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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211-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7000.211-2008

中文名称:灯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2-3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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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灯具 特殊要求 水族箱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40照明设备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DT IEC 60598-2-11:200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79270-Q-607

出版日期:2010-0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8-12-31

起草人:杨樾、施晓红、於立成、陈超中、彭振坚、黄骏

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使用电光源的家用水族箱灯具的特殊要求。 GB 7000.211-2008 灯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 GB7000.211-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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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14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000.211--2008/1EC60598-2-11:2005灯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
Luminaires--Part 2-11:Particular requirements-Aquariumluminaires
(IEC60598-2-11:2005,IDT)
2008-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2-01实施
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前言
IEC前言
1概述
一般试验要求
灯具分类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接地规定
接线端子和电气连接件
10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防触电保护.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装于使用金属卤化物灯灯具上用于抗紫外线辐射保护措施的保护屏的要求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本部分为GB7000《灯具》的第2-11部分,GB7000系列标准现有22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7000.12007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3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GB7000.2—2008
GB7000.4—2007
GB7000.5—2005
GB7000.6—2008
GB7000.7—2005
GB7000.9—2008
灯具第2-10部分:特殊要求儿童用可移式灯具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灯具第2-20部分:特殊要求灯串GB7000.17--2003
GB7000.18—2003
GB 7000.19—2005
GB 7000,201-2008
GB7000.202—2008
GB7000.204-—2008
GB7000.207—2008
GB7000.2082008
GB7000.211—2008
GB7000.212—2008
GB7000.213—2008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人式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第2-7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
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GB7000.217—2008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用灯具
GB7000.218—2008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地面嵌入式灯具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GB7000.219—2008
第2-19部分:特殊要求
通风式灯具
GB7000.225—2008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灯具
本部分应与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起使用。本部分等同采用1EC60598-2-11:2005《灯具第2-11部分:特殊要求水族箱灯具》。本部分对IEC60598-2-11:2005所作的主要编辑性修改为:将IEC60598-2-11:2005范围中“钨丝灯、管形荧光灯或其他气体放电灯”改为“电光源”。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技术监督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越、施晓红、於立成、陈超中、彭振坚、黄骏。1
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IEC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一个所有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EC的宗旨是促进有关在电器和电子领域内的所有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IEC除组织其他活动外,还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定、技术报告、公众使用的规定和导则(后面称IEC出版物”)。国际标准委托给技术委员会制定,任何对所讨论的同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这个制定工作。与IEC建立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一制定工作。IEC按照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达成的协议规定与其保持密切的合作。
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2)1
委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3)IEC出版物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已为IEC国家委员会所接受。IEC尽力保证IEC出版物的准确性,但IEC不能对出版物的用途、也不对任何使用者的任何不正确的理解负责。
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和地区最大程度地采用IEC出版物作为4)
其国家标准和地区标准。IEC出版物和相应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的任何差异应在后者指明。5)
IEC不提供表示对某一产品认可的标识程序,对声称符合IEC出版物的任一产品不承担责任。
所有使用者应确保能得到本出版物的最新版本。IEC或其首长、雇员、服务人员、办事处包括专家和技术委员会和IEC国家委员会成员不对任7)
可个人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自然灾害或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由于使用或依赖本IEC出版物和其他IEC出版物而增加的费用负责。8)
应注意本出版物中列出的引用标准,使用引用标准是正确使用本出版物必不可少的。要注意这种可能性,即本IEC出版物的某些部分涉及到专利内容。IEC不负责验明这样的9)
专利。
IEC60598-2-11国际标准是由IEC34灯泡和相关产品的技术委员会的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
本部分文本建立在下述文本的基础上:FDIS
34D/833/FDIS
表决报告
34D/839/RVD
本部分投票和费成的信息可以在上表中列出的投票报告中找到。本部分根据ISO/IEC指令第2部分编写。本部分应与IEC60598-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一起阅读,本部分建立在IEC60598-1第6版基础上。
IEC60598第2部分包括有一个共同标题“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2部分包括:第2-1部分:固定式通用灯具
第2-2部分:嵌人式灯具
第2-3部分: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第2-4部分:可移式通用灯具
第2-5部分:投光灯具
第2-6部分: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第2-7部分: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第2-8部分:手提灯
第2-9部分: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第2-10部分:儿童用可移式灯具第2-11部分:水族箱灯具
第2-12部分: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第2-17部分: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第2-18部分: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第2-19部分:通风式灯具
第2-20部分:灯串
第2-22部分:应急照明灯具
第2-23部分: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第2-24部分:限制表面温度灯具第2-25部分: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委员会决定本出版物内容保持不变,直到IEC网站特殊出版物信息中公布保持结果信息。此后,出版物将:
重新确认;
取消;
被修订版替代,或
被修订。
1概述
1.1范围
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灯具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
GB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使用电光源的家用水族箱灯具的特殊要求。注:在美国,用于水族箱上或水族箱内部的电气设备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00V。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7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7,IEC60598-1:2003,IDT)2一般试验要求
应用GB7000.1第0章规定。GB7000.1中适用章条的试验应按照本部分列出的顺序进行。3定义wwW.bzxz.Net
应用GB7000.1定义和下述定义:3.1
水族箱灯具aguariumluminaire
用于照明一个水族箱内部的灯具,灯具被放在离水缸顶部很近的地方,或放在水缸里或水缸上。3.2
非永久固定的灯具non-permanentlyattachedluminaire可以放在水族箱水缸顶部或可移式顶部盖框或固定式顶部盖框上的灯具,灯具可以徒手移动。注:非永久固定的灯具可以包括固定装置。3.3
永久固定的灯具permanentlyattachedluminaire固定在水族箱的水缸上或水族箱的固定式顶部盖框上的灯具,且灯具只能使用工具移动。注:灯具和灯具部件可以由使用者分别安装。3.4
独立悬挂的水族箱灯具independentlysuspendedaquariumluminaire非永久性固定于水缸的(悬吊的)灯具。3.5
removabletopcoverframe
可移式顶部盖框
安装在水族箱水缸顶部的外部框架,且可以徒手拆卸。注:一个可移式项部盖框可以包括固定额外附件所必须的其他部件。1
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3.6
固定式顶部盖框fixedcoverframe固定在水族箱水缸顶部的外部框架,只能使用工具才能移动。注:一个固定式顶部盖框可以包括固定其他附件所必须的其他部件。3.7
水族箱aquarium
一个完整系统,包括一个水缸、一个水族箱灯具,如适用,包括一个顶部盖框。4灯具分类
灯具根据GB7000.1第2章规定分类,5标记
应用GB7000.1第3章规定和下述要求(见表1)。表1标记
属于a)的标记
属于b)的标记
注a)b)和c)参照GB7000.1中3.2的标记分类。5.1距离
属于e)的标记
5.2外部部件
5.3断开电源
5.1如果水有可能碰到灯具(根据水族箱的设计),则应当提供有关到水族箱最高水位的最小距离的信息,和(或)在灯具上标记下述标记(见图1)。最小距离应不小于15mmn.m
图1距离水面最小距离的符号
5.2可移式外部部件,例如镇流器部件,如果防水等级低于IPX7,应根据以下措辞标记警告语“不应安装在盖框上面或里面”。
5.3水族箱灯具应标记一个外部可见的说明:“打开灯具进行维护前断开电源”。5.4如果永久固定的灯具与水族箱分开交付,并且要直接安装在水缸壁上,则制造商应在说明书中给出水族箱水缸壁允许的厚度信息。6结构
应用GB7000.1第4章规定和本部分6.1~6.5要求。6.1非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应具有至少IPX7的防水等级。只有工作电压不超过12V(r.m.s)的Ⅲ类非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才能与水接触或浸在水中。6.2如果为了维护水族箱或者更换光源而有必要拆卸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或者固定式顶部盖框,或者如果水缸没有合适的排水孔或者截水机构,则灯具应具有至少IPX7的防水等级。一个合适的排水孔应能防正水缸充满溢出和灯具浸在水中,并能使水缸的最高水位与灯具保持至少15mm的距离。
如果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装在具有符合上一段要求的合适的排水孔或者截水机构的水缸中,则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灯具朝向水面的所有表面的防水等级至少为IPX4。对于灯具的其他表面的防水等级,如果以下条件中的一个符合,则可降至IPX2。
一一整个水缸顶部是盖住的,灯具安装在预定工作位置(封闭式水缸);一在换水过程中,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得拆卸到一个位置,使水的最小通道为10X10mm(开放式水缸)。
一在换水过程中,灯具所处的位置能防止溅出的水接触灯具表面。6.3安装在电源电缆上的可移式外部部件,例如,开关或镇流器部件,如果在灯具和电气部件之间的电缆长度至少为1.0m,并且在这些电气部件和电源连接器之间的电缆长度不大于0.5m,则不必达到灯具的IP等级。
6.4应有防止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参见3.3注)松脱的措施。合格性由以下试验检验。
对于直接安装在水缸壁上的灯具,应在最严酷的方向上对固定装置施加一个持续1min的力。在试验过程中,将固定装置安装在由普通窗玻璃制成的试验水族箱“壁”上,厚度按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厚度。在20N拉力作用下,固定装置不应在玻璃上开始移动。6.5如果灯具带一个开关,开关应是双极断开结构,Ⅲ类灯具除外。7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用GB7000.1第11章规定。本部分规定的灯具按照过电压类别Ⅱ考核。8接地规定
应用GB7000.1第7章规定。
9接线端子和电气连接件
应用GB7000.1第14章和第15章规定。10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应用GB7000.1第5章规定和本部分10.1~10.3要求。10.1水族箱灯具应提供一个固定的连接到电源的软缆和插头。电缆的长度应至少为1.5m,符合6.3要求的电缆除外。
10.2水族箱灯具的电源线的插头不要求与灯具防护等级相同,IP2X灯具除外。10.3非普通型水族箱灯具,如果灯具已经清晰地规定为仅适用于室内使用,用作电源连接装置的软缆和软线可以是PVC线(视作普通灯具)。11防触电保护
应用GB7000.1第8章规定。
12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应用GB7000.1第12章规定和本部分12.1和12.2要求。12.1根据本部分第13章规定,水族箱灯具应在GB7000.1中9.2试验后、9.3试验前进行GB7000.1中12.4、12.5和12.6的相关试验。12.2用一块20mm厚的涂黑无光泽的木板来代表可能的最高水位。根据5.1将一个涂黑无光泽的20mm宽的木框放到木板上提供灯具和水之间的间隙。水族箱的盖框,在灯具完全安装好后,放在涂黑无光泽的木框上。
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应用GB7000.1第9章规定和本部分13.1和13.2要求。13.1GB7000.1第9章规定的试验顺序应按照本部分第12章要求。13.2IPX2试验灯具的位置应是:水族箱顶部被完全盖住(封闭位置),并且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在正常工作位置。
IPX4试验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的位置是:应放在给出的距离水面最大距离处(开放位置)。在进行IPX4试验时所有设计为IPX2的表面应被包住。14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应用GB7000.1第10章规定。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应用GB7000.1第13章规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安装于使用金属卤化物灯灯具上用于抗紫外线辐射保护措施的保护屏的要求应用7000.1附录P,安装于水族箱内的灯具除外。GB7000.21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灯具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
GB7000.2112008/IEC60598-2-11.2005*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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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09年4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3千字
2009年4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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