.2mm
4.6.6滚筒表面径向圆跳动8,≤0.2%。4.6.7前后滚筒内侧母线平行度L≤1mm/m。4.6.8滚筒的表面处理和硬度应保证在任何天气条件下,轮胎与滚筒之间不打滑,以保证行驶距离和转速测量的准确度;还应对轮胎的磨损小,噪声低。4.7基本惯量技术要求
4.7.1底盘测功机应配备机械惯量飞轮或电惯量,实际基本惯量应在(900土20)kg范围内。4.7.2底盘测功机的标牌上标明的基本惯量应在(900土20)kg范围内。4.7.3基本惯量与900kg之间的偏差应当量化,并对加载滑行测试时间按照实际基本惯量进行修正。标牌上标明的基本惯量与实际基本惯量的误差应在土9.0kg的范围内。4.8驱动电机的功能和规格技术要求4.8.1在功率吸收装置未加载时,驱动电机至少应具有把滚筒线速度提高到56km/h的能力,并可在该速度下维持3s
4.8.2驱动电机应能带动底盘测功机的所有转动件一起转动。4.9举升器功能和规格技术要求
4.9.1举升器至少应能可靠的举升起2750kg的重物。4.9.2举升器处于升起状态时,应能使车辆方便的驶入或退出底盘测功机。举升器处于落下状态时,应能使车轮不和举升器上表面相接触。当滚筒处于转动状态时,举升器不能升起。4.9.3举升器应配有制动器,保证举升器处于升起状态时,能可靠地制动住滚筒,且保证举升器处于落下状态时,制动器完全与滚筒脱离接触,不得产生制动力矩。4.9.4设备制造商可以使用其它方法使车辆方便的驶入或退出底盘测功机,但应保证安全测试。4.10最大允许轴重和最大车速技术要求4.10.1底盘测功机应能测试最大轴荷为2750kg的车辆。4.10.2底盘测功机最大测试车速不低于130km/h。4.11滚筒转速测量装置技术要求4.11.1底盘测功机应有滚简转速测量装置,用于测量滚筒转动的角速度,并换算成滚简表面的速度。4.11.2主滚筒线速度绝对误差△v≤0.2km/h或相对误差8,≤0.5%,取大值。4.11.3主、副滚筒同步性:AvM-7<0.30km/h。4.12寄生功率滑行测试技术要求4.12.1检测站日常检验时,由驱动电机带动滚简转动到至少56km/h的速度,然后使驱动电机断电进行寄生功率滑行测试。滑行测试的速度间隔区间、相应的名义速度和数据记录如表1所示。设备制造商也可提供其它的滑行测试速度区间,但不应和表1的规定相抵触。表1检测站日常检验的寄生功率滑行测试速度区间和相应的名义速度寄生功率滑行测试速度区间/(km/h)名义速度/km/h
数据记录/s
4.12.2环保型式核准检验时,可由驱动电机或外力带动滚简转动到至少96km/h的速度进行寄生功率滑行测试,但外力不能对滑行测试结果产生影响。滑行测试的速度间隔区间、相应的名义速度和数据记录如表2所示。设备制造商也可提供其它的滑行测试速度区间,但不应和表2的规定相抵触。表2核准检验的寄生功率滑行测试速度区间和相应的名义速度寄生功率滑行测试速
度区间/(km/h)
名义速度/
(km/h)
数据记录/s
寄生功率滑行测试速
度区间/(km/h)
名义速度/
(km/h)
数据记录/s
4.12.3根据测得的底盘测功机各速度点的寄生功率,应拟合成寄生功率一速度曲线。但40km/h和24km/h两名义速度时的寄生功率值应另行记录,4.13底盘测功机加载滑行测试技术要求4.13.1在有条件并进行底盘测功机加载误差核准检验时,检测站日常检验和核准检验的实测滑行时间相对误差范围需满足:S4.≤7%,8≤7%。4.13.1在无条件进行底盘测功机加载误差核准检验时,核准检验的实测滑行时间相对误差范围需满足:840≤4%,25≤4%
4.13.3检测站日常检验的实测滑行时间相对误差范围需满足:S40≤7%,825≤7%。4.14底盘测功机力传感器校准技术要求4.14.1检测站日常检验时,最大测定点相对误差8,≤1%。4.14.2核准检验时,每一量程的相对误差8,≤1%。4.15底盘测功机变载荷加载滑行测试技术要求4.15.1对于基本惯量为907.2kg的标准底盘测功机,技术要求如表3所示。表3标准底盘测功机变载荷滑行测试技术要求表初速度/(km/h)
末速度/(km/h)
名义时间/s
实测时间/s
4.15.2对于基本惯量不为907.2kg的底盘测功机,技术要求如表4所示。表4非标准底盘测功机变载荷滑行测试技术要求表初速度/(km/h)
末速度/(km/h)
4.16底盘测功机响应时间测试技术要求名义时间/s
0.028394DIW
0.017133DIW
0.004 386 6DIW
4.16.1底盘测功机响应时间测试表如表5所示。实测时间/s
表5底盘测功机响应时间测试表
变量名称
速度/(km/h)
初负荷/kw
制动力/N
末负荷/kw
制动力/N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制动力/N
制动力)/N
4.16.2从制动力阶跃变化时刻起,底盘测功机达到制动力目标变化量90%的响应时间不大于300ms。
4.16.3从制动力阶跃变化时刻起,平均稳定时间不大于600ms。4.17底盘测功机加载误差测试技术要求4.17.1对于4kW和18kW的48~24km/h加载功率滑行,实际滑行时间和计算滑行时间的相对误差必须在土4%以内。
4.17.2对于11kW的48~24km/h加载功率滑行,实际滑行时间和计算滑行时间的相对误差必须在±2%以内。
4.18底盘测功机电惯量误差测试技术要求4.18.1惯量模拟误差ISE不超过土3%4.18.2电惯量模拟应能提供1kg的质量增量5排气分析仪技术要求
5.1排气分析仪总体技术要求
5.1.1排气分析仪主要组成部件要求5.1.1.1排气分析仪主要组成部件应包括:碳氢化合物(HC)分析仪,一氧化碳(CO)分析仪,二氧化碳(CO2)分析仪和氮氧化物(NOx)分析仪。5.1.1.2排气分析仪应和CFV-CVS装置(除抽气机外)集成在一个操作柜内。5.1.1.3排气分析仪应能测量整个工况的排气中所含的CO、CO2、HC和NOx的平均体积分数,也能逐秒测量CO、CO2、HC和NOx的体积分数:5.1.2分析仪校准曲线
5.1.2.1对每一种分析仪的每一常用量程,应至少一个月内校准一次。可使用气体分配器或各量程气对分析仪校准。
5.1.2.2分析仪校准曲线至少由5个校准点组成,应尽可能等距分布,最高体积分数校准气体的标称值应至少等于满量程的80%。
5.1.2.3校准曲线用最小二乘法计算。如果计算结果的多项式大于3阶,则校准点数目至少应等于此多项式阶数加2。
5.1.2.4校准曲线与每一校准气体的标称值的相对误差不大于2%。5.1.2.5绘制校准曲线图,图中应标明分析仪的特性参数,如:量程,灵敏度,零点,校准日期。5.1.2.6如果能向核准机构证明代用技术能达到同样的准确度,则可使用这些代用技术。5.1.2.7每天测试前的校准和检查技术要求5.1.2.7.1使用零气体和标称值是各分析气满量程的80%~90%的量距气体进行校准,如果两个点的测定值与标称值相差不大于满量程的土5%,则可修改调整参数,否则建立新的校准曲线,5.1.2.7.2继之以用低量程标准气进行检查,低量程标准气的体积分数要求为各分析气满量程的20%左右,EIS读数与低量程标准气的标称值相对误差不超过2.5%,检查合格。5.1.3系统控制器技术要求
5.1.3.1应为HC、CO、CO2和NOx配置控制器,最好为每个分析仪都配置一个控制器,且可单独更换。控制板与信号放大板分开供电。5.1.3.2系统控制器应有与主控计算机通讯的接口。5.1.3.3系统控制器能控制体积分数分析和流量测量设备,实时进行数据采集和计算CO、CO2、HC和NOx的排放质量,并把计算结果传送给主控计算机。5.1.3.4系统控制器应具有在缓冲器里存储流量测量值的能力,并使之和排气分析仪的测量值同步运算。
5.1.3.5系统控制器能根据操作要求,控制取样装置和分析装置的电磁阀、抽气泵和其它受控对象,用于把零气、量程气、样气、环境空气引导到各个分析仪进行体积分数测量;分析仪清洗;其它功能。
5.1.3.6试验前,系统控制器应能对流量测量和体积分数分析装置进行自检,自检项目至少包括:7
泄漏检查;碳氢化合物分析仪的火焰报警自检;读取环境参数测试仪数据:至少进行15s的背景气v(CO)、v(CO2)、V(HC)和v(NOx)的测量和平均值计算。5.1.3.7试验前,系统控制器应能自动启动CVS风机5.1.3.8系统控制器应具有对流量测量和体积分数分析装置的输入和输出装置进行故障诊断的功能。
5.1.3.9控制器软件具有模拟信号校准程序,包括各分析仪信号,环境参数测试仪信号,CVS温度和进口压力信号及连接到系统中的其它模拟信号。控制器采集校准数据点,计算多项式曲线,储存校准数据点和转换系数。
5.1.3.10排气分析仪最近一次的校准日期应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内或硬盘内,并在状态页中显示。如果非易失性存储器或硬盘更换时造成日期和时间变动超过48h,应重新进行校准/检查5.1.4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范围,0~40℃;相对湿度范围,≤95%;大气压力范围,80~110kPa5.1.5电源适应性:电源电压在220(1土10%)V、频率在(50土1)Hz范围内变化时,分析仪的示值误差不大于其最大允许误差模的1/2。设备供应商应提交分析仪电源适应性的试验报告。5.1.6电气安全性。分析仪电源线对外壳接地点的绝缘电阻值大于40MQ:分析仪在1500V(有效值)、50Hz正弦波试验电压下持续1min,不得出现击穿或重复飞弧现象。电晕放电效应及类似现象可忽略不计。分析仪泄漏电流值不大于5mA(AC峰值)。设备供应商应提交分析仪电气安全性的试验报告。
5.1.7分析仪应工作可靠,性能稳定,容易启动。5.1.8分析仪应能方便保养和维修,设备供应商应说明分析仪的保养和日常维修方法,应具有分析仪使用说明书,应有易损件清单。5.1.9分析仪内所有与样气接触的部件的制造材料,都不受排气样气的影响,也不影响排气成分。可使用的材料包括:不锈钢、聚四氟乙烯、硅橡胶等。设备供应商应说明与样气接触的各部件的具体制造材料。
5.1.10分析仪的采样频率至少应为5Hz,每秒输出其平均值。5.1.11分析仪具有零气、高量程校准气和中量程校准气的接口。5.1.12当标准气瓶始终和分析仪连接时,应具有使标准气体在24h内损失不大于0.1L的能力。5.1.13分析仪示值误差技术要求5.1.13.1校准气体体积分数不小于100×10~时,示值相对误差不超过土3%。5.1.13.2校准气体体积分数小于100×10-时,示值绝对误差不超过3×10。5.1.13.3环境空气样气的测量,必须与相应的稀释排气样气使用同一分析仪和同一量程5.1.14预热时间技术要求
5.1.14.1分析仪应在通电后30min内达到稳定,在未经调整的5min内,零位及量距点读数应稳定在示值误差要求的范围内。
5.1.14.2在预热期间,系统锁止并有预热指示。5.2碳氢化合物(HC)分析仪技术要求5.2.1碳氢化合物分析仪使用氢火焰离子燃烧法(FID),能自动测量碳氢化合物的体积分数,单位为10℃。
5.2.2如果采用流量率为330L/s的CVS流量计,分析仪的校准曲线至少应覆盖0~2000×10c的量程范围。
5.2.3分析仪具有在非正常情况下自动关闭燃烧燃料的功能,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火焰熄灭,例如燃烧空气用完等,火焰传感电路应能自动关闭燃料供给电磁阀,并立即给控制器提供警示信号。52.4分析仪应有样气流量率和样气入口压力调节装置,适应HC体积分数分析的需要5.2.5分析仪应有氢气/氢气燃料和燃烧用空气的流量率和压力调节装置,保证氢气/氨气燃料和燃烧用空气的的恒定供给。
5.2.6分析仪具有HC残留量挂起测试功能,可从3方面测量v(HC)的读数:背景气、集气管路的存留气和零气。如果背景气或集气管路的存留气与零气的读数之差大于10×10C,能产生HC挂起测试不合格的警示信号。HC残留量挂起测试技术要求为:v(HC)的读数应在30s内下降到10×10℃或以下。
5.2.7零点漂移技术要求:8h内,不大于满量程的1%;1h内,不大于满量程的0.5%。5.2.8量程漂移技术要求:8h内,不大于满量程的1%;3h内,不大于满量程的0.5%。5.2.9重复性技术要求:不大于满量程的土1%。5.2.10线性度技术要求:不大于满量程的土1%。5.2.11响应时间技术要求
5.2.11.1分析仪上升响应时间应满足在不超过1.5s的时间内达到阶跃变化值的T90,此阶跃变化值不小于满量程的60%。自取样探头处出现阶跃变化值至显示该读数的90%,响应时间应小于10s5.2.11.2分析仪下降响应时间应满足在不超过2.0s的时间内达到阶跃变化值的T10,此阶跃变化值不小于满量程的60%。自取样探头处出现阶跃变化值至显示该读数的10%,响应时间应小于10.5s。5.2.12分辨力技术要求:不大于1×10℃。5.2.13分析仪量程检查和示值波动测试技术要求5.2.13.1对每一体积分数,均值x的相对误差为土3.4%,绝对误差为土5×10,取大值。5.2.13.2示值波动度U.和U2之差5.2.13.1给出的误差要求5.2.14分析仪一致性测试技术要求5.2.14.1对每一分析仪中V(HC)的15个DR数据,其均值x的相对误差不大于5.46%。5.2.14.2估计上限值UPL和估计下限值LPL值之差不大于19.11%。5.2.15干扰气体影响性能测试技术要求为:对(HC)读数的影响不超过土10×10℃。5.2.16碳氢分析仪响应系数测试技术要求5.2.16.1甲烷:1.005.3.2对于一氧化碳,如果采用流量率为330L/s的CVS流量计,分析仪的校准曲线至少应覆盖0~10000×10~的量程范围。
5.3.3对于二氧化碳,如果采用流量率为0.33m/s的CVS流量计,分析仪的校准曲线至少应覆盖0~40000×10的量程范围。
5.3.4分析仪所有零部件都妥当定位,以保证光学校正和最优的仪器性能,通常情况下人工不能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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