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055-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1055-2007
中文名称: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0-17
实施日期:2008-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752158
相关标签:
肢体
残疾人
驾驶
汽车
操纵
辅助
装置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70联轴器
中标分类号:车辆>>汽车底盘与车身>>T23转向与操纵系统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参照SAE J 1903-1997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68345-T-303
出版日期:2008-03-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7-08-13
起草人:耿磊、王保华、郭淼、马凤领、曲京仓、张东旺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该标准规定了用于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的分类、型号、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适用于加装在装备自动变速器的乘用车上,以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使用的操纵辅助装置。 GB/T 21055-2007 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 GB/T21055-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43.04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055——2007
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Assistive devices of car manipulation for persons with physical disabilities2007-08-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数码防伪
2008-03-01实施
GB/T21055-—2007
本标准参考了美国SAEJ1903/1997《汽车适应残疾人驾驶员控制件手册》,德国DIN13249《适合残疾人的小汽车》和日本、意大利及中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资料,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磊、王保华、郭森、马凤领、曲京仓、张东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GB/T21055-2007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的分类,型号,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加装在装备自动变速器的乘用车上,以供肢体残疾人(两肢体以上功能健全,其中至少含一上肢)驾驶汽车使用的操纵辅助装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往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0.egVISO780:1997)GB4094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7258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assistivedevices of carmanipulationforpersonswithphysical disabitilies
加装在汽车上,辅助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使用的操作装置或汽车电器控制件的迁延开关注,为叙述方使以下简称:辅助装置。4型号
4.1分类
根据辅助装置的功能类型,加装在自动变速的乘用车上的辅助装置的分类见表1。表1辅助装置分类表
辅助装置类别
转向辅助装置
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
转向信号辅助装置
驻车制动辅助装置
4.2型号编制方法
辅助装置名称
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
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
制动和加速迁延踏板
转向信号迁延开关
驻车制动辅助手柄
控制方式
功奥能
控制车辆的转向机构
控制车辆的制动踏板及
加速踏板
控制车辆的转向灯
操纵驻车制动装置
4.2.1辅助装置型号由企业或商标代号、适合肢体残疾的类型代号,设计序号组成,其组成形式如下:GB/T21055—2007
000/0-0
4.2.2型号的编写规则
设计序号
产品类型代号
企业代号(或商标代号)
产品代号
4.2.2.1各代号分别选用具有代表意义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4.2.2.2产品代号用“残、汽、辅”3个汉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C,Q、F表示。4.2.2.3企业或商标代号
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两个或3个义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及数字表示4.2.2.4产品类型代号
用辅助装置用功能分类代码表下如用“I\表示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由不同类别的辅助装置组成的能够实现多种功能的辅助装量了各应标明所有辅助装置的代码,中间用“”隔光4.2.2.5设计序号
产品、所标、类型代号相同,但辅助装置的基本结构不同时,应用设计序号子以区当同一生产企业的
复表设计的顺序
别用123··依次表
4.2.2.6型号编号示
例1:××牌,单手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第次设计制造
CQF-XXS
例2:××牌,制加速迁延踏板与转向信号迁延开美组合助装置,第二次设计制造。CQF-X>
5要求
5.1基本要求www.bzxz.net
5.1.1辅助装置要求S
5.1.1.1辅助装置操臭活、无松动或卡滞等现养,并复位可靠。辅助装置的工作行程覆盖原操纵件的行程范周,并保留造当的空行程(间隙)。5.1.1.2各操纵件的辅助装量应有明显的文字或符号标志,符号标志应符合B404的规定5.1.1.3具有调整和锁止勿能辅助装置应调控方便,锁定可靠。5.1.2辅助装置安装要求
性能。
辅助装置加装后,不立或原车结构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影响原车梁纵件的电器功能、机械辅助装置加装后,应能够方便地从原车操纵件和控制件上拆不(车辆事故损伤时除外)5.1.2.2
辅助装置加装后,不应使驾驶员驾驶时受到视野内产品部件的反光炫目。5.1.2.35
5.1.2.4辅助装置加装后,整车安全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要求5.1.2.5应根据残疾类型选择辅助装置(参照附录A),安装在适宜操纵的位置,与车辆的其他操纵指示系统不冲突、无妨碍。
5.2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
5.21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应旋转灵活,形状应适合手的握持。5.2.2方向盘辅助手柄应安装牢固、可靠、间隙适当,操纵灵活、方便,无阻滞现象5.3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
5.3.1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的操作方向、操作方式应有明显区别(如前后相反的方向)。5.3.2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能由上肢单肢操作,分别实现控制加速踏板和制动踏板的功能。2
GB/T21055—2007
5.3.3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传动到制动踏板表面的正压力达到500N时,控制手柄表面的正压力应不超过300N。
5.3.4制动和加速迁延踏板的迁延应是刚性连接,与原装置联动。5.3.5制动和加速迁延踏板应互不干扰,且可各自独立操作回主喝博香扇式
家购器
5.3.6加装的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应连接牢固可靠,活动自由不松旷,保证制动灵活轻便,不得发生失效现象。
5.4转向信号辅助装置及驻车制动辅助装置5.4.1转向信号迁延开关及驻车制动辅助手柄应刚性固定。5.4.2转向信号迁延开关的布置不得影响原车仪器仪表,具他电器件,操纵件的观察使用。5.4.3转向信号迁延开关应开关自如,功能正常,可靠,不得因振动和其他外力条件而自行开关。5.4.4驻车制动辅助手柄应操纵轻便、锁止可靠,操纵力不超过200M5.5机械强度
5.5.1方向盘控制辅见6.3.1.1静载试验后,任何部件应无型缝、断和明显变形等损坏。5.5.2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经6.32疲劳试验后·任何部件应无裂缝,断数和明显变形等损坏。辅助装置经
5.5.3制动和加逻
5.5.4制动和加
速国装置经
2.1静载荷式验后,控制总成应无明显的部牛变形或损坏。3.2.2疲劳试验后,控制总成应能继续满足初始要求,无明显部件变形或机械磨损超调差限度允许的公差。5.5.5整套辅助装留经6.3.3振动试验后,按说明书要求安装,应能持续完成既定功能,无任何部件的缺损,电气功能贝
5.6外观要求
5.6.1机械加比
5.6.1.1金属材料等件、冲压件或高塑度塑料件不应有裂线,加工用管材应采用非金属管材、无缝钢管或者类似材料
5.6.1.2焊缝装面技纹应均匀,高低之间的差值应不大手1mm虚焊、焊穿等缺降。
5.6.1.3焊接处
元夹渣、气孔
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脱焊
铆接处无铆、脱铆、铆钉应端正圆治,无明显链申。5.6.1.4
5.6.1.5在接触人体的表面部位不得有毛刺、核角或其他有害使用者的缺陷。5.6.1.6塑料件不立春显的飞边、凹凸、划伤礼毛刺等。5.6.2表面处理
5.6.2.1应将所有金属部件个防腐蚀处理。5.6.2.2涂(镀)层应无剥落锈。5.6.2.3电镀层外露部位不得有烧焦、起泡、露底、针孔、裂纹、麻点、明显划痕和毛刺。5.6.2.4金属件涂层不得有露底、夹漆流挂、皱皮、缩孔6试验方法
6.1除特别说明外+全部试验应在5℃~35℃,相对湿度10%~95%的环境中进行。6.2对装配、结构、外观要求及无数据要求的项目,采用目测、手感、试驾、观察控制运动等方法确定:6.3机械强度检验
6.3.1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
6.3.1.1静载荷试验
将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固定在支架上,沿手柄运动方向对其施加120N土10N静载荷,保持30s试验完毕后自测检查符合5.5.1。3
GB/T21055—2007
6.3.1.2疲劳试验
将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固定在支架上,沿手柄运动方向在相同速率下从左到向右,对其施加50N土5N循环载荷,频率不超过1Hz,循环250000次,试验完毕后月测检查符合5.5.2。6.3.2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
6.3.2.1静载荷试验
将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总成按加装要求,装配固定在一支架上,按操作说明书描述的方向,对加速和制动控制手柄分别加载,制动控制施加720N士50N静载荷,加速控制施加150N土15N静载荷.保持305,试验完毕后目测检查符合5.5.3。6.3.2.2疲劳试验
将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总成按加装要求,装配固定在支架上,按操作说明书描述的方向,对加速和制动控制手柄分别加载,制动控制施加250N土25V循环载荷,加速控制施加50N土5N循环载荷,频率不超过1Hz,循环250000次,试验完毕后目测检查符合5.5.4。6.3.3辅助装置振动试验
将辅助装置固定在合适的钢架上,并装在振动试验机上,振动按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进行,水平振动和垂直振动各运行2h,振动频率30Hz,振幅1.2mm。如果试验中部件松动、连接脱开,试验终止,试验后的所有部件经检查符合5.5.5条。6.4外观检验
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1x~6001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线(例如40W白炽灯)下,用目测、手感方法检查应符合5.6的要求。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每件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7.1.2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出厂。7.1.3出厂检验应按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7.1.4出厂检验项目按表2规定进行。表2辅助装置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基本要求
方向盘控制辅助装置
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
转向信号辅助装置
标志、包装
7.2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5.1.1
5,2,1.5.2.2
适用条款
5.3.1.5.3.2、5.3.4、5.3.5、5.3.65.4.1、5.4.2、5.4.3
5.6.15.6.2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老产品的改进定型鉴定b)
正常生产下,产品质量的定期检查时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产品停产一年及以上而恢复生产时:e)
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GB/T21055—2007
7.2.2当为7.2.1a)时,型式检验按第5章及第6章进行全性能试验,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时,产品为合格。7.2.3对于7.2.1b)~7.2.1e)各项根据提出部门的要求进行选择。7.3抽样和判定规则
7.3.1样本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7.3.2做产品型式检验的样件和产品质量定期检验的样件不得少于3件。检验用的样本按年产量50件检验3件的比例抽取,年产量低于50件按3件抽取。7.3.3进行检验的3件样本中,如有1件不合格,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进行试验,仍出现不合格则抽查批检验不合格
7.3.4进行检验的3件样本中,如有2件不合格,则抽查批检验不合格。8标志、包装
8.1标志
每台辅助装置外壳部位应有生产企业的标志及铭牌。铭牌上至少应有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产品编号;
d)出厂日期;
e)制造企业名称或商标等。
8.2包装
8.2.1辅助装置应将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保修单、装箱单等一起装箱,按有关规定执行。
8.2.2产品包装箱上应至少有以下内容: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电话:
b)装箱日期;
e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d)总质量:
e)包装箱外廓尺寸。
8.3产品说明书
8.3.1产品说明书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至少应阐述下列内容:a
一般操作要求,
控制原理、方式、功能;
应避免的动作及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可能出现的失效信号:
产品出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
要求使用者应具备的肢体功能
维护保养的内容,
h)产品所采用的标准:
安装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
)适用的肢体类型。
9运输与贮存
9.1产品运输途中不应受雨箱、雾的直接影响,外包装的各类警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9.2贮存产品的仓库应清洁、干燥、通风性好、防雨、防晒,且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有害气体。CB/T21055—200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肢体残疾人员选装辅助装置适配表A,1各类肢体残疾人员应根据残疾的情况,选择适合的辅助装置安装在其驾驶的自动变速的乘用车上。
A.2肢体残疾人员选装辅助装置适配表见表A.1。表A1各类肢体残疾人员驾驶自动变速的乘用车需加装辅助装置类型适配表肢体残疾类型
左下肢残疾
单肢残疾
多肢残疾
右下肢残疾
左上肢残疾
右上肢残疾
左上肢和左下肢残疾
右上肢和左下肢残疾
左上肢和右下肢残疾
右上肢和右下肢残疾
双下肢残疾
双上肢残疾
适用的辅助装置
11或2
1.m,11或12
I,,I1或12
I,I1,Ⅲ或
选装的辅助装置
可不加装辅助装置
不适用于本标准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