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244.2-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 244.2-1997
中文名称: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 连接插销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1-01-01
实施日期:1998-07-01
作废日期:2005-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0275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钢铁产品>>77.140.65钢丝、钢丝绳和环节链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山机械设备>>D93提升、贮运设备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MT 244.2-1997 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 连接插销 MT244.2-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MT244.2--1997
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是煤矿提升运输系统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件,用量大且涉及面广。随着煤炭生产的发展,MT244一91中规定的品种、规格已满足不了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其检验规则也不够完善。因此,对MT244一91 进行修订。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MT244—91中附录A。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明惠、孙终、关韶民。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689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
连接插销
Car coupler of decauville for mine-Connecting bolt
MT 244.2--1997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的品种、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窄轨车辆与连接链连接使用的插销(以下简称插销)不适用于人车使用的插销。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224-87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9--843
金属夏比(U型缺口)冲击试验法GB/T 233—82
GB/T 699—88
金属顶锻试验方法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 4159---84
金属低温夏比冲击试验方法
GB/*6394-86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3品种、规格与基本参数
3.1插销前端可制成近半圆球形或圆台形,见图1。H++Www.bzxZ.net
3.2基本参数见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12-30批准690
1998-07-01实施
4技术要求
MT244.2-1997
195~290
210~305
4.1插销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插销材料应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或低碳合金结构钢,钢材应为全镇静钢,钢材应进行热顶锻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GB/T233的规定。4.3插销在负荷试验时的永久弯曲变形量应不大于 7mm。4.4插销经径向载荷试验应不断裂。4.5插销的常温冲击韧性值应不低于60J/cm;插销的低温冲击韧性值应不小于24J/cm2。4.6插销应进行调质处理,晶粒度应达到5级或更细的均匀组织。4.7插销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裂纹、过烧、毛刺,不得有大于g3×1mm不连续的5个缺陷。4.8插销上应具有防止使用中脱销的结构。5试验方法
5.1热顶锻试验
按GB/T233规定的方法进行。
5.2负荷试验
将插销放置在图2所示的卡具上,在无冲击的条件下,连续加载至10kN时,在试验机的标尺上读出原始数据,然后加载负荷至350kN,读出标尺的数值,以此变化值作为插销的变形量。d
拉头端厚:Hz=60mm,端间跨距:B=60mm;链环直径:di=32mm。5.3径向载荷试验
按5.2所述方法连续加载至588kN负荷为止。5.4冲击帮性试验
常溢冲击韧性的试样除应在插销中部1/2半径处选取外其余对试样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按GB/T229的规定进行。
低温冲击韧性的试样除应在插销中部1/2半径处选取外其余对试样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按GB4159的规定进行。
5.5晶粒度的测定
按GB/*6394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MT 244.2--1997
6.1.1产品应经过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1.2出厂检验项目按表2的规定进行。表2
热项锻试验
负荷试验
径向载荷
常温冲击韧性
低温冲击韧性
金相组织
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
注:“V\为进行此项检验。
“×”为不进行此项检验。
检验项目
1)在温度低于一20℃的地区使用,并进行此项检验。6.2型式检验
6.2.1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广生产的试制定型产品,钢材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转厂生产或停产2年重新生产;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正常生产每隔2年应进行一次;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2.2型式检验项目按表2的规定进行。6.2.3型式检验由国家授权的煤矿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6.3抽样规定
6.3.1热顶锻试验的试样按GB/T233的规定选取。检验类别
出广检验
6.3.2负荷试验和径向载荷试验的试样数量,按批量数的1%抽取,但应不少于2件。6.3.3冲击试验和测定晶粒度用的试样数量,按批量数的0.5%抽取,但应不少于2件。6.3.4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检验按批量数的1%抽取,至少为4件。6.3.5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6.4复检和判定规则
6.4.1如表2中各项检验结果有1件不合格,则判该项为不合格。型式检验
6.4.2表2中的1~~4为主要项目。如主要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允许加倍复检。加倍复检后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4.3表2中的5~7为一般项目。如一般项目中有二项不合格允许加倍复检。加倍复检后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MT 244.2—1997
7.1插销出厂前应在上端或下端非受力接触处打上能长期保留的标志。7.2标志内容
制造厂产品标记、制造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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