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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587.3-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587.3-2007

中文名称:炭阳极用煅后石油焦检测方法 第3部分 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4-13

实施日期:2007-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151293

相关标签: 阳极 石油焦 检测 方法 挥发 含量 测定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10铝生产用材料

中标分类号:建材>>炭素材料>>Q52炭素材料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SO 9406-1995 NEQ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大16开 页数:8, 字数:5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7-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树朝、郭永恒、李荣柱、颜恒维

起草单位:中铝郑州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炭阳极用煅后石油焦挥发分含量的测定方法。 YS/T 587.3-2007 炭阳极用煅后石油焦检测方法 第3部分 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YS/T587.3-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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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71.1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587.3—2007
炭阳极用燈后石油焦检测方法
第3部分: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Calcined coke for Prebaked blocksTesting methods-Part 3: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matter content2007-04-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10-01实施
YS/T587.3—2007
YS/T587《炭阳极用搬后石油焦检测方法》共有13部分:第1部分
第2部分
第3部分
第4部分
第5部分
第6部分
第7部分
第8部分
第9部分
第10部分
第11部分
第12部分
灰分含量的测定
水分含量的测定
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硫含量的测定
微量元素的测定
粉末电阻率的测定
CO2反应性的测定
空气反应性的测定
真密度的测定
体积密度的测定
颗粒稳定性的测定
粒度分布的测定
第13部分
L。值(微晶尺寸)的测定
本部分为第3部分。
生焦重量法测定挥发分含量》起草。灼烧温本部分参考IS09406一1995《铝生产用炭素材料度确定为900℃士10℃,灼烧时间确定为15min。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负责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树朝、郭永恒、李荣柱、颜恒维。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744
1范围
炭阳极用后石油焦检测方法
第3部分: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本部分规定了炭阳极用熳后石油焦挥发分含量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炭阳极用熳后石油焦挥发分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10%2方法原理
试样在900℃±10℃灼烧15min,以失去的质量计算挥发分的含量。3仪器
YS/T587.3—2007
3.1瓷:容积25ml,带盖,上口外径38mm39mm,下底外径22mm~25mm.高37mm~38mm。
3.2埚架:由耐热钢制成,架上增底与炉底距离为20mm-25mm3.3
马弗炉温度能控制在900℃?10℃3.4
烘箱:保持温度在110℃5℃。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3.7秒表
4试样
将约10g试样用研钵研磨(研钵需用硬质材料如玛瑙、碳化钨、碳化硅),直至全部通过0.15mm的筛子。将研好的样品放人烘箱(3.4)中于110℃士5℃烘干2h,贮存在干燥器中备用。5步骤
5.1试样
称取试样(4)3.0000g,精确至0.0001g。5.2测定次数
平行地进行两次测定.取其平均值。5.3测定
5.3.1将瓷(3.1)及盖置于900℃土10℃的马弗炉(3.3)中,灼烧1h,取出,置于干燥器(3.5)中、冷却30min,称量,精确至0.0001g。重复灼烧,称量至恒重。5.3.2将试样(5.1)置于已恒重的瓷埚(5.3.1)中,均匀铺开,盖上盖子,称量,精确至0.0001g然后将此瓷埚放在埚架(3.2)上,放入900℃士10℃的马弗炉(3.3)中.灼烧15min,取出.再将瓷埚置于入干燥器(3.5)中,冷却30min,称量,精确至0.0001g。注:将瓷埚和地娲架放入马弗炉后.要求马弗炉的温度在3min内恢复至900℃士10℃.否则试验结果作废。测定结果的计算
按公式(1)计算挥发分的质量分数(%):745
YS/T587.3—2007
式中:
m-m×100
挥发分一
试样的原始质量,单位为克(g):灼烧前瓷埚及盖和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灼烧后瓷埚及盖和残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检验结果为两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精密度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差值不大于0.05%。再现性
再现性条件下,两个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大于0.07%。8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试样标识:
本部分编号:
检验结果:两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异常现象;本部分没有涉及的操作或者是可以选择的操作;测试日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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