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71001-200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20纱线
中标分类号:纺织>>针织>>W61针织用纱、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15405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4-03-2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继红、孙寿椿、李立荣
起草单位:北京毛纺织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分会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精梳毛针织绒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等全部技术特征。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精梳纯毛、毛混纺针织绒线及非毛纤维仿毛针织绒线的品质. FZ/T 71001-2003 精梳毛针织绒线 FZ/T71001-200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FZ/T71001--2003
本标代替FZ/T71001-1991《精梳毛针织绒线》和FZ/T71003-1991《精梳毛型化纤针织绒线》。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羊毛局标准TWCY1-2000《纱线》,标准中的优等品水平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一等品水平相当于国际一般水平。本标准与FZ/T71001--1991、FZ/T71003—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精梳毛针织绒线》和《精梳毛型化纤针织绒线》两个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一适用范围为:适用于精梳纯毛、毛混纺针织绒线及非毛纤维仿毛针织绒线;技术要求中增加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一产品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3个品等;以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为产品定等依据。物理指标评等中,单纱断裂强力指标改为考核单纱断裂强度,优等品增加强力变异系数、条干均勾度变异系数的考核,线密度、捻度等指标适当收严,取消圈长偏差率和含油脂率指标;染色牢度统一考核,纯毛、毛混纺产品的耐汗渍、耐摩擦指标适当提高;外观质量评等中部分指标收严并简化了有关条文;一对纯毛产品的纤维含量有更为详细的补充规定;一检验规则、包装标志的内容适当简化并补充相关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分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毛纺织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继红、孙寿椿、李立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J 382—1979,FZ/T 71001—1991。FJ 382-1979,FZ/T 71003—1991。1
1范围
精梳毛针织绒线
FZ/T 71001--2003
本标准规定了精梳毛针织绒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等全部技术特征。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精梳纯毛、毛混纺针织绒线及非毛纤维仿毛针织绒线的品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250—1995,idtISO105/A02:1993)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5706纺织名词术语(毛部分)GB9994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FZ/T0105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20015.6毛纺产品分类、命名及编号绒线FZ/T70001针织和编结绒线试验方法3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包括安全性要求、分等规定、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评等。3.1安全性要求
精梳毛针织绒线的安全性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3.2分等规定
精梳毛针织绒线的品等以批为单位,按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检验结果综合评定,并以其中最低项定等,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低于二等品者为等外品。3.3内在质量评等
3.3.1内在质量评等以批为单位,按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综合评定,并以其中最低项定等。3.3.2物理指标的评等按表1规定。表1
含量/(%)
纯毛产品含毛量
混纺产品纤维含量允许
偏差(绝对百分比)
大绞重量偏差率/(%)
线密度偏差率/(%)
线密度变异系数CV/(%)
捻度变异系数 CV/(%)
不高于
不高于
优等品
一等品「二等品
详见附录A
成品中某一纤维含量低于10%时,其含量偏差绝对值应不高于标注含量的30%
FZ/T 71001---2003
单纱断裂强度/(cN/tex)
强力变异系数 CV/(%)
起球/级
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 CV/(%)
不低于
不高于
不低于
表1(续)
优等品
不高于见附录A
注:表中线密度、捻度、强力均为股纱考核指标一等品
二等品
(27.8×2)tex及以下为4. 0
3.3.3染色牢度的评等按表2规定。一等品允许有一项低半级;有两项低于半级或一项低于一级者降为二等品;凡低于二等品者降为等外品。表2
耐光/级
耐洗/级
耐汗渍/级
耐水/级
耐摩擦/级
1/12标准深度(深色)
≤1/12标准深度(浅色)
色泽变化
毛布沾色
棉布沾色
色泽变化
毛布沾色
棉布沾色
色泽变化
毛布沾色
棉布沾色
干摩擦
湿摩擦
不低于
不低于
不低于
不低于
不低于
优等品
3—-4
一等品
3—4(深色3)
注:毛混纺产品,棉布沾色应改为与混纺产品中主要非毛纤维同类的纤维布沾色;非毛纤维纯纺或混纺产品毛布沾色应改为其他主要非毛纤维布沾色3.4外观质量的评等
外观质量的评等包括实物质量和外观疵点的评等。3.4.1实物质置的评等
实物质量系指外观、手感、条干和色泽。实物质量评等以批为单位,检验时逐批比照封样进行评定,符合优等品封样者为优等品;符合等品封样者为一等品;明显差于一等品封样者为二等品;严重差于一等品封样者为等外品。
3.4.2外观疵点的评等
外观疵点的评等分为绞纱、筒子纱外观疵点评等和织片外观疵点评等。外观疵点的说明及量计方法见附录B.
3.4.2.1绞纱、筒子纱外观疵点评等绞纱外观疵点评等
3.4.2. 1. 1
绞纱外观症点评等以250g为单位,逐绞检验,按表3规定评等。2
疵点名称
大肚纱
小辫纱、羽毛纱
异形纱
异色纤维混人
草屑、杂质
轧毛、毡并
异形卷曲
段松紧(逃捻)
膨体不匀
优等品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一等品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bzxz.net
不充许
15 cm以内轻微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二等品
25cm以内轻微
FZ/T71001--2003
毛混纺及纯化纤产品
化纤产品
3.4.2.1.2简子纱外观疵点评等以每个筒子为单位,逐筒检验。各品等均不允许成形不良、斑疵、色差、色花、错纱等瘫点出现。
3.4.2.2织片外观症点评等
3.4.2.2.1织片外观疵点评等以批为单位,每批抽取10大绞(筒),每绞(筒)用单根纬平针织成长宽为20cm×30cm的织片,10绞(筒)连织成一片,按表4规定评等。表4
疵点名称
粗细节
紧捻纱
条干不匀
厚薄档
混色不匀
注:表中的标样指一等品标样。3.4.2.2.2织片定等规定:
优等品
不低于标样
不允许
不低于标样
不低于标样
不低于标样
不低于标样
不低于封样
不低于封样
一等品
不低于标样
不低于标样
不低于标样
不低于标样
不低于标样
不低于封样
不低于封样
二等品
较明显低于标样
较明显低于标样
较明显低于标样
较明显低于标样
较明显低于标样
较明显低于封样
较明显低于封样
优等品中疵点限度:10块均不允许低于标样:一等品中疵点限度:较明显低于标样的不得超过3块。
FZ/T 71001—-2003
4试验方法
4.1采样规定:供物理指标试验用的样品,批量在1000kg及以下的,每批抽取10大绞(筒);批量在1000kg以上的,每1000kg试验一次。试样应在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不同部位、不同色号中随机抽取。染色牢度的试样应包括该批的全部色号。4.2供物理指标抽样试验次数按表5规定。表5
试验项目
每绞(简)试验次数
总次数
线密度
注:其他项目的抽样试验次数按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规定。4.3各单项试验方法按FZ/T70001执行。5检验规则
5.1外观质量检验条件
单纱强力
5.1.1检验光源以天然北光为准,如采用灯光检验则用40W日光灯两支,上面加灯罩,灯管与检验物距离为80cm±5cm。
5.1.2织片为单根纬平针组织,针圈密度规格按表6规定。表6
线密度/tex(Nm)
50 X2(20°/2)
38. 5X2(26*/2)
31. 2X2(32° /2)
27.8×2(36°/2)
9~11针
横向/
纵向/
(针/10cm)
(列/10 cm)
100±4
注:未列人表内的纱支参考相近的支数织片。5.2验收规则
5.2.1收方应在进货时按本品质标准进行验收。线密度/
tex(Nm)
23. 8×2(42*/2)
20. 8X2(48°/2)
17. 9 ×2(52*/2)
16. 7 X2(60°*/2)
12~14针
横向/
(针/10 cm)
纵向/
(列 10 cm)
104±5
110±5
118±5
130±5
5.2.2供方应向收方提供内在质量试验报告,如收方需要时,可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5.2.3收付双方按公定回潮率折算针织绒线的公定重量,重量偏差率按供需双方合约规定执行。5.2.4交付验收的外观质量抽样数量按批至少为1%(不少于25kg),需在不同部位、不同色号中随机抽取。不符品等率应不超过5%。5.3批量检验结果的判定
5.3.1内在质量按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的检验结果综合评定,判定该批产品的内在质量合格与否(其中染色牢度按不同色号分别判定)。5.3.2外观质量按外观实物质量和外观疵点综合评定。外观质量不符品等率在5%及以下者,判定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合格;不符品等率在5%以上者,判定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5.3.3按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检验结果综合评定,并以最低项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与否。5.4复验
验收发生异议时,可复验,复验的试样数量应加倍,复验结果是最终结果。4
6包装、标志
6.1包装
6.1.1针织绒线的包装应保证其品质不受损伤,并适于运输和贮存。6.1.2每一包装内应为同一品种、品等、批号、缸号的针织绒线。6.2标志
FZ/T 71001—2003
6.2.1针织绒线的标志按GB5296.4执行。其中分类、命名及编号按FZ/T20015.6执行;纤维含量标注按FZ/T01053执行;纯毛产品纤维含量的有关规定见附录A。6.2.2每大绞针织绒线应贴检验合格证、缸号证各一张;小包上应注明品号、色号、缸号、品等、重量等。6.2.3每只筒子纱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品名、品号、批号、色(缸)号等。6.2.4针织绒线的外包装应有如下标志品名、品号、批号、包号(箱号)、色号、缸号、品等、重量、原料纤维含量、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7其他
供需双方另有要求,可按合约规定执行。5
FZ/T 71001-—2003
A.1纯毛产品纤维含量的有关规定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几项补充规定
A.1.1不含技术性或装饰性非毛纤维的纯毛产品:毛纤维含量应为100%。其纤维含量标识,可标为100%羊毛。
A.1.2含技术性或装饰性非毛纤维的纯毛产品:A.1.2.120.8tex及以下(48Nm及以上)成品允许含有5%及以下的加强性非毛纤维。A,1.2.2成品允许含有5%及以下的特性非毛纤维。A.1.2.3成品允许含有7%及以下的装饰性非毛纤维。A.1.2.4技术性和装饰性非毛纤维总量不得超过7%。A.1.2.5含技术性或装饰性非毛纤维的纯毛产品,其纤维含量标识可标“纯毛”。注1:技术性非毛纤维指为了改善纺纱性能提高耐用程度而使用的加强性纤维(如涤纶、锦纶),或为了增加某种特性而使用的特性纤维(如氨纶、抗静电纤维)。注2:装饰性非毛纤维必须是可见的、有装饰作用的纤维。A.2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CV,%)优等品考核指标按表A.1。表A.1
线密度
(16°)
(20*)(22*)
(26*)
(30°)
(32°)
(36°)
(42°)
(48°)
(60*)(70°)
(80°)
A.3外观实物质量封样及疵点封样指生产部门自定的生产封样或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产品封样。A.4色差、缸差按色卡或标样检验,对照GB250,不低于3一4级,同一批偏一个方向掌握。A.5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按GB9994执行。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外观疵点说明及量计方法
B.1斑疵:纱线局部沾有污渍。包括黄斑、白斑、色斑、锈渍、油渍、胶糊渍等。FZ/T71001-2003
B.2毛片、小辫纱、多股、缺股、双纱、紧捻纱、泡泡纱、弓纱、轧毛、毡并、段松紧、草屑、色花、毛粒等疵点说明,按GB/T5706执行。
B.3大肚纱:局部纱线直径粗于正常纱两倍以上,形成枣核状者。B.4羽毛纱:由于飞毛夹人,纱线表面形成羽状者。B.5异形纱:包括多股、缺股、双纱、松紧纱、泡泡纱、弓纱、卷捻纱等。异形纱不满一圈者按一圈计。B.6卷捻纱:合股捻度局部过紧,形成卷曲状者。B.7杂质:如皮屑、丙纶丝等。
B.8异形卷曲:由于化纤纺纱后定型不良,染色后产生局部集中卷曲。B.9杆印:染色时杆距调节不当或其他因素造成纱线与染杆接触处有上色不良或压印。B.10异色纤维混人:其他颜色纤维混人纱线。B.11露底:素色的混纺绒线,单元纤维色泽深浅不一。B.12膨体不匀:化纤膨体纱局部显体不勾。B.13色档:在织片上呈现色泽不一的档子。B.14混色不匀:不同颜色纤维混合不勾。B.15条干不匀:纱线条干短片段粗细不勾,织片后出现深浅不一的云斑。B.16厚薄档:纱线条于长片段不匀,粗细差异过大,织片后形成明显的厚薄片段。B.17色差:纱线的色泽有差异。B.18结头个数:优、一等品一小绞内的结头数不得超过大绞所允许数之半。FZ/T71001—2003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代表性产品技术条件
表C.1为精梳毛针织绒线部分代表性产品的技术条件。表C.1
大绞组成
小绞数
小绞圈数
圈长/cm
大绞重量/g
捻度/(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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